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泰和县澄江镇杏岭北建筑用白云岩矿露天开采(70万吨/年)新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项目简介 | 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泰和县澄江镇杏岭北建筑用白云岩矿系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下属矿山,属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泰和县澄江镇杏岭北建筑用白云岩矿露天开采矿山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为水泥生产,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泰和县澄江镇杏岭北建筑用白云岩矿(以下简称:泰和县澄江镇杏岭北建筑用白云岩矿),泰和县澄江镇杏岭北建筑用白云岩矿系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下属矿山,行政区划属泰和县澄江镇管辖,距泰和县城北西300°方向直距5公里处,地理坐标:东经114°51′38″~114°51′54″,北纬26°49′13″~26°49′24″。矿区位于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厂区的北侧约600m处,105国道从矿区南东540m处通过,319国道从矿区西南1240m处通过。距京九铁路泰和站6km,距赣江、泰和县城5km,交通十分便利。 矿山露天开采新建项目由吉安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与地质灾害防治中心于2021年11月编制了《泰和县杏岭北建筑用白云岩矿资源量地质报告》,2021年12月,泰和县自然资源局下发“关于《泰和县杏岭北建筑用白云岩矿资源量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复函”(泰自然资储备字[2021]01号);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江西总队于2023年3月提交了《泰和县杏岭北建筑用白云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2023年5月5日,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泰和县杏岭北建筑用白云岩矿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2305-360826-04-01-378947);2023年12月,湖南联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泰和县杏岭北建筑用白云岩矿露天开采(70万吨/年)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3年12月,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泰和县杏岭北建筑用白云岩矿露天开采(70万吨/年)新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2024年3月,内蒙古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泰和县澄江镇杏岭北建筑用白云岩矿露天开采(70万吨/年)新建项目初步设计》和《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泰和县澄江镇杏岭北建筑用白云岩矿露天开采(70万吨/年)新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2024年4月3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泰和县澄江镇杏岭北建筑用白云岩矿露天开采新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赣应急非煤项目设审〔2024〕19号);2024年4月3日矿山企业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后先建设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黄岗石灰石矿,黄岗石灰石矿验收后,于2024年10月1日开始泰和县澄江镇杏岭北建筑用白云岩矿基建。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肖晓鹏 | 联系电话 | 13970610849 |
项目组长 | 许玉才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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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许玉才 | 报告审核人 | 李 强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许玉才、陈 浩、邓飞、黄伯扬 |
现场工作人员 | 许玉才、陈 浩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4.10.10,11.28和2025.1.2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1.3 |
其它 | 1、该评价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爆破伤害、火药爆炸、容器爆炸、滑坡和泥石流、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火灾、坍塌、中毒和窒息。 2、该评价项目中存在的有害因素包括:粉尘、噪声与振动、不良作业环境,如高温、雷击对矿山人员的伤害和其他不利的环境因素等。 3、该评价项目为建筑用白云岩矿露天开采矿山,无瓦斯和自燃发火危险,水文地质条件属中等类型。该矿山不使用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药剂进行原矿深度加工,矿山开采使用民爆物品不设爆破器材库,一次使用量不超过5t,本建设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上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本报告第四章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得到有效控制。该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

从左至右 张敏(矿山安环部长) 陈浩(评价成员人员)许玉才(评价人员)
(终稿)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泰和县澄江镇杏岭北建筑用白云岩矿露天开采新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