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湾里公交枢纽站)新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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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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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湾里公交枢纽站)新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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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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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南昌公交石油站)成立于1993年3月4日,法定代表人胡春明,注册资本698万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湾里公交枢纽站新建项目由九江石化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计,项目总投资2590万元,站内建成后设4个埋地卧式储罐。共有2个0#柴油储罐,1个92#汽油储罐,1个95#汽油储罐。罐总容量为120m3,折算后总容量为90m3,属于三级加油站。该加油站的经营项目是0#柴油、95#、92#汽油的储存与车辆加油,此加油站为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加油站,不对外经营。现加油站1台0#柴油柴油机正在进行试运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5号令国家总局令第79号修正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完成并成功试运行一段时间后,企业应对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以判断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对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的符合性,并检查相关安全配套设施“三同时”的有效性。
受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工作。组织项目评价组对工程的立项批准文件,设计、施工文件及企业提供的安全技术及管理、安全检验、检测等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对现场进行了核查,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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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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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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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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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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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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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檀廷斌、占伟、谢寒梅、苏睿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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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谢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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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李家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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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檀廷斌、李家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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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0.9.10;
主要任务: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湾里公交枢纽站)新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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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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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根据与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安全评价协议,确定本评价的范围为:
根据委托本评价范围为新建项目的建(构)筑物、生产、储存装置及其平面布置以及对项目的外部环境的评价,对企业安全管理、应急措施的评价。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车辆伤害等。其中,火灾、爆炸、中毒窒息为主要危险因素,噪声与振动、毒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1、剧毒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2、高毒物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判定,该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3、易制毒化学品辨识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4、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辨识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5、监控化学品辨识
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的规定,该项目中无涉及有监控化学品。
6、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辨识
根据《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版)的规定,该加油站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因此作业人员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7、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工艺。
8、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该项目涉及的汽油为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9、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定义和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得出结论如下:该项目生产、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0)在评价过程中,我们提出了相应建议和措施。
三、评估结论:
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湾里公交枢纽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设施和措施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条件,消防设施到位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管理能够满足正常安全经营的需要,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符合经营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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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