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安义县石油分公司南安徐埠加油站工艺改造及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
发布时间:2025-09-18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安义县石油分公司南安徐埠加油站工艺改造及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公司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 ||
简介: |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安义县石油分公司南安徐埠加油站是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下属加油站,是一家从事成品油经营的企业,主要经营汽油、柴油。该站为在营加油站,已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3MA366YX46P)、《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赣洪应急经(甲)[2024]00131)、《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洪行0140号)。 为进一步推进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利用,填补当地市场加气服务缺口,助力当地经济的发展,企业在加油站现有场地建设增设加气设备项目,建成后为加油加气合建站,新增加气站项目已取得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核准批复,文号:赣发改审字〔2025〕15 号,企业当前正在单独办理相关的安全三同时手续。因在新增加气设备的过程中需对加油区原有的埋地输油管线和加油机位置进行调整,故企业同时向安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了南安徐埠加油站工艺改造及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申请,并取得了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编号为:2506-360123-04-01-703807,本次验收为该项目一期建设内容的安全设施验收,一期建设内容为:加油站内现有加油机及加油工艺管线、洗车机等重新布局,项目总用地面积5922平方米不新增土地及建筑面积,该项目二期建设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其建设内容为:站房屋面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预留)。该项目公用辅助设施依托原有,本次评价仅对其作简要描述及符合性评价。 汽油、柴油均为危险化学品,其中汽油火险分级为甲B类,属于我国首批重点监管及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其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遇明火、高热易燃烧爆炸;柴油火险分级为丙A类,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2013】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5号(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45号令(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正)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完成后,企业应对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以判断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对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的符合性,并检查相关安全配套设施“三同时”的有效性。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谢寒梅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谢寒梅 | ||
报告审核人: | 檀廷斌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谢寒梅、李景龙、王冠、郑强、王波、黄香港、檀廷斌、周红波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谢寒梅、李景龙、王冠、郑强、王波、黄香港、檀廷斌、周红波 | ||
技术专家: | 秦赋江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谢寒梅、李景龙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5.09;勘查现场及周边环境,查阅相关技术资料、现场调研,收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有关资料。 | ||
评价报告: | |||
安全验收评价结论 1、江西南昌安义县石油分公司南安徐埠加油站工艺改造及分布式光伏项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及安装;项目安全设施能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经验收后投入生产和管理。 ①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修订),该加油站涉及的汽油、柴油属于易燃液体,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汽油属于我国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及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②该加油站油罐区和加油区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③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电气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有害物质、噪声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 3、项目公用工程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需要。 4、采用检查表评价法进行加油站安全评价,结论为符合要求。 5、加油站取得了消防验收意见书,防雷检测显示防雷装置合格,防雷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加油站能够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6、建设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三同时”审批,安全设施按照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7、项目在外部防火距离、平面布置、消防安全设施和措施能够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电气防爆防护、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安全设施建立有效。 8、危险度评价油罐区得分为9分,为Ⅲ级,属低度危险。由于加油站设紧急切断系统,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液位报警、防渗漏检测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9、加油站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相符,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10、加油站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机构工作有力,加油站安全经营管理处于正常有序开展范围。 11、在安全验收评价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项,本报告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该加油站针对隐患已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综上所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安义县石油分公司南安徐埠加油站工艺改造及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设施和措施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条件,消防设施到位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管理能够满足正常安全经营的需要,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符合经营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要求。 现场照片 左一:谢寒梅,右一:李景龙 | |||
提交时间: | 2025.9.18 |
0571(已排)(终稿)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安义县石油分公司南安徐埠加油站工艺改造及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