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该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坍塌、放炮、火药爆炸、其他10类危险因素。矿山应重点加强对坍塌、放炮、火药爆炸、高处坠落和车辆伤害危险因素的管控。 该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粉尘、噪声、振动、高温和低温4类有害因素。矿山应重点加强粉尘有害因素的防治。 该矿山存在暴雨、大风、雷电等自然灾害因素。矿山应重视暴雨和雷电等危险因素。 该矿山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7.2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本报告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进贤县钟陵乡盛家村委会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生产系统进行综合评价,各单元检查符合情况具体见表7.2-1。 表7.2-1 各单元安全检查表评价结果一览表 序号 | 评价单元 | 检查项 | 无关项 | 符合项 | 不符合项 | 符合率(%) | 1 | 安全管理 | 34 | 1 | 28 | 5 | 84.8 | 2 | 总平面布置 | 12 | 2 | 9 | 1 | 90 | 3 | 采剥 | 33 | 1 | 31 | 1 | 96.9 | 4 | 开拓运输 | 18 | 4 | 13 | 1 | 92.9 | 5 | 爆破 | 19 | 1 | 18 | 0 | 100 | 6 | 电气 | 14 | 11 | 2 | 1 | 66.7 | 7 | 防排水 | 5 | 0 | 4 | 1 | 80 | 8 | 防灭火 | 7 | 1 | 5 | 1 | 83.3 | 9 |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该矿山不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综合 | 142 | 21 | 110 | 11 | 90.9 |
7.3评价结论 进贤县钟陵乡盛家村委会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相关证照齐全有效,主要生产系统和辅助生产系统安全设施投用,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的双重预防机制,安全管理体系能够满足日常安全生产需要。 进贤县钟陵乡盛家村委会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对现场勘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进一步提高了矿山安全生产条件。 经安全检查表分析评价,对进贤县钟陵乡盛家村委会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共进行142项检查,其中无关项21项,不符合项11项,符合项110项,符合率90.9%,属于安全生产条件好,生产活动有安全保障的矿山。 综上所述,进贤县钟陵乡盛家村委会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主要生产系统和辅助生产系统总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建议: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的落实、考核工作,确保各项管理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矿山企业的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周围及危险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生产使用期间保持完好。 矿山使用的涉及人身安全的设备应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矿山生产期间,应定期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检测、检验报告。 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制定培训教育计划。确保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应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并持证上岗。 认真落实各级检查制度与日常检查制度,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等,应责成具体责任人限期整改。 完善矿山应急救援预案,按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习,并对演练情况有记录和分析,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经技术论证,不应开采或破坏,并在设计的禁采区边界设置醒目的围栏及禁采区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