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上饶县煌固镇八都加油站

发布时间:2016-05-12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上饶县煌固镇八都加油站

项目名称

上饶煌固镇八都加油站原址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上饶县煌固镇八都加油站位于上饶县煌固镇,该加油站于20163月完成改造,改造后加油站设5个埋地卧式储罐,其中30m30#柴油储罐2个,30m393#汽油储罐2,30m³97#汽油储罐1个。罐总容量为180 m3,折算总容量为120m3(柴油折半),属于二级加油站。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戴磷

技术负责人:

夏长喜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小华

评价报告编制人:

罗杨

报告审核人:

马程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冠、辜刚、罗杨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辜刚、罗杨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16.3.30

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报告:

 上饶县煌固镇八都加油站位于上饶县煌固镇,该加油站于20163月完成改造,改造后加油站设5个埋地卧式储罐,其中30m30#柴油储罐2个,30m393#汽油储罐2,30m³97#汽油储罐1个。罐总容量为180 m3,折算总容量为120m3(柴油折半),属于二级加油站。

评价结论及建议:

1、上饶县煌固镇八都加油站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物质的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通过本报告分析,可以知道本项目投入经营后仍将面对多种危险因素,如火灾、爆炸,电气伤害、车辆伤害、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而项目最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对此加油站全体员工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防护意识。

3、项目公用工程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基本需要。

4、采用检查表评价法进行加油站安全评价,结论为符合要求。

5、加油站取得了防雷接地、静电接地技术检测报告和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加油站能够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6、上饶县煌固镇八都加油站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三同时审批,安全设施按照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7、项目在外部防火距离、平面布置、消防安全设施和措施能够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电气防爆防护、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安全设施建立有效。

8、该工程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在选定的3个单元中可能出现一般危险作业环境有二个单元,且一般危险作业环境的出现均由物料的危险程度所决定,而其余单元的作业均在稍有危险范围,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9、危险度评价油储罐区得分为15分,为II级,属中度危险。

10、项目对防有害气体措施有效,对噪声的防护、高温的防护方面的措施有效,企业作业环境保持在安全范围内。

11、加油站设置了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机构工作有力,加油站安全经营管理处于正常有序开展范围。

上饶县煌固镇八都加油站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条件,消防设施到位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管理能够满足正常安全经营的需要,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要求。

 

提交时间:

 2016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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