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坚基高新硅材料有限公司储存、使用LNG
发布时间:2024-06-04
| 江西省坚基高新硅材料有限公司储存、使用LNG安全现状评价 | ||
公司名称: | 江西省坚基高新硅材料有限公司 | ||
简介: | |||
江西省坚基高新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该公司”)隶属广东坚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吉安市2011年度引进的重点扶持招商引资企业,成立于2014年12月18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工业园区东区,法定代表人为张忠良,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经营范围包括硅材料的研发、精深加工、销售。 该公司LNG作为燃料,供锅炉和烘干机等用气设备燃烧使用。 对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使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公司的行业和LNG使用量不构成发放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所规定的标准。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44号,经[2011]第591号、[2013]第645号修改)的要求,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谢寒梅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谢寒梅 | ||
报告审核人: | 檀廷斌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谢寒梅、罗沙浪、黄伯扬、王波、王冠、檀廷斌、王海波、周红波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谢寒梅、罗沙浪、黄伯扬、王波、王冠、檀廷斌、王海波、周红波 | ||
技术专家: | 秦赋江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谢寒梅、黄伯扬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4.03;勘查现场及周边环境,查阅相关技术资料、现场调研,收集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有关资料。 | ||
评价报告: | |||
通过对江西省坚基高新硅材料有限公司储存、使用LNG进行现场检查、审阅相关技术资料,评价项目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运用安全检查表等评价方法进行分析评价,主要评价结论如下: 1、根据国家及省发改、工业信息化等部门规章,所有工艺及设备未涉及《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所规定的工艺、设备及产品,该站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产业政策与布局的要求。 2、该LNG气化站的布置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3、该公司设有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定了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其它从业人员基本做到了经各级主管部门或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状况较好。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该LNG气化站不存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LNG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该站可能发生的事故为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触电等,危险性最大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和LNG的泄漏。储罐、输送管道、阀门等应作为重点防范部位。相关安全检查制度和设备管理制度的落实非常重要。 6、通过综合检查,该公司气化站未发现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 江西省坚基高新硅材料有限公司储存LNG安全现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 在后续的生产过程中,该站应不断的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应继续完善、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认真按本报告所列的安全检查表、法律法规、标准等检查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不断改进该站的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满足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保障安全生产。 本评价报告只对江西省坚基高新硅材料有限公司储存、使用LNG目前的安全生产现状做出安全评价结论,该站若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 (1) 工艺场所改建、扩建、迁移; (2) 新建储存场所; (3) 扩大生产经营范围; (4) 周围环境发生变化。 仍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重新进行安全评价、向主管部门申请审批。 现场照片
左一:谢寒梅,右一:黄伯扬 | |||
提交时间: | 2024.6.4 |
0199(终稿)(已排)江西省坚基高新硅材料有限公司储存、使用LNG安全现状评价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