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全南生产基地氟盐(氟钛酸钾、氟硼酸钾)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23-12-26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全南生产基地氟盐(氟钛酸钾、氟硼酸钾)项目(一期)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简 介: | |
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原名为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原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21日,2023年2月28日变更为现公司名称。公司系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拥有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主要生产和销售氟钛酸钾、氟硼酸钾等各类氟盐产品。 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场址位于全南县城厢镇西北约3公里处(全南县化工产业集中区内),厂区规划占地面积为250763m2,其中本项目一期用地面积为16182.1m2(24.27亩)。 该项目生产使用原材料主要有无水氢氟酸(99.7%)、硼砂、钛精矿、氯化钾、碳酸钾,产品为氟钛酸钾和氟硼酸钾。原材料中的无水氢氟酸属危险化学品,存在中毒、腐蚀等危险、危害因素。因此,该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范畴,其无水氟化氢储罐区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 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氟钛酸钾、氟硼酸钾生产装置自2017年5月经组织专家安全验收,经赣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2020年经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批办理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延期换证。到现在该装置已安全运行六年。 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现有员工120人,其中配备各类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30人(含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人),车间为三班作业,办公室为常白班。 根据总平面布置原则,结合场地地形、外部交通运输条件,以及各装置的特点进行布置,具体按如下布置:根据生产工艺结合当地常年主导风向情况,此次评价项目主要建构筑物位于厂区东部,可分为南北两列,南列由西向东主要为变电所、仓库,北列由西向东主要为机修房、生产车间、锅炉房。厂区面向S326省道设2个出入口,生产区出入口和办公区人员出入口。 建设项目各相应建构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及《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HG/T20649-2009的相关规定,且建构筑物与厂区围墙及厂外道路的防火间距能同时满足规范要求。 | |
评价项目负责人 | 刘志强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过程控制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刘志强 |
王 波 | |
报告审核人 | 戴 磷 |
参与安全评价的评价人员 | 谢寒梅、罗沙浪、林大建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刘志强、林大建 |
技术专家 | 刘志强 |
到现场人员 | 刘志强、林大建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26日; 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评价报告: | |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全南生产基地氟盐项目(一期)》建筑生产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包括102(氟钛/氟硼酸钾)车间(5号厂房)、103(原料成品仓)库(1号建筑)、101生产车间(污水处理)、207中控室、202锅炉房、203发配电间、205检修用气瓶间、208机修车间、204化验楼(设备间)。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电气、给排水、自动控制、安全防护及其相关的辅助设施等。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是针对评价范围内的建筑、设备、装置所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根据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检查安全设施的配置及相关检测检验情况,审核评价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人员培训、设备管理、操作规程中、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等保障措施,对整个工程安全设施及安全措施进行符合性评价。 二、项目基本情况: 此次评价的一期工程占地约为24.27亩(全公司总占地面积约250亩),厂区总平面布置根据装置类型、产品种类、工艺流程、生产性质、生产管理和车间划分等进行统筹考虑,尽量做到功能分区明确,原辅材料及成品输送及运输便捷,管理方便高效,生产协调流畅,人流、物流安全分开。 根据总平面布置原则,结合场地地形、外部交通运输条件,以及各装置的特点进行布置,具体按如下布置:根据生产工艺结合当地常年主导风向情况,此次评价项目主要建构筑物位于厂区东部,可分为南北两列,南列由西向东主要为检修气瓶间、化验楼、变电所、原料成品丁类仓库,北列由西向东主要为机修房、生产车间、锅炉房。受地形和周边环境影响,厂区的两个出入口均设在西面S326省道,其中主出入口设在中间,为生产性人员和物流通道;办公生活区出入口设在靠北,为办公人员、生活区人员通道。 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21日,2023年2月28日变更现名称。系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拥有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生产和销售氟钛酸钾、氟硼酸钾等各类氟盐产品。 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场址位于全南县城厢镇西北约3km处,厂区规划占地面积为250763m2。 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氟钛酸钾、氟硼酸钾生产装置自2017年5月经组织专家安全验收,经赣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2020年经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批办理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延期换证。到现在该装置已安全运行六年。 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现有员工120人,其中配备各类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30人(含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0人),车间为三班作业,办公室为常白班。 该项目生产使用原材料主要有无水氢氟酸(99.7%)、硼砂、钛精矿、氯化钾、碳酸钾,产品为氟钛酸钾和氟硼酸钾。原材料中的无水氢氟酸属危险化学品,存在中毒、腐蚀等危险、危害因素。根据《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核算,该项目为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范畴。全厂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 建构筑物情况 产品组成 三、评价结论 一、装置危险性分析结果汇总 ⑴根据全南生产基地氟盐项目(一期)氟钛酸钾、氟硼酸钾生产工艺、原辅物料、实际操作等条件,确定工程项目存在有中毒、灼烫、火灾、爆炸、电气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坍塌、高处坠落等危险因素和有害物质、粉尘、噪声、高温等有害因素。 ⑵根据《危险化学品名目》(2015年版)[2022修订]的规定,列入危险化学品的有无水氟化氢、氢氟酸、氟硅酸、盐酸、氢氧化钠,天然气,乙炔,氧气,氮气、柴油等,不涉及有剧毒化学品物质。 ⑶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的规定,本评价项目中涉及的盐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物质。 ⑷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的规定,本评价项目中涉及的无水氟化氢列入高毒物品。 ⑸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本评价项目中未涉及有属第一、二、三类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物质。 ⑹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20年第52号的规定,本评价项目中未涉及有属监控化学品物质。 ⑺根据《重点监管的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的规定,本评价项目中涉及的氟化氢/氢氟酸,烘干炉用的燃料天然气,检维修用的乙炔属于重点监管化学品物质。但天然气作为燃料可不按危险化学品管理;乙炔储存、用量小,且也是作为机修焊接用的燃料,属于特殊气体也可不按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管理。 ⑻根据《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公告规定,本公司中涉及使用的氟化氢,超过危险化学品使用量(最低年设计使用量40t/a)的数量标准的规定。 ⑼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规定,该项目中使用的氟化氢/氢氟酸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⑽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规定,本评价项目工艺不属于重点监管的典型危险工艺范围。 ⑾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本评价项目无水氟化氢储罐区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一级;氟硼酸钾、氟钛酸钾生产装置的22%氢氟酸储罐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 ⑿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本评价项目生产、储存、公用工程单元危险等级均在可能危险等级或以下,风险程度较低。 ⒀通过事故树法评价分析可知,外力破坏、违章作业、安装质量、设备故障及腐蚀等因素构成了氟化氢管线泄漏事故发生的基本因素。x1~x16的结构重要度系数最大,也就是说,外力破坏、违章作业、安装质量、设备故障是造成管线气体泄漏事故发生的最重要因素。其次,外防腐层失效亦是造成管线氟化氢泄漏的重要原因之一。 ⒁采用重大事故后果分析,当发生无水氟化氢储罐容器整体破裂和容器大孔泄漏,距储罐中心160.0m以内的人员将发生急性中毒或死亡,将造成重大财产损失,200.0m内人轻微中毒。无水氟化氢储罐发生爆炸的多米诺效应为5m,锅炉发生爆炸多米诺效应为1m,在无水氟化氢储罐周边5m范围内、锅炉1m范围内无其他易燃易爆性物质、压力容器等具有化学能和机械能、物理能的设备,因此不产生多米诺效应。 二、符合性结果 (1)本工程选址在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松岩工业园,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进行计算方法的选择,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计算结果,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的无水氟化氢储罐(<310-7可容许风险)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230m和(<110-6可容许风险/年)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200m。范围内无常住人口和重要公共设施。所在地的安全条件较好,选址能满足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 (2)本评价项目的总平面布置、站区道路安全可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3)本评价项目采用成熟的工艺和设备,工艺设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建设安装,设备选型与工艺、介质相适应,生产储存设施有良好的安全可靠性,其运行生产风险程度在可接受安全范围。生产工艺和设备设施及安全设施符合原安全设施设计、符合国家当时建厂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评价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由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甲级资质)设计。现场安全设施与原安全设施设计一致。由北京慎恒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自动控制技术改造设计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对全流程的自动化提升于2022年9月完成设计,经评审。自动控制技术提升改造正在整改落实,其中无水氟化氢储罐、22%氢氟酸储罐的自动化提升项目已完成整改,已投入运行,运行良好,其自动控制系统得到提升,其他整改正在落实中。已向赣州市、全南县应急管理局承诺,2024年6月底全部完成整改验收。 (4)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建立了安全生产网络,配备10名专职安全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锅炉操作工、叉车工、焊工、电工),自动化操作工4人,经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其他从业人员经公司组织培训考核合格,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总经理钟胜贤为安委会主任,安全环保部为安全管理部门,谢晓华为安环部经理。总经理为从事本行多年的化工专业本科学历;技术负责人李鹏俊,已在本行业工作十年。安环部经理谢晓华具有化工类本科学历,在本行业已工作18年;安全管理人员黄文航具有化工本科学历,并从事多年相同企业的安全管理经验,具有较丰富的化工安全管理经验;谭振文为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具有多年实践经验;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具有高中、专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多年本行业工作经历。配备(蔡连国)注册安全工程师。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学历、能力和资质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要求 编制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员工进行了培训。在生产中能够严格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明确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并定期进行演练,安全生产管理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5)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公告规定要求,涉及的氟化氢已达到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规定,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三、评价的结论 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氟钛酸钾、氟硼酸钾生产装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选址、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或工艺技术、消防安全设施、厂内道路等,总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该工程建设中,针对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在设计和实施过程中采取了相应的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现状与符合性诊断设计后相一致,自动化提升整改落实后其安全设施符合安全设施设计、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守。该工程自投产以来,安全设施齐备并有效,安全生产状况良好,未发生人员伤亡及设备事故。 综上所述,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全南生产基地氟盐项目(一期),其安全生产设施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其生产安全状况属可接受风险范围,满足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要求。 | |
提交时间: | 2023年12月26日 |
现场影像资料 左为安环部经理谢晓华,右为评价师刘志强 |
(报批稿)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全南生产基地氟盐项目(一期)安全现状评价报告(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