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立项、项目安全条件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等前期程序,确定本报告验收评价对象为:乐平市康鑫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000吨N-乙氧羰基-N,N′,N′-三甲基胍、1500吨吡唑改扩建项目(一期)安全设施变更设计。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及国家相关规定,并与乐平市康鑫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协商,确定本评价的范围为:乐平市康鑫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000吨N-乙氧羰基-N,N′,N′-三甲基胍、1500吨吡唑改扩建项目(一期)安全设施变更设计“三同时”情况,选址、周边环境、地质条件、自然条件、总平面布置、101生产车间、仪表自动化及公用辅助工程和安全管理、事故应急管理的符合性、满足性、有效性。 本次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基本组成如下: 序号 | 场所 | 安全设施变更设计范围 | 具体变更内容情况 | 备注 | 1 | 101生产车间 | 1)变更101生产车间火灾危险性类别; | 101生产车间火灾生产类别由甲类变更为丙类。 |
| 2)在101生产车间内部布置,主要新增真空系统、部分中间罐和转料泵、产品包装机等; | D-6轴新增3套真空泵组P10114ABC、3个真空缓冲罐V01ABC,D-3轴和D-5轴之间新增1个中和液水相罐V10109、1个中和油相罐V10110和1个氯仿中间罐V10108,在C-3和C-5轴新增2台中和液水相加料泵P10112AB、2台中和液油相加料泵P10113AB和2台氯仿泵P10111AB;在D-7轴新增1台产品包装机M02。 其中设计D-9轴新增1台空压机M01、1个储气罐V02(进行了取消,出具了四类变更说明)。 | 取消了空压机及储气罐,企业原有的空压系统经核实能满足要求,因此取消,企业出具了四类变更说明。 | 3)在101生产车间室外北侧,新增吡唑萃取、精制、结晶区域; | 车间室外北侧±0.00m层轴3~轴6之间,新增吡唑萃取区域,分别为1个水相罐V10101、1台废水进料预热器E10107、1台废水出料冷却器E10113、1座氯仿分离塔T10102、1座吡唑精制塔T10103和2台废水塔釜出泵P10109AB、2台萃取塔油出泵P10102AB、2台萃取塔水相泵P10101AB、2台吡唑精制塔馏出泵P10108AB、2台氯仿分离塔釜泵P10104AB、2台吡唑产品泵P10110AB、2台水相回流泵P10105AB、2台氯仿送出泵P10106AB、1台氯仿分离塔循环泵P10103、1台吡唑精制塔循环泵P10107;轴5~轴7之间新增1套喷雾结晶造粒设施,1套冷冻水系统,1套蒸汽冷凝水回收系统;轴8~轴9之间新增2座尾气吸收塔T10106AB; |
| 原设计±2.50m层轴4和轴5之间新增2个残液蒸发釜V10107AB;改为位于±5.0m平台。 | 实际位于±5.0m平台,设计院已出具设计变更说明。 | 车间室外北侧±0.00m层轴3~轴6之间,新增吡唑萃取区域,分别为1个水相罐V10101、1台废水进料预热器E10107、1台废水出料冷却器E10113、1座氯仿分离塔T10102、1座吡唑精制塔T10103和2台废水塔釜出泵P10109AB、2台萃取塔油出泵P10102AB、2台萃取塔水相泵P10101AB、2台吡唑精制塔馏出泵P10108AB、2台氯仿分离塔釜泵P10104AB、2台吡唑产品泵P10110AB、2台水相回流泵P10105AB、2台氯仿送出泵P10106AB、1台氯仿分离塔循环泵P10103、1台吡唑精制塔循环泵P10107;轴5~轴7之间新增1套喷雾结晶造粒设施,1套冷冻水系统,1套蒸汽冷凝水回收系统;轴8~轴9之间新增2座尾气吸收塔T10106AB; |
| 车间室外北侧±9.50m层,新增1座废水塔T10104、1座萃取塔T10101、1台吡唑精制塔冷凝器E10105、1台氯仿分离塔冷凝器E10102、1台氯仿分离塔尾凝器E10103、1台废水塔冷凝器E10108、1台精制塔尾凝器E10109、1台吡唑产品冷凝器E10110、1个汽液分离器Y10101; |
| ±12.00m层新增2个吡唑产品尾凝器E10111AB; |
| 封闭停用车间西侧6m空间 | 车间西侧与厂外架空电力线(杆高9.19m)距离为7.8m,本次变更通过建设防火墙封闭停用车间西侧6m空间后,生产设施与厂外架空电力线距离为13.9m,满足《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第4.1.5条的要求。 | 设计写12m,现场实测9.19m。见附件 | 2 | 控制室、机柜间 | DCS系统改造,新增本次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内容 | 402控制室原有DCS控制系统,设有一台4KW/220VAC的和一台3KW/220VAC的UPS不间断电源,本次依托,402控制室(含机柜间)不变。 DCS系统新增本次变更设计增加的101生产车间设备设施的控制系统内容。 | 依托 | 3 | 根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公用辅助设施中的供配电(301配电间)、一次水(市政自来水管网)、循环水及消防水(消防循环水池,有效容积为546m³)、排水及污水处理、供热(由园区江西景顺化工有限公司蒸汽管网接入DN150的蒸汽管道至厂区分气缸)、压缩空气(102生产车间有1台型号JY/CMS-20/295,供气量为6m3/min。配有1台1.5m3的储气罐)、应急电源(厂区配有1台200kW柴油发电机)依托现有,新增消耗少,公用工程部分无需改造。 | 依托 |
注:本次安全验收评价范围及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与项目备案、项目安全条件审批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批内容、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及相关设计变更说明相符。依托的已有设施,本次只针对其满足性进行分析评价。 本评价针对厂区本项目范围内的建筑、设备、装置所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根据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检查安全设施的配置及相关检测检验情况,审核评价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人员培训、设备管理、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等保障措施,对整个工程安全设施及安全措施进行符合性评价。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 1.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有害因素等辨识结果 1)本次变更在生产过程涉及到主要原辅料、产品、中间产品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三氯甲烷、氮气(压缩的)。 本次变更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本次变更三氯甲烷属于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应严格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87号[2006])、《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号[2006])等相关规定,对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管理,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变更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本次变更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本次变更不涉及高毒物品;本次变更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本次变更不涉及爆炸性粉尘物质;本次变更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爆炸物;本次变更不涉及限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本次变更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三氯甲烷。 本次变更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本次变更不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危险度评价:本次变更涉及的101生产车间危险分值在12分,属于中度危险。 5)本项目装置安全风险进行评估诊断分级得分为95.7分,风险级别为IV级,属于轻度危险区域,可以接受(或可容许的)。 6)重大事故后果计算:根据定量计算,该项目氮气钢瓶计算出轻伤半径8m、重伤半径4m、最大死亡半径2m,氮气钢瓶出现爆炸事故主要对101生产车间有影响。 7)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的规定,结合该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实际情况,该公司的装置和设施未涉及爆炸物,不涉及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毒性气体或易燃气体,不涉及危险工艺,不适用标准第4.2条和第4.3条所规定的要求,根据第4.4条的要求,该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外部防护距离要求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距离要求,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执行《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的要求。经检查,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8)多米诺效应分析:该项目氮气钢瓶发生多米诺效应的影响区域主要为厂区内,本项目氮气钢瓶发生物理爆炸时,其多米诺半径3m,会引起多米诺半径范围内的周边装置发生多米诺效应事故。该公司应对多米诺影响范围内的设备已采取加强管理,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本项目氮气钢瓶3m范围内不存在易燃易爆有毒装置。 9)根据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该项目发生事故的类型主要有:火灾、可燃液体蒸汽爆炸、触电、机械致害、起重设备致害、高处坠落、灼烫、物体打击、跌落、坍塌、容器爆炸、管道爆炸、中毒、窒息、泄漏、其他伤害等,发生较严重事故的类型主要为火灾、可燃液体蒸汽爆炸、容器爆炸、管道爆炸、中毒。 2.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1)本次变更设计属于内部改造,厂址位于江西乐平工业园区塔山化工园内,该化工园区于2025年4月21日取得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公布江西乐平工业园区塔山化工园认定结果的通知》。厂址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中的有关厂址选择和区域规划的要求。 本次属于变更设计,前期项目取得了备案,进行了安全条件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并取得了审批。产品和产能未发生改变。项目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产业政策。 2)该项目与居民区、商业中心、学校、水源保护区、军事禁区等敏感场所的安全距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与要求。 3)该项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要求。本项目装置与周边环境满足《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4)该项目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对该项目投产后的正常生产影响较小。 5)该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不包括地震等破坏力极大的自然灾害)的变化对该项目投产后的正常生产影响较小。 6)该项目建构物与厂外周边情况的安全间距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厂址无不良地质条件,无文物保护区和风景区,无窝风,厂址选择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采纳情况和已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 本次变更属于101生产车间增加吡唑萃取、精制、结晶工序的连续式生产设备和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均通过设备调试,该项目对设计中提出的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进行了采纳并落实。通过本次评价,隐患已整改完成,安全设施运行有效。 1)该项目在装置设有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GDS),同时已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便于巡检工使用。控制室设有控制报警盘,集中显示监控、灯光报警及消音调试按钮等,现场设置声光报警设施并将信号引入控制室。 2)该项目采用DCS系统,在控制室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监视和自动控制。主要的和重要的参数集中到控制室,由DCS系统显示和控制。对于生产操作要求上必须要在现场操作和监视的机组或设备,则在机组或设备附近设置操作仪表盘。 3)生产车间耐火结构满足设计要求,建构筑物周围设置环形道路,并和厂区内主干道相通,满足消防和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厂区主要道路上净空不低于5m。道路宽度、道路转弯半径能满足消防车的要求。厂区内的路面为水泥混凝土结构,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4)项目使用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已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已装设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进行校验并检测合格。 5)项目根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要求属于依托已设置的消防灭火系统、火灾报警设施等能满足要求,不需要再次取得特殊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合格意见书。 6)泵的传动部位装设了防护罩。可能发生高处坠落危险的工作场所,设置扶梯、工作平台、防护栏杆、护栏等安全设施,采取防滑措施。 7)项目使用的带电设备均进行保护接地,工艺生产装置及其管线均设置了防雷防静电接地,检测结果符合规范要求。 8)该工作岗位配备空气呼吸器及防毒面具等安全防护器材,设事故冲洗装置,事故状态时保证操作工的安全。 9)作业现场按要求配置了安全标志及安全告知牌。作业人员按要求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前期项目验收后进行了本次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在建设过程中采纳了《安全设施变更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建议及要求,针对性的采取了相应的预防措施,因而该项目安全设施能满足建设项目的安全要求。 4.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中表现出来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1)技术、工艺安全可靠性 本次安全设施变更设计主要是101生产车间布置吡唑萃取、精制、结晶工序的连续式生产设备和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属于物理过程,不涉及反应过程,且本次不涉及原料及产能改变。不涉及使用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学工艺。 建设项目采用了DCS控制系统对生产进行监控,对工艺参数、事故报警、安全联锁实现了程序控制、远程操作,对生产调度协调一致,保证了该项目能够安全、稳定的运行。试生产至今未发生生产事故。 因此,该项目技术、工艺具有一定的安全可靠性。 2)装置、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性分析结果 该项目主要装置设备大部分均选用国内知名品牌企业生产的设备;关键部位配有安全设施或安全附件。设备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设计、制作、安装。 项目采用DCS控制系统,对重要的参数如压力、液位、温度等引至操作室集中显示、记录、调节、报警。在生产、过程中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控制系统对工艺参数、事故报警、安全联锁实现程序控制,另外在设备附近设就地开关,以便事故时及时停车。 爆炸区域的电机、仪表等均选用防爆型。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保护接地。 在试生产过程中装置、设备及安全设施安全可靠,未发生因装置设备原因而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安全可靠。 3)其它安全可靠性分析 该项目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均为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安装。 该项目经过试生产运行,公辅工程均能满足项目要求。 4.建设项目试生产中发现的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项目经过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和安装,在试生产过程中,项目的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设计缺陷。在试生产期间通过“三查四定”等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已进行整改。 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情况 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6.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本次变更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三氯甲烷,对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要求对生产装置等安全控制措施进行检查评价,均满足要求。 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7.事故应急管理情况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对该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进行检查,在总检查7项,均符合要求。 8.该项目试生产(使用)后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1)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符合性:该项目前期立项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条件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验收,本次属于安全设施变更设计,设计、建设施工均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已通过审查,取得批复,并按照规范施工建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施工手续。试生产方案聘请相关行业专家进行审查。取得试生产方案的批复,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取得备案。 2)该项目与周边环境的关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满足《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3)平面布置及常规防护设施措施的合理性:该项目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满足安全要求,建筑结构、防火分区、防雷设施、安全出口的设置等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消防道路的净宽度、净高度、转弯半径均满足运输车辆及消防车辆通行。设置了常规防护设施、防止机械伤害等设施。 4)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的安全性:爆炸性危险区域内电气仪表选型满足《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的要求。消防设施配置满足相关要求。生产工艺操作和设置的安全设施满足安全需要,生产设施的布置能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及操作方便。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安全可靠。 5)特种设备、强制检测设备设施监督检验情况:该项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均进行了检验检测,并取得了检验报告;安全阀和压力表也进行了校验,校验结论合格; 6)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的配套性:为该项目生产配套的供水、供电、供热、供气、供冷、消防、三废处理等等均满足生产需要。 7)人员管理及安全培训方面充分性:公司现已建立了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了上岗资格证;专职安全员均为大中专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关安全工作经验3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该项目安全管理需求。该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基本健全,制度执行情况较好。该公司已为从业职工交纳了工伤保险、购买了安责险。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经过培训,并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具备本岗位的履职能力;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该项目安全管理需求。 8)应急救援有效性:该公司已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备案,配备了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施,制定了演练计划并进行了演练,应急救援准备充分有效。 9)通过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全过程的分析、评价,我们认为该项目建设依据充分、建设程序合法;总体布局合理,工艺成熟,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各项安全防护设施配套齐全,并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达到了设计要求,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满足该项目的安全生产需要。 10)该项目设了DCS、GDS系统,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11)该项目试生产后所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劳动安全措施符合《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试生产后的技术工艺、装置、设备等符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等规程、标准。 12)该项目建立有较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各级工作人员均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13)该项目试生产后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9.应重点防范的安全对策措施 1)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记录、评价,及时修订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应急处置作用。 2)严格执行设备检维修及动火、有限空间等八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3)定期维护自控仪表系统,确保能正常投入使用。 4)完善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补充异常情况应急处置方法。并组织评审和修订。 5)应定期对主要装置、设备(设施)和他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定期对法定检测的设备进行有效性检验,确保安全运行。 6)应确保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完善与维护,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10.结论 综上所述,乐平市康鑫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000吨N-乙氧羰基-N,N′,N′-三甲基胍、1500吨吡唑改扩建项目(一期)安全设施变更设计提出的安全设施变更已整改完成,企业现场布置与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图纸一致。 DCS系统与安全设施变更设计要求一致、运行正常并定期调试,且满足《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赣应急字[2021]190号)、江西省应急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自动化改造提升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3〕77号)的要求。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证,满足相应的学历、专业要求。 企业不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该项目不涉及高危细分,不涉及重大安全隐患。 该项目安全设施变更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10、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1.安全设施的更新与改进 企业应紧跟科技发展,不断借鉴国内外同类企业所采用的安全设施,寻求更安全、更经济、更合理的安全手段,对原有的安全设施定期检验,根据生产情况做出更新与改进。对老化、过期、淘汰的安全设施要及时更换。 1)有毒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对有毒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必要时进行维护。每半年用标准气体对有毒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进行检定,观察报警情况和稳定值,不满足要求时应修理,并作好检测记录。 2)有毒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维修和标定工作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应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定期标定。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设施、器材应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4)生产单位对输送管线、设备和工具,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5)对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牌及其照明灯具等应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出现情况应及时修整、更换或重新设置。 6)企业每年都要制订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有计划地改善企业的劳动条件消除在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完善与维护 该公司的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各种新的安全生产问题会不断出现,因此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等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不断的完善。 1)关于防爆设备防爆性能的检测,应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原则,请具有相关检测能力的单位进行检测。 2)生产过程中安全附件和联锁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意切断。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在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3)加强对生产装置、设备、工艺的监管,不断完善相关制度、预案等。根据要求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工艺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等。 4)加强对危险物料的安全措施的监管,加强对DCS系统的维护与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5)应定期对毒物、噪声、高温、辐射等有害因素进行职业卫生检测。 6)对用于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进入厂区装运车辆排气管须有阻火装置。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7)对工人要进行定期体检,对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不得安排其从事禁忌范围的工作。 8)加强安全检查,消除现场的各类不安全隐患;认真巡检,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发现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督促改进现场安全状况。 9)对特种设备、强制检测设备、防雷设施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检验、检测,特种设备要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10)要加强公司及车间班组的安全检查,消除现场的各类不安全隐患;认真巡检,发现隐患及时报告;要制订公司、车间、班组的安全检查表,开展有周期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督促改进现场安全状况。 11)重点做好安全规程的完善和各级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特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工作。对接触毒物的岗位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2)参加生产的各类人员,应掌握该专业及该岗位的生产技能,并经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13)参加生产的各类人员应了解或掌握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和产生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并能根据其危险性质、途径和程度(后果)采取防范措施。 14)参加生产的各类人员应了解该岗位的工作内容以及与相关作业的关系,掌握完成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15)参加生产的各类人员应掌握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及维护方法。 16)参加生产的各类人员应掌握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方法;现场定点存放的防护器具应有撞人负责保管,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校验。 17)项目单位应对应急救援器材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参加生产的各类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理和紧急救护的方法。应经常检查应急通讯设施。 18)安全附件和联锁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意切断。 3.主要装置、设备(设施)和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1)防止设备、管线泄漏应成为本项目安全工作的重点。在建设过程中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在生产过程中加强设备、管线巡查、定期对设备、管线进行检测。 2)定期对大型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沉降观测,及时发现缺陷,防止因沉降造成的设备开裂,物流泄漏引发安全事故。 3)应当对管道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且做出记录,存人管道技术档案。发现情况异常应当及时处理。 4)设备、管道的重大维修应当由有资格的安装单位进行施工。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制订重大维修方案,重大维修方案应当经过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5)企业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情况之-的,操作人员应当立即采取应急专项措施,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向本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1)工作压力、工作温度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2)受压元件发生裂缝、异常变形、泄漏、衬里层失效等危及安全的;(3)安全附件失灵、损坏等不能起到安全保护作用的;(4)垫片、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的;(5)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肋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6)液位异常,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7)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的;(8)与压力容器相连的管道出现泄漏,危及安全运行的;(9)其他异常情况的。 7)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修理。出现紧急泄漏需进行带压密封时,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规定提出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防护措施,并且经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带压密封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并且持证上岗。在实际操作时,使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派人进行现场监督。 8)阀门布置比较集中,易因误操作而引发事故时,应在阀门附近标明输送介质的名称、称号或比较明显的标志。 9)凡投入运行的生产装置、设备、管路都必须建立静、动密封档案和台账,密封点统计准确无误。(密封档案一般应包括: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设备静、动密封点登记表,设备管线密封点登记表,密封点分类汇总表。台帐一般包括:按时间顺序的密封点分部情况,泄漏点数,泄漏率等)。 4.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要求,在安全生产投入方面明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 5.安全标准化工作建议 1)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GB/T33000-2025,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采用计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持续改进的管理模式。 2)安全标准化的实施,应体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监督管理原则,通过有效方式实现信息的交流和沟通,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3)加强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技能;全员参与风险评价,消除隐患及不安全行为。 6.安全管理 1)企业应随时关注极端天气的变化情况,制定极端天气下的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特别是对暴雨、连绵阴雨天气下,强对流天气,雷电天气下的生产装置及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2)涉及动火、动土、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的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4)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机制。要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做到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5)加强现场管理,加强巡回检查,防止物料跑、冒、滴、漏,杜绝无组织排放,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有效的处理。 6)要加强公用工程系统管理,保证公用工程安全、稳定运行。供电、供热、供水、供气及污水处理等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制定并落实公用工程系统维修计划,定期对公用工程设施进行维护、检查。 7)公司在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同时,在生产过程中还应做好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要求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劳保用品。 8)制订和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收、储、装、卸、运等环节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产品收储管理。 9)企业要建立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负责指挥企业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抽查企业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保障企业的连续安全生产,领导干部要轮流带班。生产车间也要建立由管理人员参加的车间值班制度。要切实加强企业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 10)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请总工程师批准。 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应急救援中去,并与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保持一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及时更新改进。 2)对危险源和厂内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3)根据实践和演练结果进行补充和改进,使预案更加合理、更加完善、更具有操作性。 4)企业的应急预案要与周边相关企业(单位)和当地政府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形成应急联动机制。 5)对主管部门要求备案的应急演练资料,演练组织部门(单位)应将相关资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