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有机氯化工产品及其配套项目(动力车间)
发布时间:2016-09-21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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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有机氯化工产品及其配套项目(动力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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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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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由理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独资公司。位于江西省瑞昌市县码头工业城,占地面积1600亩,法人代表卫少琦,注册资本22418万元美元。
2011年9月30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外资字[2011]2190号《关于理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新建有机氯化工产品及其配套项目核准的批复》进行项目立项,建设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PVC)工程及配套设施。包括聚氯乙烯生产装置、氯乙烯生产装置及二氯乙烷生产装置等主体工程;新建一套4500Nm3/h的空分装置,一套8000Nm3/h的仪表空气装置,新建自备热电站及35kV变电站、脱盐水站、给排水系统等辅助和公用工程。江西省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设立安全评价,2011年8月29日通过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赣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11]693号)。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因市场等各种原因未进行有机氯化工产品(包括聚氯乙烯生产装置、氯乙烯生产装置及二氯乙烷生产装置等主体工程及4500Nm3/h的空分装置等)建设,只建设了自备热电站及35kV变电站等(现有动力车间),以供节能电解槽离子膜烧碱项目、甲烷氯化物,氟化氢及有机氟产品项目等的蒸汽和电源。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自备热电站分二期建设,一期新建两台350t/h 循环流化床锅炉及一台75MW 单抽冷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煤储存及输送,点火油储存及输送,石灰石炉内脱硫系统,除灰排渣系统,化学水处理,循环水,消防水,压缩空气,电气系统,烟气脱硫脱硝系统及热工控制系统等。二期新增一台350t/h 循环流化床锅炉及一台 105MW单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该项目由四川省电力设计院设计,江苏华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毓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施工,锅炉供货单位一期为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二期为太原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南京华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一期于2011年12月开始建设,2013年6月建成投运,二期于2013年9月开始建设,2016年1月建成投产(锅炉于2015年6月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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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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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陈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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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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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陈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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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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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陈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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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陈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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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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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阿新林、戴磷、周红波、谭志洪、徐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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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5.8.20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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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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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有机氯化工产品及其配套项目(动力车间)
项目规模:新建3台350t/h循环流化床煤锅炉,1台75MW单抽冷凝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105MW单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项目地址: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投资主体: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卫少琦
占地面积:13.72hm2
投资总额:68000万元人民币
安全设施投入:1200万元人民币
设计单位:
四川省电力设计院;工程设计资质:电力行业甲级;证书编号:A151012395。
工程施工单位:
1、江苏华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证书编号:A1124032048102-10/9。
2、江苏毓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证书编号:A2124032048101-4/2。
3、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工程监理单位:
南京华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等,证书编号:E132014346-4/1。
开始建设时间:2011年12月(一期),2013年9月(二期)
投运时间:2013年6月(一期),2016年1月(二期全部投运)。
一)项目组成
1、主体装置
1)3台350t/h(9.8MPa,540℃)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烟、风、除尘及排渣设备,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2)1台75MW (C75-8.83/0.98)汽轮机组,配QFa-75-2型发电机;1台105MW (SST-800/EHNK90/5.0,进口)汽轮机组,配进口西门子发电机;汽轮发电机附属设施;减温减压系统;供热系统;给水除氧系统;
3)发配电系统;10/35kV升压变压器、35/10kV降压变压器及厂用变系统,备用柴油发电机系统。
2、燃料装卸、储存、输送系统。
3、点火油系统。
4、石灰石储存及输送系统。
5、灰渣储存及输送系统。
6、配套装置
1)循环水装置;
2)化学水处理装置;
3)消防水装置;
4)空压站。
二)厂址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码头工业城镇南路。东面为南北向的理文路,理文路东侧为理文造纸公司(同属理文国际投资),理文造纸公司的南侧隔镇南路为华中国际木材产业园,东南约800m外为赤湖;南面为工业城区东西方向主干道——镇南路,镇南路的南侧为新建的220kV变配电站;西面为工业城区南北向的园区大道经六路,隔六经道的西侧为新洋丰化肥有限公司(复混肥企业)、红木大市场,西南侧移民新村(距围墙800m);厂区北侧围墙外为东西向宽40m的滨江大道、长江大堤和长江,以及理文公用码头。
该项目地处理文化工用地的东北侧,东面为南北向的理文路,理文路东侧为理文造纸公司(同属理文国际投资);北侧为滨江大道、长江大堤和长江,以及理文公用码头;西侧为空地;南侧为甲烷氯化物装置区,距离超过50m;再南侧为离子膜烧碱装置区及氟化氢及有机氟装置区、办公区域,最南侧是工业城主干道镇南路。
1、总平面布置
该项目位于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厂区的东北侧,北侧为厂区围墙,围墙外为滨江大道、理文公用码头;东侧为围墙、围墙外为理文路及理文 造纸公司;南侧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的化工装置,边缘之间距离大于50m;西侧为理文公司的预留用地。该项目共占地13.72hm2。
该项目为三个功能区, 从北到南依次为:燃料堆放及输煤系统区、炉机主装置区、配套公用、辅助工程区。
1)燃料堆放及输煤系统区:包括干煤棚、转运站、碎煤机室、输煤控制室等设施。该区位于炉机主装置区的北侧,距离锅炉主厂房超过50m。
2个干煤棚布置在最北侧,输煤控制室布置在干煤棚的南侧。
输煤系统包括5个转运站、碎煤机室、除铁间及输煤栈桥,用于连接干煤场和炉机主装置区。
2)炉机主装置区:包括变配电装置、主厂房(含汽机间、除氧间、煤仓间、锅炉间)、布袋除尘器、引风机、烟囱、脱硫脱硝系统、灰库、渣库石膏库、点火油系统、柴油发电机系统等。位于该项目的中部,主厂房从南到北依次布置汽机间、除氧间、煤仓间、锅炉场。
3台锅炉从东到西依次布置,每台锅炉从南向北依次布置贮渣仓、布袋除尘器、引风机,烟囱,脱硫塔、贮灰仓等,在除尘器的东侧布置石灰石库,在锅炉的东北侧布置点火油罐区及泵房。在点火油罐区的东侧和西侧分别布置柴油发电机房。
主变、屋内变配电装置室等位于炉、机的南侧。
3)配套公用、辅助工程区:包括循环水、化学水处理、消防水、综合办公楼、空压站、综合办公楼等,该区域布置在炉机主装置区的南侧。综合办公楼位于该区域的中部,其西侧为循环水系统,东侧为化学水处理系统,在其南侧为消防水罐及综合泵房,综合泵房的西侧为空压站。
2、主装置布置
主厂房采用三列式布置:顺列为汽机房、除氧煤仓间、锅炉房;炉后布置布袋除尘器、引风机、烟囱、炉后脱硫等。
从主厂房A列柱中心线至烟囱中心距离为142.0m,汽机运转层与锅炉运转层的标高为8m。
汽轮发电机组纵向布置,汽轮机机头朝向扩建端,由汽轮机头向发电机看,汽机的加热器左侧布置,机组的主油箱布置在汽机机头前的加热器平台4.5m层。汽轮机头部与扩建端墙之间的零米地面设置检修场。
汽机房AB排柱柱距为24m。汽机房和除氧煤仓间采用等柱距,柱距为9m。机组所配置5台给水泵组,纵向布置在汽机房0m地面靠近B列侧。
汽机房配置有1台80/10t和1台90/10t电动桥式起重机。
除氧煤仓间框架为双框架结构,跨距为BC中心距9m,CD中心距8m。
1)0.00m层为电气厂用配电室;
2)4.00m层为为管道夹层;
3)8.00m层为运转层,机炉电集控室设在一期的扩建端处,动力设备间及电气电子仪表间布置于8~10柱之间,层高到12.5m。运行交接班室、生产办公室、化学仪表屏间和汽水取样间均在炉侧固定端8.0m;
4)16.50m层为除氧煤仓层,高压除氧器、补水加热器、连续排污扩容器位于BC框架内,锅炉计量给煤机位于CD框架内。
5)BC框架顶部为30.00m;
6)CD框架30.00m层为锅炉燃料输送层,顶标高为36.80m。
锅炉运转层以下为全封闭,内置:一次风机6台、二次风机4台、高压流化风机10台、冷渣器7台、输渣机3台。
锅炉运转层以上为露天布置。在给煤机平台的两侧设置了锅炉与除氧煤仓间的联络步道,方便人员通行。
炉后布置布袋除尘器和引风机。引风机置于引风机棚架内。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 主要危险、有害物质
该项目涉及物料有:
煤、轻柴油、石灰石粉、尿素、盐酸、氢氧化钠、氨、磷酸三钠、R22(制冷剂)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包括氨、柴油、盐酸、氢氧化钠、R22等。
2、重大危险源辨识
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火灾、爆炸、物理爆炸(容器破裂)、中毒与窒息、化学灼伤、热灼伤(冻伤)、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等危险因素;存在粉尘、毒物、噪声、高温及热辐射、工频电场等有害因素。
三、评价单元划分
评价单元划分表
四、存在的问题及应采取的对策措施
一)安全技术对策措施
1、氨加药间氨钢瓶应固定放置,距装置不小于5m,与装置连接应使用氨专用的金属压力管,氨钢瓶应设置称重或出口设置氨用压力表,保证氨钢瓶内的压力不低于0.05MPa。
2、氨加药间应设置防爆型排风机,设置氨泄漏检测报警仪并与排风机联锁。氨加药间电气设备应防爆。在其进口处设置喷淋洗眼器。配备2套正压式自给式全面罩防毒面具。主控制室应配备2套正压式自给式全面罩防毒面具。
3、蓄电池室、点火油泵房的电气设施应防爆。
4、化水岗位酸、碱罐应设置防泄漏围堰并进行防渗处理。
5、化水处理室外钢质罐、设备应进行防雷接地。
6、根据设备情况核实压力容器清单,取得使用登记证。
7、尿素脱硝间与道路的距离不足5m,应采取措施防止车辆对厂房的损坏。
8、管道标识应按GB7231-2003的要求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按DL/T1123-2009的要求配置。
9、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防静电检测。
二)安全生产管理对策措施
1、应按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安全标准化工作。
2、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如泄漏管理责任制等。
3、安全阀、压力表等按要求定期进行校验。
三)建议采取的对策措施
1、建议室外升、降压变压器配置水喷雾系统。
2、制定管理制度,禁止在柴油泵房采用塑料桶从油罐内卸油到厂内机动车辆。
3、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防止泄漏,使岗位的尘毒不超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有机氯化工产品及其配套项目(动力车间)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物理爆炸。中毒、化学灼伤、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热灼伤(冻伤)、淹溺及粉尘、噪声与振动、高温及热辐射、工频电场等。
2、动力车间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根据重大事故后果评价,除氧器超压爆炸事故的危害半径为82.9m。
4、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不存在剧毒品。
5、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6、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不存在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
7、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氨为重点监管的化学品。
8、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无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9、《关于公布首批、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该项目不存在危险工艺。
二)符合性评价结果
1、根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等,选址、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等满足安全条件。
2、该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该项目公用、辅助装置可靠,可满足该项目正常运行及事故状态的需要。
4、该项目设立安全预评价和设计文件提出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基本得到了落实。
5、该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资质,建筑质量监督、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防雷检测等均具有相应的资质。
6、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了立项备案,安全审批等。
7、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了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工艺技术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预案,配备了事故应急设施、器材,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
三)评价结论:
该项目安全预评价和基础设计提出和采取的安全设施、措施得到落实,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四)评价建议
1、该项目按7.2.3节中的要求完善安全对策措施,提高该项目消除和控制各类风险的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期稳定。
2、该项目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的完善和更新,根据在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完善安全设施,提高本质安全度。
3、加强对已采用的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对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对安全附件、联锁装置、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定期校验或标定,确保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4、按国家相关要求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专款专用。
5、装置应按企业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安全标准化工作。
6、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加强该项目的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及评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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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6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