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龙山矿业有限公司峡江县金江乡王竹钾长石矿露天开采整改工程
发布时间:2019-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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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峡江县龙山矿业有限公司峡江县金江乡王竹钾长石矿露天开采整改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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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峡江县龙山矿业有限公司峡江县金江乡王竹钾长石矿露天开采整改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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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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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峡江县龙山矿业有限公司峡江县金江乡王竹钾长石矿露天开采整改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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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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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  | 
			
				 
					伍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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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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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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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审核人: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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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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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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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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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伍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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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19年7月组织评价专家组对该建设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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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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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论:该矿山成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建设项目遵循《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其“三同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矿山电源、供配电系统以及排土场的场址与《安全设施设计》内容相符。综上所述,该矿山无《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中否决项。 
					本报告对“三同时”程序、矿山露天采场、采场防排水系统、矿岩运输系统、供配电、总平面布置、排土场、通信系统、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安全管理以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12个方面的74项内容进行符合性评价,其中不符合项有3项,占检查项总数的4.1%,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规定的“不符合”项少于检查项总数5%的要求。 
					结论:峡江县龙山矿业有限公司峡江县金江乡王竹钾长石矿露天开采整改工程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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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9年1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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