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
发布时间:2024-01-17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 | |||||||||||||||||||||||||||||||||||||||||||||||||||||||||||||||||||||||||||||||||||||||||||||||||||||
项目名称: | 安全现状评价 | |||||||||||||||||||||||||||||||||||||||||||||||||||||||||||||||||||||||||||||||||||||||||||||||||||||
简 介: | ||||||||||||||||||||||||||||||||||||||||||||||||||||||||||||||||||||||||||||||||||||||||||||||||||||||
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05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工业园长江大道99号,法定代表人为潘斌。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药品委托生产,新化学物质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数据处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属于上海联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工业园(原规划化工集中区),该企业在役危险化学品装置为24t/a维生素E琥珀酸酯钙盐、12t/a维生素E琥珀酸聚乙二醇酯、375t/a丙酮酸盐系列、17t/a5-磷酸吡哆醛生产装置及其公用辅助设施。该装置已于2021年2月经过安全竣工验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验收评价报告,在役装置产品产能维生素E琥珀酸酯钙盐24t/a、维生素E琥珀酸聚乙二醇酯12t/a、丙酮酸240t/a、丙酮酸钠105t/a、丙酮酸钙15t/a、丙酮酸钾10t/a、丙酮酸肌酸盐5t/a、5-磷酸吡哆醛17t/a、香兰素胺硬脂酸盐5t/a、三甲基丙酮酸20t/a、磷酸二氢钠系列盐类(磷酸废水副产物)30t/a。在役装置布置于现有102生产车间和104甲类车间,现由于市场原因,企业决定停止丙酮酸肌酸盐、香兰素硬脂酸盐、三甲基丙酮酸、丙酮酸钙的生产,并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办理报停手续,其余正在运转的装置正常生产,运行良好。 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7日首次取得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21]1118号,现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维生素E琥珀酸酯钙盐(24t/a)、维生素E琥珀酸聚乙二醇酯(12t/a)、丙酮酸(240t/a)、丙酮酸钠(105t/a)、丙酮酸钙(15t/a)、丙酮酸钾(10t/a)、丙酮酸肌酸盐(5t/a)、5-磷酸吡哆醛(17t/a)、香兰素胺硬脂酸盐(5t/a)、三甲基丙酮酸(20t/a),有效期为2021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6日。 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月18日取得了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编号为赣(宜)AQBWⅢ0507,有效期至2025年1月17日。 2023年11月,企业根据《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赣应急字〔2021〕190号)的要求,对在役装置进行了自动化提升改造升级,企业委托沈阳石油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设计方案》,该改造设计方案已经于2023年11月28日通过专家评审,详见附件。企业计划2024年年初开始陆续进行提升改造安装工作,由于时间关系目前企业难以完成自动化改造,故企业已作出承诺,承诺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自动化提升改造施工及现场验收,见附件。 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员工195人,其中管理及技术人员45人,生产及辅助生产150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7人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公司现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特种设备管理人员(2人)、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4人)、电工(3人)、热切割及焊接作业(4人)、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3人)等共16人次,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装置所涉及的物料有维生素E琥珀酸酯、醋酸钙、甲醇、聚乙二醇、对甲苯磺酸、氯化钠、乙酸乙酯、乙醇、维生素B6、对氨基苯乙醚、氢氧化钠、硫酸、高锰酸钾、硫酸锰、五氧化二磷、磷酸、盐酸、甲苯、活性炭、碳酸钠、酒石酸、硫酸氢钾、导热油、碳酸钾、维生素E琥珀酸酯钙盐、维生素E琥珀酸聚乙二醇酯、丙酮酸、丙酮酸钠、丙酮酸钾、5-磷酸吡哆醛、磷酸二氢钠系列盐类(副产品)、二氧化锰、氧化锰、希夫氏碱、柴油(发电机用)、氮气(压缩的)、R22(制冷剂)等。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修订),属于危险化学品有甲醇、甲苯、乙醇、乙酸乙酯、对氨基苯乙醚、氢氧化钠、硫酸、盐酸、五氧化二磷、磷酸、高锰酸钾、硫酸氢钾、柴油(发电机用)、氮气(压缩的)、R22(制冷剂)等。 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装置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涉及重点管的危险化学品有甲醇、乙酸乙酯、甲苯;该企业在役装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海波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海波 | |||||||||||||||||||||||||||||||||||||||||||||||||||||||||||||||||||||||||||||||||||||||||||||||||||||
报告审核人: | 王冠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海波、王波、郑强、谢寒梅、罗沙浪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周红波、王波、郑强、谢寒梅、罗沙浪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海波、王波、郑强、谢寒梅、罗沙浪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3.10.11;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 | |||||||||||||||||||||||||||||||||||||||||||||||||||||||||||||||||||||||||||||||||||||||||||||||||||||
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概况: 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05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工业园长江大道99号,法定代表人为潘斌。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药品委托生产,新化学物质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数据处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属于上海联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工业园(原规划化工集中区),该企业在役危险化学品装置为24t/a维生素E琥珀酸酯钙盐、12t/a维生素E琥珀酸聚乙二醇酯、375t/a丙酮酸盐系列、17t/a5-磷酸吡哆醛生产装置及其公用辅助设施。在役装置整体项目2016年7月13日经万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并取得《关于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90t/a医药保健类添加剂产品、49t/a医药中间体产品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万发改投字[2016]50号),该项目分期建设,其中590t/a医药保健类添加剂产品(一期453t/a,如24t/a维生素E琥珀酸酯钙盐、12t/a维生素E琥珀酸聚乙二醇酯、375t/a丙酮酸盐系列、17t/a5-磷酸吡哆醛、5t/a香兰素胺硬脂酸盐、20t/a三甲基丙酮酸)于2018年3月取得了590t/a医药保健类添加剂产品、49t/a医药中间体产品(一期)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宜市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8]5号),并于2020年4月5日投入试运。同年,该公司为了更好的提高产品质量及达到环保要求,对厂区生产车间内的生产设备布置进行了优化调整及原设计中部分设计内容进行了调整,该项目丙酮酸盐类产品中的丙酮酸铵(10t/a)考虑市场原因将取消不生产,其它产品及规模均未发生变更维持原设计,因此该公司又委托了原设计单位(沈阳石油化工设计院)承担了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工作,且通过了专家评审,并于2020年3月取得了590t/a医药保健类添加剂产品、49t/a医药中间体产品(一期)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宜市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0]5号),并重新投入试生产。2021年2月,该装置经过安全竣工验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验收评价报告,在役装置产品产能维生素E琥珀酸酯钙盐24t/a、维生素E琥珀酸聚乙二醇酯12t/a、丙酮酸240t/a、丙酮酸钠105t/a、丙酮酸钙15t/a、丙酮酸钾10t/a、丙酮酸肌酸盐5t/a、5-磷酸吡哆醛17t/a、香兰素胺硬脂酸盐5t/a、三甲基丙酮酸20t/a、磷酸二氢钠系列盐类(磷酸废水副产物)30t/a。在役装置布置于现有102甲类车间二和104甲类车间四,现由于市场原因,企业决定停止丙酮酸肌酸盐、香兰素硬脂酸盐、三甲基丙酮酸、丙酮酸钙的生产,并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办理报停手续,其余正在运转的装置正常生产,运行良好。 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7日首次取得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21]1118号,现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维生素E琥珀酸酯钙盐(24t/a)、维生素E琥珀酸聚乙二醇酯(12t/a)、丙酮酸(240t/a)、丙酮酸钠(105t/a)、丙酮酸钙(15t/a)、丙酮酸钾(10t/a)、丙酮酸肌酸盐(5t/a)、5-磷酸吡哆醛(17t/a)、香兰素胺硬脂酸盐(5t/a)、三甲基丙酮酸(20t/a),有效期为2021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6日。 2022年4月,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适应市场发展需求,拟投资6000万元建设年产634吨药用辅料、维生素类和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该技改项目于2022年4月11日经万载县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备案文号为:JG2204-360922-07-02-447182。本次技改企业拟新增8个产品,(1)101甲类车间一、103生产车间三新增硫辛酸生产线。(2)104甲类车间四新增苯磷硫胺、舒布硫胺、双苯酰硫胺生产线;取消丙酮酸钾、丙酮酸钙、丙酮酸肌酸盐、香兰素胺硬脂酸盐、三甲基丙酮酸生产线。(3)105甲类车间五新增维生素C棕榈酸酯、维生素B2、核黄素磷酸钠、维生素E琥珀酸酯生产线。该项目已经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目前正在建设中,不在本次现状评价范围。 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上次取证以来于2023年3月委托沈阳石油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其现有正在运行的装置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上述变更不涉及产品方案和产品规模变化,未对产品主要生产工艺进行变更,仅对车间个别辅助设备的布置及环保设备进行了移位替换或增减,该类变更均不属于重大变更,详见《沈阳石油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安全设施设计变更通知单》及附图。 2023年11月,企业根据《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赣应急字〔2021〕190号)的要求,对在役装置进行了自动化提升改造升级,企业委托沈阳石油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设计方案》,该改造设计方案已经于2023年11月28日通过专家评审,详见附件。企业计划2024年年初开始陆续进行提升改造安装工作,由于时间关系目前企业难以完成自动化改造,故企业已作出承诺,承诺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自动化提升改造施工及现场验收,见附件。 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月18日取得了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编号为赣(宜)AQBWⅢ0507,有效期至2025年1月17日。 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现建有2个车间,分别为102甲类车间二、104甲类车间四;5个仓库(含堆场),分别为201丙类仓库一、202丙类仓库二、203甲类仓库一(3个防火分区)、204甲类仓库二(3个防火分区)、205固废及空桶区;同时配套建设106公用工程车间(含变配电间、空压制氮和冷冻装置区)、301中控室(机修间)、302消防(兼循环)水池、303事故应急池、304污水处理池等公用工程,建设临时办公楼(板房)、临时食堂(板房)、404门卫一、405门卫二等生活办公设施。 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员工195人,其中管理及技术人员45人,生产及辅助生产150人。企业采用公司、车间、班组三级管理形式。企业采用三班两运转制,年工作日300天。公司下设安全部、生产部、技术部、工程部、采购部、人事部、财务部、环保部等部门。公司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部门、车间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为安全部,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安全部配备有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人,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1人,车间、班组设有兼职安全员,形成了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7人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公司现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特种设备管理人员(2人)、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4人)、电工(3人)、热切割及焊接作业(4人)、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3人)等共16人次,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于2021年12月6日在宜春市应急管理局进行了备案登记,备案编号3609002021232,企业每年定期并对预案进行了演练,综合演练次数不少于2次。 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装置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涉及重点管的危险化学品有甲醇、甲苯、乙酸乙酯;该企业在役装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上次取证以来,未发生死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或多人中毒事故。
评价结论及建议: 1、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整改紧迫程度:
2、评价结论: 1)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装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腐蚀灼烫、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粉尘、噪声、高温等。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腐蚀灼烫。 2)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装置所涉及的物料有等。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修订)的危险化学品有等。 3)对照《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20年第52号),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装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4)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666号令修改,2018年703号令修改)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可以看出,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装置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盐酸、硫酸、甲苯、高锰酸钾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5)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十部委2015年第5号公告2022年第8号修改)辨识,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装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6)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高锰酸钾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7)依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的规定,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装置不涉及高毒物品。 8)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装置涉及的物料的甲醇、甲苯、乙酸乙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9)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2020年第一号公告),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装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甲醇、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10)限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依据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7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0年)的通知》(应急〔2020〕84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应急厅〔2020〕38号)等规定,该企业在役装置生产不涉及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 11)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的规定,该企业在役装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2.2、安全生产条件 1)厂址及与厂外民居、公共设施、企业的间距 (1)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正在运行的装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工业园(原规划化工集中区),属于万载县原规划的化工集中区,选址符合当时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符合当时市县的规划和布局。 (2)企业对外部影响主要是甲醇、甲苯、乙酸乙酯等泄漏引起的火灾爆炸或中毒事故造成的影响。 (3)根据企业现役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周边民居的卫生防护距离(100m)满足要求;与周边民居的安全防护距离(50m)满足要求。 (4)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老企业,在役生产装置均为现有装置,不存在新建、改建、扩建,其厂前区、在役危险装置及储存设施均保持距锦江岸线距离大于200m。 (5)企业建构筑物与周边企业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修改)等相关规范要求。 (6)该公司周围环境无不利影响,交通运输便利,当地自然条件温和,地震烈度为Ⅵ度,地质条件好。 2)总平面布置 总平面布置,出入口及厂内道路基本符合规范规定,基本满足防火距离要求。 3)建(构)筑物 厂内主要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腐蚀环境采取了相应的防腐措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4)工艺及设备、设施 该在役装置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无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齐全,安全附件及检测仪器、仪表定期进行了校验,按规定设置了防雷防静电接地并定期进行检测。工艺管理及设备设施基本符合规范的要求。 对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企业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5)作业场所 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了相应的水消防系统,配备了相应的灭火器材,作业场所基本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对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企业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6)公用配套工程 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正在运行的装置与生产相配套的供电、供水、供热、冷冻、压缩空气等均能满足生产要求。 7)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安全责任到人,逐级负责;应急预案分工明确,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安全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隐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事故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罐区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现场检查无违章现象。安全生产条件 2.3、定量分析结果 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企业在役装置涉及危险化学品中甲醇、乙醇、甲苯、乙酸乙酯、高锰酸钾、柴油等属于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内物质。根据计算结果,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装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单元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2)根据危险度评价方法,该企业在役装置涉及102甲类车间二、104甲类车间四、203甲类仓库一、204甲类仓库二的危险度分级为II级,属中度危险;其余单元的危险度分级为III级,属低度危险。 3)根据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方法,该企业在役装置的作业条件危险性均在“可能危险,需 要注意”和“稍有危险,可以接受”范畴,在役装置整体危险性在可接受范围内。 4)该企业风险级别为Ⅳ级,属于一般风险(蓝色风险),企业在役装置处于轻度危险区域,可以接受(或可容许的)。 5)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配备了兼职救援队伍,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了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 2.4、评价结论 综上,江西联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配套公辅设施安全设施设计及设计变更中设计的安全设施得到落实,企业现场与安全设施设计及设计变更一致;自动化控制系统与设计一致并运行正常,满足工艺生产的需求;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均已取证;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及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等满足《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历、专业要求;企业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积极落实隐患整改并按要求填报隐患排查与治理系统。企业在役装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2.5、建议 1)企业应根据企业发展和自身完善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和应急救援的能力,逐步达到本质安全的目的。 2)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不断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岗位练兵,提高员工的操作和判断、处理故障的能力,强化安全管理,创造条件在企业推行职业安全健康体系,实现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3)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使员工熟悉岗位危险因素,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4)企业应对新、改扩建项目及时办理安全验收手续。 5)企业在役产品5-磷酸吡哆醛生产过程涉及维生素B6与二氧化锰浆液进行氧化反应,根据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及安全竣工验收时均经辨识不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且根据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此反应的失控反应安全风险等级为I,属可接受风险,可以采取常规的控制措施,并适当提高安全管理和装备水平。建议企业在后续进行自动化提升改造时提高重视程度,条件允许下,可参照氧化危险工艺设置相应联锁控制措施。 6)企业应按国家和省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持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双重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100%投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相应规范要求,逐步完善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 | ||||||||||||||||||||||||||||||||||||||||||||||||||||||||||||||||||||||||||||||||||||||||||||||||||||||
提交时间: | 2024.1.17 | |||||||||||||||||||||||||||||||||||||||||||||||||||||||||||||||||||||||||||||||||||||||||||||||||||||
现场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