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枯桐岭油库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
发布时间:2023-08-18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 | ||
项目名称: | 枯桐岭油库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简介: | 安全现状报告 | ||
公司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枯桐岭油库 成立时间:2020年5月8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泗州路150号 法定代表人:黄海峰 许可经营范围:汽油和柴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分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组织评价小组,对该企业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进行了审核,对经营场所进行了实地调查。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及《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二字[2003]38号)等现行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标准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郑强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郑强 | ||
报告审核人: | 檀廷斌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戴磷、王冠、谢寒梅、王波、罗沙浪、苏睿劼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冠、王波、罗沙浪、苏睿劼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苏睿劼、郑强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3.6; 主要任务:枯桐岭油库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 ||
评价报告: | |||
一、基本情况: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枯桐岭油库(以下简称“油库”)营业场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泗州路18号,于1971年建成投产,占地面积约19.17公顷。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成品油仓储(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赣宜危化经字[2017]A00233号,有效期至2023年9月26日,经营方式:带有储存设施经营,许可范围:汽油、柴油。 该油库设有6座覆土立式钢制拱顶罐,其中0#柴油3000m³和1000m³各一个,92#汽油3000m³和4000m³各一个,95#汽油3000m³和1000m³各一个。油罐总容积15000m³,折算后总容量为13000m³(柴油丙A折半),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表3.0.1有关石油库等级划分规定,该油库属于三级石油库,其中1#油罐单元、2#油罐单元、6#油罐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4#油罐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于2023年4月26日取得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BA赣360902【2023】001号。 该油库油品由铁路运入,公路运出。铁路专用线与浙赣铁路宜春站接轨,其西北侧为浙赣线,铁路大门距离浙赣线约150m,铁路卸油区位于库区东北侧围墙约300米处,设有1座长156m的铁路卸油栈桥,走向为东南-西北向,双面可同时停靠24节油罐车。公路发油区位于库区的北侧,发油区设有罩棚,罩棚内设有10个车位、1座通过式汽车发油亭,采用自流方式发油(不用泵),发油亭设有7个发油台,其中6个车位在用,为2、3、4、5、6、7号车位(由东往西依次排布,1号车位目前暂停使用),均下装发油鹤管;品种分别为0#柴油、92#汽油、95#汽油。三年来,油库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分公司枯桐岭油库成立了以法人代表为组长的HSE领导小组,明确HSE领导小组为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油库设有5名安全管理人员,其中2人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关安全工作经验。该公司建立了安全管理网络,制定了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编制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该油库于2007年5月取得了宜春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证件编号:宜春国用(2007)第5050016、5050017、6060003、6060004号;证书见附件。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版)辨识,该油库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汽油、柴油。汽油、柴油均属于危险化学品,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汽油、柴油储存不当会导致爆炸、引起火灾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具有较大的危险性。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该油库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可知,该油库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版),该油库中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部分第四类监控化学品名录(2019版)索引》,该油库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该油库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该油库汽油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油库涉及的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该油库不涉及危险工艺。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定义和附件B.3节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得出以下结论: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定义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40号令,79号令修订)得出结论如下:该油库的1#油罐单元、2#油罐单元、6#油罐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4#油罐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油库危险化学品经营装置中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毒物、低温、高温、噪声与振动等。其中,火灾、爆炸为主要危险因素,毒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三、评估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枯桐岭油库危险化学品经营现状的分析与研究,确定了评价单元;根据经营过程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选择了定性、定量多种评价方法对所划分的单元进行了分析、评价,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枯桐岭油库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较系统、全面地剖析了该油库的安全现状。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油库危险化学品经营装置中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毒物、低温、高温、噪声与振动等。其中,火灾、爆炸为主要危险因素,毒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2、安全生产条件 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位于宜春市袁州区泗州路150号,该油库油罐距离最近的民房为370m,周边环境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等的要求。周围环境无其他不利影响,交通运输便利,当地自然条件温和,场地地震烈度为6度,油库建构筑物按7度进行抗震设防。 2)该油库采用的工艺、设备、建构筑物、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该油库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汽油和柴油。 4)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该油库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5)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油库汽油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6)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该油库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7)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可知,该油库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8)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版),该油库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部分第四类监控化学品名录(2019版)索引》,该油库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10)根据《高毒物品目录》,该油库不涉及高毒物品。 11)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该油库汽油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13)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该油库油罐分别构成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 1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依法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5)在评价过程中,通过对库址与周边环境单元、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单元、工艺装置单元、重大危险源单元等7个评价单元进行检查,在现场检查中共发现了4项安全隐患项,我们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枯桐岭油库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16)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原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二[2003]38号文)中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0年)的通知》(应急〔2020〕84号)对该油库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枯桐岭油库危险化学品经营装置符合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要求。 3、评价结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枯桐岭油库危险化学品经营装置安全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的条件。 四、现场工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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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3年8月18日 |
0388(已排)2023.8.18枯桐岭油库危化经营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终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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