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0t/a萘系列医药中间体与1000t/a2-氨基-5-硝基苯酚技改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0-12-21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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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20000t/a萘系列医药中间体
与1000t/a2-氨基-5-硝基苯酚技改扩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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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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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善水科技)是一家以生产医药、农药及染料中间体为主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7日,注册资本1.609765亿元,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生态工业园,占地100.7亩,法定代表人黄国荣。
善水科技10000t/a萘系列医药中间体生产装置已建成,于2016年5月份已通过安全验收;800t/a2-氨基-5-硝基苯酚生产装置已建成(二车间东北角),于2018年8月份已通过安全验收。为增强市场竞争力、满足市场需求,善水科技投资11300万元在原厂区内实施萘系列医药中间体与2-氨基-5-硝基苯酚技改,本项目取得了彭泽县工业与信息委员会《关于核准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0t/a萘系列医药中间体与1000t/a2-氨基-5-硝基苯酚技改扩建项目备案通知书》,彭工信投资备[2017]25号,项目名称为“年产20000t/a萘系列医药中间体与1000 t/a2-氨基-5-硝基苯酚技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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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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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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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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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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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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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占伟、王冠、谢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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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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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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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2020.11月11日;
主要任务:该项目以乙萘酚、硫酸、亚硝酸钠、焦亚硫酸钠、硫酸亚铁等为原料,经亚硝化、还原、重氮化、硝化反应,生产氧体、6-硝体;以邻氨基苯酚、尿素、硝酸、硫酸等为原料,经环合、硝化、水解反应,生产5-硝。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本项目产品5-硝为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1号,79号令修改)的规定,项目须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
本项目中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原料、辅料有:2-氨基苯酚、1,2-二氯乙烷、硫酸、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硝酸、亚硝酸钠;辅料有:过氧化氢溶液[含量>28%];生产过程产生的有:二氧化氮(尾气)、二氧化硫(尾气);产品有:5-硝。未有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剧毒化学品。因此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腐蚀等危险有害因素;引起事故的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和环境不良。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本项目未有列入目录的各类监控化学品;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本项目中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高毒化学品;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硝酸、过氧化氢溶液为易制爆化学品。
根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本项目未有列入该名录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根据《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本项目未有列入该名录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规定,本项目6-硝体、5-硝生产工艺中的硝化工艺及氧体生产工艺中的亚硝化、重氮化工艺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重大危险源物质有:硝酸、1,2-二氯乙烷、双氧水(污水处理)、二氧化硫(尾气)、二氧化氮(尾气)等。本项目为技改扩建项目。原有产品的原辅材料与本次一致。在重大危险源辨识时,将厂区重大危险源物质分为3个生产单元与3个储存单元进行计算。经重大危险源辨识,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在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和行政许可证后,于2019年2月开始动工建设,建成后于2019年11月进入试生产。项目建设施工中已经按照《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的内容落实了有关安全设施和措施,主要安全设施均经检验或调试达到设计要求。评价时已设置的主要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改)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受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赣安中心)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评价范围为《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0t/a萘系列医药中间体与1000t/a2-氨基-5-硝基苯酚技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技改扩建项目)及配套的公辅工程。
赣安中心接受委托后,组成安全验收评价项目组,并于2020年2月开始到建设单位收集有关资料,对建设工程进行调研、检测和检查,项目组分别与2020年3月、2020年4月再次到现场落实安全设施设置和隐患整改情况。评价人员依据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相关批复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确定本评价的范围为项目生产工艺装置、仓储设施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综合办公设施。评价人员在运用系统安全原理和评价方法对工程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和定性、定量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和参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并经内部审核、与企业沟通等程序,编制完成了《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0t/a萘系列医药中间体与1000t/a2-氨基-5-硝基苯酚技改扩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本报告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力求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0t/a萘系列医药中间体与1000t/a2-氨基-5-硝基苯酚技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状况,并根据现场检查、检测和评价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一方面为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对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和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另一方面也为企业正确认识装置风险,完善安全设施和措施,改善安全管理,提升项目本质安全水平提供帮助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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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0t/a萘系列医药中间体与1000t/a2-氨基-5-硝基苯酚技改扩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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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年产20000t/a萘系列医药中间体与1000t/a2-氨基-5-硝基苯酚技改扩建项目具体产品规模如下:
产品生产规模一览表
评估结论:
一、评价结果综合评述
评价人员在对工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危险度分析、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以及定量风险分析等评价方法对项目的主要生产单元进行了分析评价,取得了相应的评价结果。
(1)危险度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危险度等级为“III”级,属高度危险;其余仓库、罐区、公辅设施等危险度等级为“II”级或“I”级,属中、低度危险。
(2)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看出,在项目的作业条件风险相对较高,其生产车间、甲类罐区的火灾爆炸危险分值在70以上,危险程度属于显著危险。
(3)项目安全条件评价结果:项目的周边环境和当地水电供应、自然条件可以满足项目生产安全要求,项目的生产不会对周边的居民、企业产生明显危险和危害,项目的周边1000m范围内无重要公共建筑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8类区域。因而项目的安全条件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环境安全。
(4)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评价结果
1)是2017备案批准的建设项目,项目立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淘汰和限制项目。
2)工程的主要证照齐全,工程设计的主要安全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完成,安全设施设备维护较好,工况正常。存在的缺陷已消除。
3)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合理,技术成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较好的安全性。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顺畅,物料输送较为便捷、功能分区内各项设施的布置紧凑、合理。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形规整,有利生产和管理,平面布局适应该项目生产规模的工艺要求。平面布置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项目厂区道路宽度9 m和6m、转弯半径9 m,主要生产车间、装置周围设置环形道路,生产区有入口2个,厂区道路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5)生产工艺做到了自动化、密闭化、机械化。
6)项目的建(构)筑的耐火等级和防火间距、防火分区与其生产、储存的火灾危险性相适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7)建设项目针对火灾爆炸、灼烫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中毒窒息、触电、起重伤害等危险设置了较为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可以较好的预防各类危险的发生。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符合相关标准与规范要求。
8)建设项目设置有较为完善的消防灭火。
9)建设项目设置有较为完善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系统,接地电阻经检测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项目所涉及的特种设备已按有关规定进行了检测、检验。
10)建设项目对生产中存在有毒物、噪声振动和高温热辐射等职业危害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与设施,使尘毒、噪声、高温热辐射等危害得到了较好控制,但未进行定期检测。
11)新建项目符合安全生产许可的有关条件的要求。
12)项目主要安全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建成,并投入运行,功能正常。项目建设做到了安全生产“三同时”。
(8)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项目有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设立有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有安全管理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架构合理,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有章可循,管理有效。
2)项目建设对生产中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设计了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经现场检查,主要安全措施和安全设施维护较好。
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培训取得了安全资格证。
4)企业的安全检查、安全教育、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等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开展较为正常。
二、安全验收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是备案批准的建设项目,符合项目国家的产业政策,主要相关安全生产证照齐全。项目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满足相关要求。主要安全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试生产过程表明项目的生产方法合理,工艺成熟,配套设施完善,装置、设备运行稳定。项目安全设施和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比较完善。建设单位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企业日常管理安全开展较好。评价时生产装置和现有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近期通过对试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整改,项目安全缺陷已经消除。评价认为项目的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要求,具备安全设施验收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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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