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泉江镇麻岭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
发布时间:2026-08-03
项目名称 | |||||
项目简介 | 遂川县泉江镇麻岭采石场于2022年01月25日取得遂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70983730231,名称:遂川县泉江镇麻岭采石场,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刘冬根,成立于2014年04月16日,住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高源村,经营范围:建筑用砂岩露天开采。遂川县泉江镇麻岭采石场矿区位于遂川县县城280°方位直距5km处,行政区划属遂川县泉江镇。矿区位置地理坐标:东经114°28′31″~114°28′40″,北纬26°19′27″~26°19′17″,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28′35″,北纬26°19′22″,矿区以东距105国道仅5km,105国道连接大广高速(G54)碧洲互通15km,交通便利。 矿山露天开采扩建项目于2019年9月委托江西省锆石矿业服务有限公司对矿区进行了储量核实并于2020年1月编制了《遂川县泉江镇麻岭采石场建筑用砂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该储量核实报告经评审并在遂川县自然资源局备案,取得了遂川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5月22日下发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备案证明(遂自然资储备字[2020]001号);2020年4月,江西省锆石矿业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遂川县泉江镇麻岭采石场建筑用砂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2022年5月,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遂川县泉江镇麻岭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2022年12月,内蒙古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遂川县泉江镇麻岭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和《遂川县泉江镇麻岭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2023年2月7日吉安市应急管理局下发了《关于遂川县泉江镇麻岭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吉市非煤项目审字[2023]3号);2023年2月7日矿山企业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后,进行复工复产程序审批,遂川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6月中旬同意复工复产,收到政府同意复工复产后开始基建,2023年11月基建期限即将到期。而矿山基建工程无法如期建设完工。2023年11月15日建设单位邀请设计单位内蒙古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对遂川县泉江镇麻岭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工程安全设施建设进度进行现场符合性进行核查。核实后,设计单位根据未完成的剩余建设工程,结合矿山实际,经过认真仔细的核算,一致认为矿山剩余工程属于安全设施设计基建工程量,基建建设工程需6个月。遂川县泉江镇麻岭采石场根据设计单位出具的《遂川县泉江镇麻岭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基建延期现场核查报告》,于2023年11月22日向遂川县应急管理局申请了基建延期。遂川县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11月28日下发了《关于遂川县泉江镇麻岭采石场基建延期申请的批复》,同意基建延期6个月,自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6月8日。 2024年1月26日,矿山采场在建设过程中,遇矿岩坚硬,机械开采困难,矿山申请暂停基建建设,矿山向有关单位、部门、专家请教后,建议采购好的设备,矿山停建过程中遇2024年9月14日矿山采矿许可证到期,遂川县自然资源管理局因种种原因未给矿山下发采矿许可证。2025年12月29日遂川县自然资源管理局同意发放采矿许可证,矿山于2025年12月30日取得采矿许可证。矿山取得采矿许可证后,于2026年1月15日向遂川县应急管理局申请复工基建建设,遂川县应急管理局于2026年4月27日批复同意基建工程建设。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彭志勇 | 联系电话 | 18578269056 | ||
项目组长 | 管自强 | 技术专家 | |||
报告编制人 | 管自强、张付椿 | 报告审核人 | 郑 强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扬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黄香港、陈 浩、陆 鸿、蒋太梅 | ||
现场工作人员 | 管自强、张付椿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6.5.10,5.17和6.29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8.3 | ||
其它 | 1、该评价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滑坡和泥石流、车辆致害、高处坠落、跌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致害、火灾、坍塌。 2、该评价项目中存在的有害因素包括:粉尘、噪声与振动、不良作业环境,如高温、雷击对矿山人员的伤害和其他不利的环境因素等。 3、该评价项目为建筑用砂岩矿露天开采矿山,无瓦斯和自燃发火危险,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该矿山不使用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药剂进行原矿深度加工,矿山开采采用机械开采,不使用民爆物品,本建设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上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本报告第四章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得到有效控制。该扩建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安全设施符合《遂川县泉江镇麻岭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要求,遂川县泉江镇麻岭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 ||||


(终稿)遂川县泉江镇麻岭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2).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