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第89号令修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及《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结合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与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协商,确定本评价范围为: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在役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不包括在建、停用和未验收、未审批的装置及设施),确定本评价范围为: 具体范围为: ①年产5000吨维生素B5、3000吨β-氨基丙酸、1000吨氨基丙醇生产装置(一期) ②年产13000吨维生素B3、20000吨3-氰基吡啶生产装置(一期) ③年产1000吨碘造影剂及其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93吨/年碘海醇、50吨/年碘克沙醇、39吨/年碘佛醇、200吨/年碘帕醇生产装置) ④年产13000吨维生素B3、3000吨香料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年产6000吨3-甲基吡啶装置) ⑤年产13000吨维生素B3、3000吨香料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年产3000吨香料建设项目部分:100t/a二氢月桂烯醇、2kt/a松油) ⑥年产2300吨催化材料、900吨医药原料药建设项目(500t/a催化材料Y、500t/a催化材料S、500t/a催化材料F、500t/a加氢催化剂、50t/aMG化剂、250t/aNA催化剂) ⑦年产2300吨催化材料、900吨医药原料药建设项目(原料药部分,即30t/aD-泛酸钙、837t/a烟酰胺、24t/a烟酸、9t/a维生素K1的生产装置) ⑧年产20000吨苯二酚、31100吨苯二酚衍生物建设项目(一期,年产4000t对苯二酚、年产6000t邻苯二酚、年产3430t愈创木酚、年产2625t乙基愈创木酚、年产3000t香兰素、年产2500t乙基香兰素、年产55t TS-1生产装置) ⑨年产20000吨苯二酚、31100吨苯二酚衍生物建设项目(二期藜芦醚(1000t/a)、对苯二甲醚(500t/a)、对羟基苯甲醚(2000t/a))。 ⑩200t三氧化铬,2000t重铬酸钠储存、经营项目(储存场所为611仓库、912仓库)。 具体在役装置范围如下: 表3-1现有在役装置情况及规模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场所名称 | 装置情况 | 生产规模 | 1 | 年产13000吨维生素B3、20000吨3-氰基吡啶建设项目(一期) | 101车间3-氰基吡啶生产线(含室外设备) | 3-氰基吡啶合成提取装置一套。一套年产10000吨3-氰基吡啶装置:布置3-氰基吡啶生产线的胺基化、吸收、萃取、精馏工序 | 3-氰基吡啶10000吨/a | 102车间烟酰胺生产线 | 烟酰胺合成车间,3-氰基吡啶经水解、过滤、浓缩、干燥等工序合成烟酰胺。 | 烟酰胺8000吨/a | 104车间烟酸生产线 | 烟酸合成车间。一套年产5000吨烟酸生产装置 | 烟酸5000吨/a | 2 | 年产5000吨维生素B5、3000吨β-氨基丙酸、1000吨氨基丙醇建设项目(一期) | 201车间泛解酸内酯生产线 | γ-丁内酯制备---氰醇反应 | 泛醇1000吨/a 、 D-泛酸钙4000t/a | 202车间内酯水解液生产线 | γ-丁内酯制备--水解酯化反应、L型γ-丁内酯生成 | 203B车间菌丝体发酵生产线 | 发酵车间 | 203A车间左旋内酯和泛醇生产线 | D-泛醇合成 | 206车间泛酸钙生产线 | D-泛酸钙合成装置 | 207车间泛酸钙干燥车间 | D-泛酸钙干燥车间 | 204车间氨基丙酸生产线 | 年产3000吨氨基丙酸、氨水配制 | β-氨基丙酸3000t/a | 205车间 | 采用三效蒸发器,废水除盐 |
| 3 | 年产20000吨苯二酚、31100吨苯二酚衍生物建设项目(一期) | 601车间对苯二酚、邻苯二酚混合物生产线 | 氧化工艺装置 | 年产4000t对苯二酚、6000t邻苯二酚 | 602车间精馏分离装置 | 精馏装置 | 603车间烘干、包装生产装置 | 烘干、包装装置 | 701车间愈创木酚生产线 | 烷基化工艺装置 | 年产3430t愈创木酚 | 702车间乙基愈创木酚生产线 | 烷基化工艺装置 | 年产2625t乙基愈创木酚 | 703车间香兰素生产线 | 烷基化、氧化工艺装置 | 年产3000t香兰素 | 704车间乙基香兰素生产线 | 烷基化、氧化工艺装置 | 年产2500t乙基香兰素 | 709车间 | 含盐废水制盐车间 |
| 801车间 | TS-1生产线 | 年产55吨TS-1粗品 | 802车间 | TS-1成品车间 | 年产55吨TS-1成品 | 4 | 年产1000吨碘造影剂及其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 | 301车间 | 碘海醇、碘佛醇酯交换、碘化反应,碘海醇结晶、碘帕醇酯交换、碘帕醇碘化反应、碘帕醇结晶及干燥 | 中间体生产 | 302车间 | 碘海醇、碘佛醇水解反应、酰化反应、水解及结晶、脱色及精制、干燥及破碎、醋酸回收,碘佛醇酰化、碘佛醇水解及结晶、碘佛醇脱色、结晶及干燥、母液浓缩蒸发、DMAC蒸馏、尾气处理 | 中间体生产 | 303车间 | 碘海醇、碘克沙醇、碘佛醇、碘帕醇粗品;烷基化、浓缩、脱色、结晶、正丁醇回收、甲醇回收,缩合反应、树脂交换及结晶、酰化反应、水解尾气处理等 | 粗品 | 304车间 | 喷雾干燥、成品包装 | 产成品:93吨/年碘海醇、50吨/年碘克沙醇、39吨/年碘佛醇、200吨/年碘帕醇 | 305车间 | 碘回收装置 |
| 310车间 | 碘海醇碘化物、碘帕醇碘化物生产装置(加氢工艺) |
| 5 | 年产2300吨催化材料、900吨医药原料药建设项目(一期) | 801车间 | 催化材料Y、催化材料S及催化材料F洗涤、过滤、打浆、交换、闪蒸干燥装置;加氢催化剂配制; | 400t/a催化材料Y、450t/a催化材料S、500t/a催化材料F、250t/a加氢催化剂、20t/aMG催化剂、250t/aNA催化剂 | 802车间 | 催化材料Y、催化材料S、催化材料F、加氢催化剂、MG催化剂捏合、成型、干燥、煅烧、包装装置 | 804车间 | 催化材料Y、催化材料S、催化材料F晶化液生产装置;MG催化剂反应、蒸发、干燥装置;NA催化剂反应、洗涤、浓缩三乙胺回收装置;废水预处理装置; | 6 | 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催化材料、900吨医药原料药建设项目(原料药部分) | 401车间 | 30t/aD-泛酸钙、837t/a烟酰胺、24t/a烟酸、9t/a维生素K1生产线 | 30t/aD-泛酸钙、 837t/a烟酰胺、 24t/a烟酸、 9t/a维生素K1 | 7 | 年产13000吨维生素B3、3000吨香料及中间体建设项目 (一期年产6000吨3-甲基吡啶部分) | 1003装置 | 年产6000吨3-甲基吡啶生产线聚合工序、缩合工序、萃取工序、溶剂蒸馏工序、甲基吡啶蒸馏工序 | 年产6000吨3-甲基吡啶 | 1004车间 | 3-甲基吡啶配料工序、催化剂配置工序 | 8 | 200t三氧化铬储存、经营项目 | 611仓库 | 三氧化铬储存、经营 |
| 9 | 重铬酸钠储存、经营项目 | 912仓库 | 重铬酸钠储存、经营 |
| 10 | 年产13000吨维生素B3、3000吨香料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 | 901车间 | 100吨二氢月桂烯醇生产线(主要包括蒎烷裂解、水解、一级精馏、二级精馏、三级精制等生产工序) 2000吨松油生产线(双戊烯连续水合反应蒸馏、减压精馏等生产工序) | 100t/a二氢月桂烯醇、2kt/a松油 | 11 | 年产2300吨催化材料、900吨医药原料药建设项目一期(辊道窑设备,) | 802车间 | 催化材料Y、催化材料S、加氢催化剂、MG催化剂捏合、成型、干燥、煅烧、包装装置 | 100t/a催化材料Y、50t/a催化材料S、250t/a加氢催化剂、30t/aMG催化剂 | 12 | 年产20000吨苯二酚、31100吨苯二酚衍生物建设项目(二期) | 705/708车间 | 藜芦醚生产线(邻苯二酚和碳酸二甲酯为原料,在碱性条件下反应合成得到藜芦醚和愈创木酚,再精馏分离出藜芦醚);对羟基苯甲醚和对苯二甲醚的生产(以对苯二酚和碳酸二甲酯为原料,在C06催化剂、聚乙二醇的作用下,合成得到对羟基苯甲醚和对苯二甲醚,经精馏分离分别得到对羟基苯甲醚和对苯二甲醚) | 藜芦醚(1000t/a)、对苯二甲醚(500t/a)、对羟基苯甲醚(2000t/a) | 13 | 其他 | 热电站 | 3台(2用1备)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2台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配套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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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厂区的中试车间也不在现状评价范围。804车间Na催化剂生产制备进行停产,不再生产。企业的拟建设项目和正在建设中的项目生产区域,不在现状评价范围;通过了安全设施设计,还未进行验收的生产装置也不在现状评价范围。 通过在役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的周边环境、总平面布局进行综合安全评价;对各项安全措施、设施、器材等进行配套性和有效性评价;对可能造成重大后果的事故隐患采用相应的数学模型进行事故模拟,分析事故的最大损失,以及发生事故的概率;对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的有效性、针对性进行评价;对各类人员的培训取证情况及强制检测的设备、设施情况进行评价;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与建议。 厂外运输不在本评价范围之内。该公司有关环境保护、消防、职业卫生等方面的问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评价报告是在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基础上完成的,如提供的资料有虚假内容,并由此导致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及其它后果均由委托方自行承担。如委托方在企业评价组对现场检查完毕后,对现有的工艺、设备、设施、地点、规模、范围、原辅材料等自行进行改造,造成系统的安全程度也随之发生变化,本报告将失去有效性。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对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生产安全现状的分析与研究,确定了评价单元;根据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选择了定性、定量多种评价方法对所划分的单元进行了分析、评价,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较系统、全面地剖析了该项目安全生产的现状。 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火灾、爆炸、物理爆炸、中毒及窒息、化学灼伤、热烫伤(冻伤)、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粉尘、噪声、高温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物理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 2)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涉及的物料中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修订)的有:丙烯腈、甲醇、3,3亚氨基二丙腈、液氨、37%甲醛、异丁醛、三乙胺、30%氰化钠、30%盐酸、98%硫酸、32%液碱(氢氧化钠)、异丙醇、乙酸乙酯、次氯酸钠、20%氨水、氰化氢、3-甲基吡啶、五氧化二钒、戊二醛、双氧水、乙醇、甲苯、柴油、氟利昂、氮[压缩]、对苯二酚、邻苯二酚、苯酚、碳酸二甲酯、甲基异丁基酮、丙酮、氯乙烷、氢气、环氧氯丙烷、甲醇钠甲醇溶液、氯乙酰氯、氯甘油、乙二醇单甲醚、乙酸、醋酐、锌粉、氯酸钠、硝酸、磷酸、硝酸镍、环己胺、氢氟酸、碘酸钾、氯乙醇、高锰酸钾、钛酸四乙酯、正硅酸乙酯、四丙基氢氧化铵、三氧化铬、钛酸四丁酯、九水合硝酸铝、二聚环戊二烯、环戊二烯、正己烷、叔丁醇、甲基异丁基酮、乙醛、苯、乌洛托品、前馏分(吡啶)、后馏分(主要为3,5-二甲基吡啶)、重铬酸钠、乙腈、双戊烯、松油、蒎烷(闪点38℃,按危险化学品计)、天然气等。 3)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修改)辨识,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原料氰化钠、氯乙醇及尾气氰化氢属于剧毒化学品。 4)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及《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2020年)等的规定辨识,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原料氰化钠及尾气氰化氢属于监控化学品。 5)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辨识,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醋酸酐、甲苯、丙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γ-丁内酯属于易制毒化学品。 6)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公安部公告2017年版)的规定辨识,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高锰酸钾、硝酸、硝酸镍、锌粉、氯酸钠、双氧水、乌洛托品、重铬酸钠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7)依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的规定辨识,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氨、甲醛、五氧化二钒(催化剂)、氰化钠、氰化氢、丙烯腈、硝酸镍、氢氟酸、苯、重铬酸钠、三氧化铬属于高毒物品。 8)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等的规定,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的氨、甲苯、乙酸乙酯、甲醇、甲醇钠甲醇溶液、丙烯腈、氰化钠、氰化氢(尾气)、苯酚、氢氟酸、环氧氯丙烷、氢气、苯、乙醛、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9)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号)辨识,由于本项目天然气纳入《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管理范围,因此不适用该目录及特别管控措施。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氯酸钠、氨、氰化钠、甲醇、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10)限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依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10]第122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应急厅〔2020〕38号)等规定辨识,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不涉及限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11)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等的规定,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中3-氰基吡啶生产过程涉及胺基化工艺、β-氨基丙酸生产中3-氨基丙腈合成涉及胺基化工艺、苯二酚生产中羟基化反应装置涉及氧化工艺、愈创木酚生产中醚化反应装置涉及烷基化工艺、乙基愈创木酚生产中涉及烷基化工艺、香兰素生产中涉及烷基化工艺、乙基香兰素中涉及烷基化工艺和氧化工艺、碘海醇、碘佛醇生产中缩合反应装置涉及烷基化工艺、310车间涉及加氢工艺、羟基苯甲醚生产涉及烷基化工艺、藜芦醚生产涉及烷基化工艺。 12)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规定,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中,丙烯腈、甲醇、液氨、异丁醛、甲醛、三乙胺、30%氰化钠、氰化氢、异丙醇、乙酸乙酯、3-甲基吡啶、五氧化二钒、双氧水、乙醇、甲苯、柴油、钛酸四乙酯、正硅酸乙酯、硝酸、硝酸镍、氢氟酸、甲基异丁基酮、丙酮、氯乙烷、锌粉、氢气、甲醇钠甲醇溶液、碘酸钾、环氧氯丙烷、氯甘油、氯乙醇、正丁醇、乙酸、醋酸酐、环己胺、氯酸钠、高锰酸钾、乙二醇单甲醚、碳酸二甲酯、九水合硝酸铝、叔丁醇、甲基异丁基酮、乙醛、苯、前馏分(吡啶)、后馏分(主要为3,5-二甲基吡啶)、三氧化铬、重铬酸钠、乙腈、双戊烯、松油、蒎烷、天然气属于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内物质。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定义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40号令,第79号令修改)得出结论如下:该公司生产单元中1003装置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702车间、705/708车间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中1#罐区液氨罐组、3#罐区戊类罐组、4-2#液化烃罐组、1005罐区构成二级重大危险源,2-1#罐区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1#罐区甲类罐组、3#罐区甲类罐组、4-1#甲类罐组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 13)根据重大事故模拟计算: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液氨储罐发生容器整体破裂时中毒扩散后,其最大死亡半径为952m,重伤半径为1416m;轻伤半径为2018m。氯乙烷储罐发生容器整体破裂时BLEVE爆炸后,其最大死亡半径为126m,重伤半径为254m;轻伤半径为478m;多米诺半径126m。 14)根据危险度评价,101车间、201车间、203A车间、204车间、301车间、302车间、303车间、310车间、401车间、701车间、702车间、703车间、704车间、705/708车间、801车间、802车间、804车间、901车间、1003装置、1004车间、209中间罐区、318罐区、1#罐区氨罐区、1#罐区甲类罐区、2#罐区、3#罐区甲类罐区、3#罐区戊类罐区、1005罐区、1007罐区、4-1#甲类罐区、4-2#液化烃罐组、4-3#原料罐组、废液罐区、317供氢站、锅炉主厂房的危险分值均大于15分,属于高度危险;102车间、104车间、206车间、304车间、305车间、401中间罐区、601车间、602车间、1#罐区酸碱罐区、4-4#原料罐组、5-1#原料罐组、315仓库、316仓库、610甲类仓库、611甲类仓库、803仓库、905仓库、912仓库、RTO处理区、危废物暂存库(2118仓库)单元的危险分值介于10∽15分之间,属于中度危险;202车间、203B车间、205车间、207车间、603车间、709车间、点火油(0#柴油)罐、酸碱罐区、107成品仓库、210A成品仓库、210B成品仓库、1#综合仓库、2#综合仓库、3#综合仓库、4#综合仓库、5#综合仓库、208丙类仓库、311仓库、312仓库、405仓库、406仓库、612、613仓库、614仓库、711仓库、712仓库、713仓库、908仓库单元的危险分值在10分以下,属于低度危险。 15)根据多米诺效应分析,氯乙烷储罐发生容器整体破裂时BLEVE爆炸后,多米诺半径126m,发生多米诺效应的影响区域会延伸至厂区以外,其余设备的多米诺效应的影响区域主要为厂区内,氯乙烷储罐会引起多米诺半径范围内的周边装置发生多米诺效应事故。 16)采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开发的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软件进行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计算: 个人风险定量计算结果: (1)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3×10-6)等值线只有东侧超出厂区围墙60m,其余方向等值线均在厂内范围内,超出的范围内不存在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 (2)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1×10-5)等值线在厂内范围内,该等值线范围内不存在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 (3)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3×10-5)等值线在厂内范围内,该等值线范围内不存在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 从个人风险分析效果图中:该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个人风险等值线内不存在相应的敏感场所及相关防护目标,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要求。 社会风险分析:该公司社会风险曲线分布在容许范围内,属于可接受风险。 17)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的要求进行检查,企业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18)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判断结果:81分,为III级(黄色),属于中度危险区域,需要控制并整改(黄色风险)。 19)根据液化烃罐区安全风险排查,本企业液化烃储罐区不存在液化烃物质。 20)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应急〔2019〕78号的要求,对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在役装置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企业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了整改。 2.安全生产条件 1)厂址及与厂外民居、公共设施、企业的间距 (1)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在江西彭泽工业园区矶山化工园区,属于规划的化工园区,列入《关于公布全省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赣工信石化字〔2021〕92号文名单之中,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因此选址符合当时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符合当时市、县的规划和布局。 (2)企业对外部影响主要是液氨储罐发生容器整体破裂时中毒扩散后,其最大死亡半径为952m,重伤半径为1416m;轻伤半径为2018m。氯乙烷储罐发生容器整体破裂时BLEVE爆炸后,其最大死亡半径为126m,重伤半径为254m;轻伤半径为478m;多米诺半径126m。 (3)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远离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相关规定。 (4)企业属于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中的定量风险评价计算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经过辨识分析,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要求。 (5)项目为现有化工项目,不属于重化工。厂界距离长江大堤基脚线71m,由于厂区规划建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年3月1日施行)之前,企业现有装置属于在役装置,企业现已确定长江沿岸一公里线作为控制线,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因此,判定与长江距离符合要求。 (6)企业建构筑物与周边企业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等相关规范要求。项目装置与公路、铁路等距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7)该公司周围环境无不利影响,交通运输便利,当地自然条件温和,地震烈度Ⅵ度,按Ⅵ度抗震设防,设计对甲乙类装置等提高一度采取了抗震措施,地震灾害的危险较小,地质条件较好。 2)总平面布置 总平面布置,出入口及厂内道路符合规范规定,能满足防火距离要求。 3)建(构)筑物 厂内主要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或二级以上,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腐蚀环境采取了相应的防腐措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4)工艺及设备、设施 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无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齐全,安全附件及检测仪器、仪表定期进行了校验,按规定设置了防雷、防静电接地并定期进行检测。工艺管理及设备设施符合规范的要求。 对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企业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5)作业场所 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了相应的水消防系统、泡沫消防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配备了相应的灭火器材,作业场所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对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企业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6)公用配套工程 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与生产相配套的供电、供水、供蒸汽、冷冻、压缩空气等均能满足生产要求。 7)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安全责任到人,逐级负责;应急预案分工明确,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安全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隐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事故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能执行到位,现场检查无违章现象。 3.评价结论 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针对现场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并对存在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现已整改完毕,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现场情况与变更后的设计图纸一致,安全生产设施投用,涉及危险工艺(胺基化工艺、氧化工艺、烷基化工艺、加氢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氨、甲苯、乙酸乙酯、甲醇、甲醇钠甲醇溶液、丙烯腈、氰化钠、氰化氢(尾气)、苯酚、氢氟酸、环氧氯丙烷、氢气、苯、乙醛、天然气)、重大危险源(生产单元中1003装置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702车间、705/708车间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中1#罐区液氨罐组、3#罐区戊类罐组、4-2#液化烃罐组、1005罐区构成二级重大危险源,2-1#罐区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1#罐区甲类罐组、3#罐区甲类罐组、4-1#甲类罐组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为DCS控制系统和SIS安全仪表系统,符合工艺控制和安全仪表控制的要求,符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要求,DCS、SIS系统设计符合要求和运行正常,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该公司根据《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了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诊断设计,针对现场提出的安全隐患项企业已整改到位,企业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的安全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