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江口镇安坑村金田石材厂(以下简称金田石材厂),于2015年11月17日在赣州市赣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60721MA37MAW50M,经营者:王小荣;组成形式:个体经营,经营场所:赣州市赣县区江口镇安坑村九组,经营范围:普通建筑用片石、碎石露天开采及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田石材厂为一停产多年的老采石场,矿山原于2014年9月委托江西省煤矿设计院编制了《赣县江口镇安坑村金田石材厂开采整改方案设计及安全专篇》,生产规模5万m³/a。 2020年4月,企业委托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对矿山开展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在全矿区范围内重新核实了资源储量,并编制了《赣县区江口镇安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为合理利用资源,2020年6月企业委托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编制了《赣县江口镇安坑村金田石材厂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根据上述两个报告,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县分局针对矿山资源储量发生的变化进行了采矿权有偿处置,于2022年7月28日为赣县江口镇安坑村金田石材厂换发了采矿许可证,采矿证号C3607212009047130025239,采矿证有效期:自2022年7月28日至2028年1月28日,矿区面积0.0392km²,许可开采深度+216m至+135m标高,生产规模10万m³/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行政审批局令2017年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向赣州市赣县区行政审批局申报《赣县江口镇安坑村金田石材厂绿色矿山建设项目》,经赣县区行政审批局审查后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并于2022年6月24日下发《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2023年3月企业委托四川创安太平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赣县江口镇安坑村金田石材厂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2023年3月,企业委托陕西鸣德通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并提交《赣县江口镇安坑村金田石材厂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 2023年6月27日,企业委托陕西鸣德通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赣县江口镇安坑村金田石材厂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通过了专家组评审,并取得由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批复的《关于赣县江口镇安坑村金田石材厂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赣市行审证(2)字〔2023〕66号),批复期限为12个月。企业取得《审查意见》后,因矿山周边300m范围存在多栋生产生活设施以及2024年春节期间停工停产等原因影响,导致矿山暂停基建施工,企业向赣州市赣县区应急管理局汇报后,于2024年8月26日取得由赣州市赣县区应急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同意赣县江口镇安坑村金田石材厂露天开采扩建项目进行建设的通知》,矿山基建期延续至2025年8月25日。 2024年11月1日,赣州市赣县区应急管理局对该矿山进行现场检查时,查出“矿山周边300m范围存在多栋生产生活设施,存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责令立即停止建设,随即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赣县区)应急决〔2024〕005号。企业与附近村民签订了房屋购买协议书后,于2025年3月取得由赣州市赣县区应急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同意赣县江口镇安坑村金田石材厂恢复建设的通知》。2025年8月20日,取得由赣州市赣县区应急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同意赣县江口镇安坑村金田石材厂基建延期的批复》,基建工期延期至2026年1月25日。 在建设过程中,企业发现采场运输道路、部分生产设备、境界外截洪沟参数、破碎加工站、供电、矿部位置等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范围〉的通知》(矿安〔2023〕14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运输设备、供配电部分设备与设计不符不属于重大变更,但需进行安全设施设计一般变更。2024年9月,企业委托陕西鸣德通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关于<赣县江口镇安坑村金田石材厂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采掘运输公路、截水沟、生产设备、破碎加工站、配电房的变更说明》。 自2025年4月起恢复基建工程建设后,企业全面完成了+180m以上台阶剥离,形成了+180m穿孔平台和+165m铲装运输平台。矿山在建设+180m穿孔平台和+165m铲装运输平台后,发现矿区花岗岩风化层厚度远大于原预测的厚度,+180m平台揭露的岩石基本上是花岗岩风化岩层,没有开采利用价值。开挖的+165m平台才揭露较多可开采利用的岩层。因此,需要变更原首采平台位置。2025年8月,企业委托陕西鸣德通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关于<赣县江口镇安坑村金田石材厂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首采平台、运输公路、移动水箱的变更说明》。 该矿山于2026年1月基本完成矿山扩建项目基建工程量,完成了采场主要开拓运输公路建设、采场+165m标高以上剥离工程并形成+165m首采平台、+160m铲装平台、排水设施及生产辅助等系统的建设工程。矿山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照设计要求及《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进行矿山扩建项目基建工程验收。经过验收,现有的生产及生产辅助系统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该企业于2026年1月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赣县江口镇安坑村金田石材厂露天开采扩建项目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接受委托后,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评价专家组于2026年1月8日至1月9日对该矿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等工作,根据矿山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矿山按照整改意见进行了整改。2026年1月19日,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派评价人员对该矿山安全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并核实。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在分析资料和现场调查的基础上,编写了本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作为该矿山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