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

发布时间:2020-09-17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1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

 

简 介:

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最南端的井矿盐生产企业,公司的前身为江西九二盐矿,拥有丰富的盐资源。该公司于20050120注册设立,注册资金贰亿伍仟万元整,法人代表吴荣都,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会昌县筠门岭白埠村,社会信用统一代码9136073376978246X7,企业现有厂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九二工业基地。企业于202056日在会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营业执照变更,变更后经营范围为工业盐、食盐生产、食盐批发、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生产,岩盐地下开采,卤水供应,自来水生产、销售,水力发电;液氯(44.3kt/a)、烧碱(312.5kt/a32%)、盐酸(140kt/a31%)、次氯酸钠(4720t/a10%)、废硫酸(2.5kt/a75%)、氯化氢(32kt/a)、氯气(88.6kt/a)、氢气(2500t/a)生产、销售(凭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201023日);预包装食品生产、销售、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物流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氯碱厂现役生产装置为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工程的一期工程装置,即1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生产装置、仓储设施及配套的公用与辅助工程。该装置位于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氯碱厂厂界内,一期建设规模为10万吨/年烧碱,其中包括离子膜烧碱(32%10t/a(折百)、液氯(99.6%4.43t/a、高纯盐酸(31%14t/a、次氯酸钠4720t/a

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役装置于201710月通过安全竣工验收,并于20171024日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7]0957号,许可范围为液氯(44.3kt/a)、烧碱(312.5kt/a32%)、盐酸(140kt/a31%)、次氯酸钠(4720t/a10%废硫酸(2.5kt/a75%、氯化氢(32kt/a),氯气(88.6kt/a)、氢气(2500t/a***,证书有效期为20171024日至20201023日。

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九二工业基地内,建设有盐库、预处理器、膜法除硝厂房、一次盐水储罐区、二次盐水储罐区、电解/变压整流厂房、淡盐水脱氯区、控制楼、碱储罐区、装车平台、氯气处理区、氯气泵房、氢气处理区、氢气泵房、高纯盐酸厂房、氯气液化厂房、液氯包装厂房、修瓶间、空压制氮间、冷冻站、地泵房及业务室、低压配电室、110kv开关站、循环及消防水池、污水及事故应急池等建构筑物。

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氯碱厂现有职工人数为123人,其中管理及技术人员约16 人,生产及辅助人员107。其中主要负责人2人,为吴荣都(董事长)、谢勇(厂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4。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安全环保管理部。

氯碱厂采用离子膜电解工艺,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卤水、矿盐、纯碱、亚硫酸钠、浓硫酸、三氯化铁等原辅材料;中间产物有氢气、氯气、氯化氢等;产品有烧碱(32%)、液氯(99.6%)、高纯盐酸(31%)、次氯酸钠等。其中三氯化铁、硫酸、氢氧化钠、盐酸、氯化氢、次氯酸钠溶液、氯气、氢气为危险化学品;硫酸、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氯气、氢气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氯气为剧毒化学品。生产过程涉及电解工艺(氯碱)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安全生产条件许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檀廷斌

技术负责人:

马程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檀廷斌

报告审核人:

周红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黄香港、占伟苏睿劼、檀廷斌

注册安全工程师:

黄香港、占伟周红波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檀廷斌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0.5.5~2020.9.9

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1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

建设单位: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会昌县九二盐业基地

建设性质:在役装置

企业性质:国有

企业法人代表:吴荣都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及建议:

 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公司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中毒和窒息、火灾和爆炸、灼烫、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坍塌、车辆伤害、毒物、低温、高温、噪声与振动。其中,中毒和窒息、火灾和爆炸为主要危险因素,毒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危险货物品名表》,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原辅料氢氧化钠、盐酸、98%硫酸、三氯化铁、氮气(压缩的)、二氯一氟甲烷等,中间产品氯化氢、氯气、75%硫酸,产品有液氯、氢气、氢氧化钠、盐酸、98%硫酸、次氯酸钠。另外,三氯化氮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但其危险性较大,对热、震动、撞击和摩擦相当敏感,极易分解发生爆炸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该项目生产的产品和使用的原材料均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可知,该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及产品中硫酸、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十部门2015年第5号,该项目生产的产品氯气(液氯)属于剧毒化学品。

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号,该项目生产的产品氯气(液氯)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修正)(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该公司离子膜烧碱工程总规模为30万吨/年,产品和工艺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工艺,采用的零极距离子电解槽属于鼓励类第十一项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辨识,该项目的氯气、氢气属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通过对该项目可研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中电解工艺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定义和附件B.3节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得出以下结论:该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氯气液化厂房单元及液氯包装厂房单元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了安全评估,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并进行了登记。重大危险源至会昌县应急局备案,备案编号:BA360733[2019]009,有效期:20191225-20221224

2.安全生产条件

1该公司位于规划的化工园区,已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项目用地使用许可证。

该企业厂址边界距离206国道小于1000m,会昌县政府已制定了国道改线工作实施方案,自上次取证以来,会昌县积极推动此国道西移工作, 20201月,根据会昌县人民政府关于“2G206国道周田至筠门岭段公路改造工程”工作计划显示:前期工可报告已经通过了省发改委的评审,且完成修编,待报批。初步设计工作基本完成。目前正在办理用地预审,同时开展了施工图设计工作。

2该公司生产装置居民区和周边企业最近装置防火间距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的要求;该公司与周边敏感场所距离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

3)根据报告5.7节个人、社会风险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计算,该项目属于在役装置,定量计算结果:

1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3´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860m

2)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1´10-5)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460m

3)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3´10-5)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160m

在以上范围内无相应此类敏感及防护目标

该企业的社会风险在尽可能降低区,必须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相应措施,尽量减少风险,降低社会风险

根据表7.3-1该项目的液氯计量槽发生整体破裂产生的影响最大,造成的死亡半径为750m,重伤半径为1318m,轻伤半径为2212m,会对周边居民及企业造成影响。

该项目存在的氢气,在管道内压力较小,不涉及易燃易爆液体,该项目主要的事故后果为中毒,液氯钢瓶产生的物理爆炸会出现多米诺效应,产生的多米诺半径为5m

4)该公司总平面布置,出入口及厂内道路符合规范规定,满足防火距离要求。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腐蚀环境采取了相应的防腐措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5)该地区所在地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该公司采取了抗震设施。

6)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齐全,安全附件及检测仪器、仪表定期进行了校验,按规定设置了防雷、防静电接地并定期进行检测,火灾、爆炸危险环境电机按要求采用防爆或隔爆型等。工艺管理及设备设施符合规范的要求。

7)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了相应的水消防系统,配备了相应的灭火器材;配备了防毒面具及防护用品,作业场所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8)该公司依法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一整套切合实际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了职工(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实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将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同时,公司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9)该项目按《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评定,风险分级最高得分81.4分,为黄色区域(或一般风险区域)(III级),属一般风险区域,需要控制并整改

10该项目不涉及重大安全隐患

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项,我们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3.评价结论

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针对存在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已整改完毕,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状况符合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4.建议

1)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投入,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和对策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技术、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完善安全检测、控制设施,进一步提高本质安全度,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对本报告提出的隐患整改建议认真研究落实,对尚未进行整改到位的隐患应切实采取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定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保证整改资金到位,及时消防或控制隐患,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2)强化安全措施;加强公司、分厂(车间)、班组的安全检查,消除现场的各类不安全隐患;认真巡检,发现隐患及时报告;要制订公司、分厂(车间)、班组的安全检查表,开展有周期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督促改进现场安全状况。

3)系统中可能存在的诸多危险、有害因素是导致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提高设备本质安全状况是有效预防事故的根本途径。要加强日常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不安全隐患;为保证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及时得到整改或有效控制,应建立科学的隐患传递网络,疏通隐患整改通道。同时,应根据隐患整改难易程度,按轻重缓急,分级进行处理。

4)压力表、安全阀以及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器属于强检仪表,必须保证其按期进行检测,保证其灵敏可靠,建立完整的档案记录和检验记录。

5)经常检查危险场所有毒、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可靠性,随时检测空气中检测对象的浓度。接触有害物的生产岗位应保证事故柜以及各种应急防护器材的完好性,事故状态下能保障操作工的安全。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于生产现场配备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应加强检查和保养,随时更换失效的消防器材。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7)生产过程中SIS系统、安全附件和联锁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意切断。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在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8)不断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素质的培训,提高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和监督人员的学历和技术职称。

9)坚持作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在保证安全生产检查次数的基础上,使安全生产检查方式更加切实有效,进行综合性和系统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后,应进行安全评估,对评估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

10)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发布和完善,及时增补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体系,以更好的规范生产经营活动

提交时间:

 202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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