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临川鲁金矿业有限公司茅排金矿庄前尾矿库
发布时间:2024-10-29
| 江西临川鲁金矿业有限公司茅排金矿庄前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名称: | 江西临川鲁金矿业有限公司茅排金矿庄前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 | ||
简介: | |||
江西临川鲁金矿业有限公司茅排金矿庄前尾矿库原由山东黄金设计院设计,设计坝型为碾压土料一次性筑坝。 2012年11月江西临川鲁金矿业有限公司委托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其庄前尾矿库进行整改设计。整改设计尾矿坝坝顶高程为233.0m,总坝高为21.0m,总库容约12.02×104m3,库容利用系数取0.9,有效库容约10.81×104m3,可为矿山服务5.17年。该尾矿库为五等库,库内主要构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构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构筑物为5等,汇水面积为1.078km2,排水排洪系统有两套,一套由排水斜槽+连接井+排洪隧洞组成,另一套为设置于右坝肩的溢洪道。其中,溢洪道为设计新增。 尾矿库上一轮安全生产许可期间生产基本情况良好,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条件。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许玉才 |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许玉才 |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黄伯扬、王纪鹏、郑强、许玉才、管自强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管自强、许玉才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4年9月25日 | ||
评价报告: | |||
本次评价根据国家已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本着科学、公正、合法、自主的原则对江西临川鲁金矿业有限公司茅排金矿庄前尾矿库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及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对导致该尾矿库重大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江西临川鲁金矿业有限公司茅排金矿庄前尾矿库可能存在:滑坡(坝坡失稳),渗漏,排水、泄洪构筑物破坏,裂缝,淹溺,高处坠落,库区山体滑坡、塌方和泥石流,不良环境因素及其他因素造成的病害。其中山体滑坡、库区山体滑坡、塌方和泥石流会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环境污染,属于重大危险有害因素,虽然发生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应引起高度重视。 2.江西临川鲁金矿业有限公司茅排金矿庄前尾矿库暂不属于重大危险源;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3.江西临川鲁金矿业有限公司茅排金矿庄前尾矿库尾矿坝符合设计要求;经稳定性分析,尾矿坝在不同运行条件下均满足规范要求。 4.江西临川鲁金矿业有限公司茅排金矿庄前尾矿库排洪排水构筑物符合设计要求。 5.经现场检查,江西临川鲁金矿业有限公司茅排金矿庄前尾矿库安全监测设施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6.经现场检查,江西临川鲁金矿业有限公司茅排金矿庄前尾矿库周边山体稳定,无滑动、坍塌等影响尾矿库安全情况,不存在违章爆破、采石、取水以及外来尾矿、废石、废水和废弃物排入、放牧和开垦和炸鱼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活动,尾矿库周边环境、安全状况良好,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结论:经判定,江西临川鲁金矿业有限公司茅排金矿庄前尾矿库为正常库,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按安全设施设计组织生产,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
下一篇:
江西美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