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外部输送管道项目(危险化学品管道部分,一期)安全设施竣工
发布时间:2026-01-23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外部输送管道项目(危险化学品管道部分,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简介: | ||||||||||||||||||||||||||||||||||||||||||||||||||||||||||||||||||||||||||||||||||||||||||||||||||||||||||||||||||||||||||
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赛中国”、“SCN”)是赛得利集团旗下从事纤维素纤维生产的外商独资公司。赛得利集团是全球最大的纤维素纤维生产商之一,主要从事纤维素纤维的生产运营,其旗下的业务主要集中在赛得利福建、赛得利江西、赛得利九江,并通过投资控股公司集中运营、管理。目前赛得利集团纤维素纤维的产能累计达到119万吨,在国内排名第一位、全球排名第一位。 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位于濂溪产业园滨湖片区(原化纤工业基地)内,2021年6月,原赛得利(江西)化纤有限公司并入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并作为赛中国江西工厂,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原厂区作为赛中国中国工厂。为满足市场需求及企业进一步发展,集团从产业布局、产品结构、原料结构、资源节约等方面出发,赛中国于2021年在园区邓桥路东西两侧新征两块工业用地新建年产10万吨高档生活纸项目并作为赛中国生活纸工厂,目前生活纸工厂处于建设阶段。至此,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包含中国工厂、江西工厂、无纺布工厂和生活纸工厂四部分,厂区总占地面积2608.46亩,中国工厂与邓桥路以东的生活纸工厂为园区空地相隔,生活纸工厂与江西工厂之间园区姑塘路相隔,中国工厂与无纺布工厂之间园区雨霖路相隔。 赛中国中国工厂占地约1712.76亩,主要生产高强纤维及无纺纤维,用于高级衣料及卫材用品。厂区于2017年11月正式开工建设,于2019年一期装置投产,并于2021年2月完成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赛中国江西工厂原为赛得利(江西)化纤有限公司,占地约607亩,是新加坡金鹰国际集团于2002年8月投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厂区一期于项目于2005年2月完成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2008年公司进行二期扩建工程建设,于 2012年6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2021年6月赛得利(江西)化纤有限公司并入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 赛中国无纺布工厂占地约133亩,总投资约82720万元,分为两期建设,实现年产5万吨干湿巾、面膜以及工业和生活擦拭布水刺非织造布生产能力。一期项目于2021年7月完成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赛中国生活纸工厂占地155.7亩,其中邓桥路西侧用地108.7亩,邓桥路东侧用地47亩,新建年产10万吨高档生活纸项目,总投资92913万元,目前处于建设阶段。 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现有人员1949人左右,其中管理人员134余人,技术人员249余人。主要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有特种设备管理人员10人, 压力容器操作2人,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29人,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9人,高处作业129人,制冷与空调作业18人等。 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成立了HSE委员会,设置安全环保部为安全管理机构,同时为HSE办公室,共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9人(含安环经理、部长),分厂和主要车间配备有专职安全员共7人,其中主要负责人取得工贸行业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合格证,各分管(分厂)负责人及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共29人取得工贸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合格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中共有注册安全工程师9人。 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赛江西工厂)设兼职消防战斗队,现有人数23名,四个班共23名,班长4名,司机4名,战斗员15名,水罐消防车一辆,其他应急救援器材若干。 2.项目背景 由于赛中国中国工厂属于新建厂区,在开车时部分公用工程来源赛中国江西工厂;同时,赛中国江西工厂计划对厂区内的电厂部分停运,部分公用工程又需要从赛中国中国工厂供应;另外公司无纺布工厂需要中国工厂提供公用工程物料;公司需要输送化纤碱液去园区其他企业处理。因此赛中国拟投资9650万元新建外部输送管道项目,项目建设具有以下必要性: 1)赛中国中国工厂主要生产原料为硫酸、烧碱。赛中国中国工厂项目在其码头未建设前需利用江西工厂专用码头装卸的酸碱,因此需要铺设管道将江西工厂罐区的硫酸、烧碱与中国工厂罐区连通。 2)赛中国江西工厂的电厂锅炉检修时,原用于焚烧的废气(主要成分为空气及二硫化碳,含微量硫化氢)需要送至中国工厂的电厂燃烧,因此需要铺设废气管道。 3)赛中国中国工厂需将化纤碱液输送给该厂区西侧的乔旭(江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以下简称“乔旭工厂”),因此需要铺设化纤碱液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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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谢寒梅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景龙 | |||||||||||||||||||||||||||||||||||||||||||||||||||||||||||||||||||||||||||||||||||||||||||||||||||||||||||||||||||||||||
报告审核人: | 檀廷斌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谢寒梅、李景龙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谢寒梅、李景龙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5.6.15-2026.1.23;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 | |||||||||||||||||||||||||||||||||||||||||||||||||||||||||||||||||||||||||||||||||||||||||||||||||||||||||||||||||||||||||
评价报告: | ||||||||||||||||||||||||||||||||||||||||||||||||||||||||||||||||||||||||||||||||||||||||||||||||||||||||||||||||||||||||||
建设项目名称: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外部输送管道项目(危险化学品管道部分)(以下简称该项目)。 建设地址:濂溪产业园滨湖片区(原化纤工业基地)内。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根98%硫酸管道、1根液碱(32%氢氧化钠溶液)管道、1根废气管道(主要成分为空气及二硫化碳,含微量硫化氢)、1根化纤碱液管道及其配套设施。 项目管道一览表
项目建设内容: 表2.2-1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项目新建建构筑物:
该公司外部输送管道项目于2020年3月27日取的了九江市濂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019-360402-28-03-031747。该项目备案通知书见附件。 外部输送管道项目于2019年5月30日取得了九江市濂溪区规划分局的管线工程路由批复,文件号:濂规管建字2019第2号。 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单位为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证书编号A136001820; 该项目接力风机房的土建工程由江西中佳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承建,江西中佳建设有限公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资质,证书编号D136074446;该项目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承建,该公司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证书编号D243019129. 该项目监理单位为九江石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具有资质等级: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证书编号:E236001053。 该项目编制了试生产方案,于2024年12月18日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并于2025年1月6日取得了九江市濂溪区应急管理局的试生产(使用)方案回执((濂)危化项目备字[2025]1号),试生产期限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2月30日。 1.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1)该公司的“外部输送管道项目(危险化学品管道部分)”,对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要求,该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 该项目建设取得了九江市濂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立项批复,符合国家的行业政策。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产业政策与布局。 该项目管道为赛得利工厂间物料输送管道,部分管道位于园区公共区域,取得了九江市濂溪区规划分局的管线工程路由批复(濂规管建字2019第2号),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该项目投产后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对其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影响较小。 该项目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对该项目投产后的正常生产没有影响。 该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不包括地震等破坏力极大的自然灾害)的变化对该项目投产后的正常生产没有影响。 该项目工艺技术方案成熟稳定,在国内已有成功生产的先例。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采纳情况和已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 该项目采用的全部安全设施根据生产、储存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分类,每类的防范措施包括了以下方面: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泄压和止逆设施,紧急处理设施,防止火灾蔓延设施,灭火设施,紧急个人处置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采纳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的有关安全措施建议及要求,针对性的采取了相应的预防措施,因此该项目的安全设施能够达到行业内安全生产的先进水平。 3.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中表现出来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1)技术、工艺安全可靠性 本项目采用成熟的管道输送工艺。液体物料采用输送泵加压输送,废气通过风机输送等。 本项目废气管道涉及含少量二硫化碳的有毒有害物质,按相关规定、规范及标准要求进行废气输送系统设计,同时本项目废气输送管道周边700米范围内无居民区、公共场所及居住房等建筑物,本项目建设符合《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原安监总局第43号(第79号令修改)要求。 2)装置、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性分析结果 压力管道的材质选择符合《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认证与管理办法》等标准规范,压力管道的管理依据《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01-2009)。 装置中各设备均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设计、制作、安装;关键部位配有安全设施或安全附件。 管廊和建筑物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保护接地、防雷接地、公用接地网。涉及高温物质的管道外面设保温层,防止人体接触受伤。 4.建设项目试生产中发现的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在试生产阶段,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外部输送管道项目(危险化学品管道部分)生产装置建设项目主体设施和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试生产,各方面运行状况良好,发现异常情况得到及时解决,目前各装置运行正常。 5.该项目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1)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符合性:该项目立项审批手续齐全,安全设施设计、建设施工、施工监理均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已通过有关专家审查,并按照规范施工建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施工、监理手续。 2)该项目与周边环境的距离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2010、《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 GB/T36762-2018等文件及法规、标准。 3)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下,减短管道长度的前提下,合理规划管道走向,充分利用土地并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要求。 4)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的安全性: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消防设施配置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生产工艺操作和设置的安全设施满足安全需要,生产设施的布置能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及操作方便。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安全可靠。 5)特种设备、强制检测设备设施监督检验情况:该项目特种设备、电气消防等均进行了检验检测,并取得了检验报告;有毒气体探头也进行了校验,校验结论合格,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 6)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的配套性:为该项目生产配套的供水、供电、供气等满足需要。 7)人员管理及安全培训方面充分性:公司现已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该公司安全环保部、车间设置了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具备本岗位的履职能力;配备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该项目安全管理需求。该公司制定了较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执行情况较好。该公司已为从业职工交纳了工伤保险。该公司对操作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和教育,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8)应急救援有效性: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该项目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以及现场处置方案。该公司配备了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施,制定了演练计划并进行了演练,应急救援准备充分有效。 9)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10)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企业涉及的物质中废气中的成分二硫化碳、硫化氢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11)经辨识,该项目的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2)该项目试生产后所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劳动安全措施符合《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 综上所述,在充分考虑该公司潜在的火灾、爆炸等危险性,综合考虑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项进行了整改。该公司外部输送管道项目(危险化学品管道部分)管道布置的现场情况与《设计专篇》中的设计图纸一致,相关人员学历、资质符合要求;涉及废气中的成分二硫化碳、硫化氢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设置了DCS控制系统。该生产装置、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具备安全生产验收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6.1.23 | |||||||||||||||||||||||||||||||||||||||||||||||||||||||||||||||||||||||||||||||||||||||||||||||||||||||||||||||||||||||||
现场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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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已排)终稿-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外部管道项目(危险化学品管道部分)安全验收评价 (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