安全现状评价

广昌县昌鸿液化石油气站72m³液化气存储充装经营项目

发布时间:2022-11-24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广昌县昌鸿液化石油气站72m³液化气存储充装经营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广昌县昌鸿液化石油气站

 :

广昌县昌鸿液化石油气站是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的企业,公司成立于20011130日,主要经营场所在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旴江镇小港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30733924227A。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谢允良。

广昌县昌鸿液化石油气站2001年委托九江船用机械设计厂设计进行气站设计,气站分为两期建设,一期为48m3,二期工程新增23m3储罐一台,公司于2006年将二期预留储罐进行安装并取得了抚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特种设备登记证,现如今公司设有224m3液化石油气储罐及124m3液化石油气残液储罐,总容量72m3,根据《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3.0.12对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等级的划分,该站为六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主要经营的钢瓶液化气供应广昌县旴江镇小港村附近居民,月平均日灌瓶量不超过700瓶。公司于20226月份对原有的储罐进行更换,储罐容积不变,依旧是设置224m3液化石油气储罐及124m3液化石油气残液储罐,新储罐制造单位是许昌中字化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储罐均取得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并于2022718日取得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使用证书。

该站《燃气经营许可证》由广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许可证编号:赣201910110002P许可证有效期限20190809日起至20220809;于2020217日取得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编号:TS4236058F-2023,有效期至20231213日。

而今根据《江西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赣建字[20124号)的要求,所有延续换证的燃气企业需进行安全评价。

广昌县昌鸿液化石油气站的委托,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广昌县昌鸿液化石油气站储存、经营液化石油气(LPG)项目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于2022615,组成评价小组到广昌县昌鸿液化石油气站进行了现场检查。本次安全评价,主要针对广昌县昌鸿液化石油气站的燃气储存、经营安全现状,以国家有关的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为依据,运用安全系统工程中常用的安全评价方法,对广昌县昌鸿液化石油气站的安全现状进行系统地综合分析,找出其在储存、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薄弱环节,提出预防、控制的对策措施,使广昌县昌鸿液化石油气站了解自己的安全现状及受控程度,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别是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为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为广昌县昌鸿液化石油气站的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提供安全技术依据。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李永辉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李永辉

报告审核人: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李永辉、谢寒梅、曾华玉、林大建、刘志强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永辉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李永辉

时间和主要任务:

完成时间:2022716日;

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评价范围为广昌县昌鸿液化石油气站储存、充装液化石油气所涉及的安全及管理方面,液化石油气配送及运输不在配送范围内。

二、项目基本情况:

广昌县昌鸿液化石油气站是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的企业,公司成立于20011130日,主要经营场所在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旴江镇小港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30733924227A。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谢允良。

广昌县昌鸿液化石油气站2001年委托九江船用机械设计厂设计进行气站设计,气站分为两期建设,一期为48m3,二期工程新增23m3储罐一台,公司于2006年将二期预留储罐进行安装并取得了抚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特种设备登记证,现如今公司设有224m3液化石油气储罐及124m3液化石油气残液储罐,总容量72m3,根据《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3.0.12对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等级的划分,该站为六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主要经营的钢瓶液化气供应广昌县旴江镇小港村附近居民,月平均日灌瓶量不超过700瓶。公司于20226月份对原有的储罐进行更换,储罐容积不变,依旧是设置224m3液化石油气储罐及124m3液化石油气残液储罐,新储罐制造单位是许昌中字化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储罐均取得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并于2022718日取得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使用证书。

该站《燃气经营许可证》由广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许可证编号:赣201910110002P,许可证有效期限20190809日起至20220809日止;于2020217日取得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编号:TS4236058F-2023,有效期至20231213日。

该站的其他情况见表2-1

企业名称

广昌县昌鸿液化石油气站

注册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旴江镇小港村

联系电话

13197883616

 


邮政编码


企业类型

普通合伙企业

非法人单位

分公司             办事机构□

特别类型

个体工商户           百货商店(场)□

经济性质

全民所有制   集体所有制□    私有制■

登记机关

广昌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执行事务合伙人

谢允良

主管负责人

谢允良

职工人数

6

技术管理人数

2

安全管理人数

2

经营场所

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旴江镇小港村

产权

自有       租赁□       承包□

储存设施

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旴江镇小港村

建筑结构


储存能力

72m³

产权

自有      租赁□       承包□

主要管理制度名称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气站生产区出入制度;气站安全管理制度;气站消防安全制度;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气瓶充装检查、登记管理制度等。

经营品种

储存能力

经营方式

危险化学品序号

液化石油气

72m³

批发 零售■

2548

三、工艺流程

1主要储存工艺指标

1)液化石油气质量:按《液化石油气》GB11174-2011的规定。

2)设备设计压力见

设备设计压力和运行压力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设计压力

1

液化石油气储罐

1.77MPa

2

输气管道

1.77MPa

 

2工艺操作流程

 

1、液化石油气卸车

液化石油气自气源厂用汽车槽车运至储配站,将汽车槽车与汽车装卸台(柱)上气液相管接通,再用压缩机抽吸贮罐中的气体,加压后压入槽车,迫使车内液体经过滤计量后卸入贮罐;或经烃泵抽吸槽车内液体,压入贮罐,槽车卸完后应保持槽车内压力不应过低,一般应保持剩余压力147196kPa。气站LPG卸料管线液相为DN50,气相为DN32敷设到卸气口,通过万向节卸车柱分别与液化气槽罐车上的相应接口连接,启动压缩机,将气相压力提高到1.5MPa左右,利用气、液相的压差将LPG压送至贮罐中。

2、钢瓶灌装

液化石油气经烃泵送至充装台机械式液化石油气自动灌装秤给钢瓶充装,当秤量达到预定的量值时,控制阀门立即切断液化气通路,防止钢瓶过量充装,灌装压力一般控制在1.0-1.2MPa,以保证正常的灌装速度和准确的灌装量,压力过高时,液相安全回流阀开启,液化气回流至贮罐。贮罐中液化气通过泵前过滤器,经烃泵加压进行钢瓶充装。充装枪配电子灌装称,磅称。

3、倒罐

当贮罐检修或其他原因需要时,可用烃泵或压缩机将液化石油气从一罐倒入另一罐中。

4、残液倒空及处理

采用正压法残液倒空工艺,即将残液倒空嘴和钢瓶角阀接通后,压缩机自贮罐抽出气体向钢瓶加压,当瓶内压力大于残液罐的压力0.1-0.2MPa,切换倒空管路上的阀门,翻转倒空架即将瓶内的残液倒入残液罐。回收在残液罐的残液,可用烃泵或压缩机装槽车外运处理。

5、钢瓶抽真空

新钢瓶和检修后的钢瓶在充装前,应将钢瓶内的空气抽出。为保证安全,钢瓶内气相空间的含氧量不应大于4%。钢瓶真空度应在620mm水银柱以上。

 

三、评价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城市燃气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广昌县昌鸿液化石油气站提供的有关资料,通过对该液化气站的现场勘察,对液化气站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的分析,采用危险度评价法、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等评价方法,对该液化气站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总结如下:

⑴广昌县昌鸿液化石油气站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公共设施、学校、医院及文物保护单位。该液化气站选址和平面布置经实测对照《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的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⑵该液化气站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包括容器爆炸),其次是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冻伤、中毒等。

⑶该液化气站储存的LPG不构成重大危险源。LPG是易燃易爆的甲类气体。

⑷危险度评价中液化气贮罐区为“I”级,属高度危险;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中LPG卸料单元为“比较危险,需要注意”、钢瓶充装单元为“比较危险,需要注意”;该气站有应急救援预案,有应急演练图片记录,符合《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的安全要求。

⑸该液化气站对贮罐、管道等设备等设施都进行了检验检测;消防、安全设施已完善,进一步提高了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性、可靠性。

⑹该液化气站有比较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有关人员经过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培训,设立了专职安全负责人,从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上保证了安全措施的基本落实。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广昌县昌鸿液化石油气站符合国家有关城市燃气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安全要求,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提交时间:

20221124

现场影像资料

image.png

16.(终稿)广昌县昌鸿液化气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pdf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电话:0791-87379386 0791-87379377 传真:0791-87379377 赣安QQ群:62630376

赣ICP备11006889号-1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872号金涛大厦A座16楼 技术支持:易动力网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