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腾飞加油站项目
发布时间:2023-12-20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信丰县腾飞加油站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
简介: | |
信丰县腾飞加油站成立于2009年4月3日,企业地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土墙背老杨家,法定代表人为聂义庚,企业经营范围为汽油、柴油、润滑油零售。本加油站设4台双层油罐,包括92#汽油储罐1个,容积50m3;95#98汽油隔仓储罐1个,容积50m3 ;0#柴油储罐2个,每个容积50m3,总储存能力为150m³(柴油折半计入),按国家现行《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对加油站的等级划分计算,属二级加油站。加油区设了4台四枪加油机。 信丰县腾飞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主要物料为92#汽油、95#汽油、98#汽油和0#柴油,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2022年第8号)的规定,汽油、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汽油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汽油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该加油站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七十号公布,主席令[2021]第八十八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2015年79号令修改)和原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别下发的《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所有经营成品油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须申请延期换证,必须经过安全评价,换发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营业。该站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于2024年01月15日到期。 根据证照延期换证的相关规定,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受信丰县腾飞加油站的委托,承担该站经营成品油经营安全现状评价工作。于2023年9月组成评价小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资料的查阅,经过与企业一起收集资料,并对部分安全技术问题及资料问题进行探讨,对该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导致事故的原因及后果,运用定性、定量的安全评价方法进行针对性评价,同时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得出评价结论,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刘志强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刘志强 |
报告审核人: | 戴 磷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刘志强、林大建、王 波、谢寒梅、罗沙浪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刘志强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3年9月17日收集资料、现场勘察 |
评价报告: | |
评价对象:信丰县腾飞加油站项目安全设施。 评价范围:信丰县腾飞加油站经营必须具备的安全条件,包括证照文书、安全管理、从业人员要求、选址及站内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消防设施及给排水、电气和紧急切断系统、建(构)筑物和绿化等方面的安全现状条件进行评价。 凡涉及信丰县腾飞加油站的消防、环保、卫生、抗震、运输、界区外的管道及其配套设施等问题则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其界区外油品运输环节、生活设施及场所等方面内容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之内。如加油站储存、经营设施、条件发生变化,本报告不适用。 评价结论: 结论:信丰县腾飞加油站选址合理,加油机、储油罐等设备由专业厂家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工艺布置得当,各建筑物距站内外有关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标准要求。站房、罩棚等站内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及防雷接地设施符合标准要求。配电线路整齐,设施符合标准,管理人员有一定的安全管理经验。安全制度较完善、安全组织健全、油站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到位,该站可满足安全经营的要求。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7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六条的规定,信丰县腾飞加油站具备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条件,其安全现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 |
提交时间: | 2023年12月20日 |
(2023.12.20终稿)信丰县腾飞加油站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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