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樟树—赣州管道谷村车站段与蒙西华中铁路交叉线处改迁工程
发布时间:201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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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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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樟树—赣州管道谷村车站段与蒙西华中铁路交叉线处改迁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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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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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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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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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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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周红波、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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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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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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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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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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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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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9.5.30;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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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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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樟树—赣州管道谷村车站段与蒙西华中铁路交叉线处改线工程(简称:该项目)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营运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下设的江西输油处。改线起点为在建蒙华铁路东侧约 300m位置,采用水平定向钻方式向西穿越蒙华铁路,之后管道转向南与原管道对接;改线段管道线路起点桩号为GCG001,终点桩号为GCG005,该项目管道设计压力9.5MPa,管径为Φ323.9×7.9mm,材质为L415M,采用高频直缝电阻焊钢管。线路水平长度为985.45m,实长988.79m。其中定向钻穿越蒙华铁路水平长度507.78m,实长509.00m。封堵两头2处。 
					项目名称:樟树—赣州管道谷村车站段与蒙西华中铁路交叉线处改线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营运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下设的江西输油处 
					建设性质:改线换管 
					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盘谷镇以北约 1.5 公里处。 
					建设内容:对蒙华铁路谷村车站用地范围内的成品油管道进行改线换管设计,改线后的管道与原管道连接成为一个整体。新建管道长度约 0.99km,对旧管道进行处理,配套防腐、通信等内容。 
					建设规模:该项目对樟树—赣州成品油管道在江西省吉安市内的 0.76km 的成品油及通信光缆管道进行改线换管设计,并对旧管道进行拆除处理。 
					该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由江西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经吉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组通过评审,并于2018年6月6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复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审查意见书见,予以备案,意见书复印件见附录。 
					该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由华东管道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中华东管道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甲级资质;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运输、油气库)专业甲级,证书编号A132006476;该设计院编制的安全设施设计已在原吉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复文件。资质文件及备案文件复印件见附录。 
					该工程监理由河南省诚德规划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河南省诚德规划管理有限公司具有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文件复印件见附录。 
					该工程建设施工由中石化江汉油建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中石化江汉油建工程有限公司具有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证书编号D142018641;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证书编号D242038168;取得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具有长输(油气)管道带压封堵甲级资质、无损检测分包GA类GA1甲级等资质,证书编号TS3810249-2017;资质文件复印件见附录。 
					该工程检测由河南安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河南安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具有无损检测机构B级资质,可从事RT-射线照相检测、UT-超声波检测、MT-磁粉检测、PT-液体渗透检测;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安全评价结论: 
					1)安全状况综合评述 
					1.根据输油管道工程生产特点,该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成品油((汽油(92#、95#)、柴油(车用和普通)两大类 4 个品种));主要存在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需要重点防范。 
					2.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辨识,确定该项目不属于辨识范围。 
					3.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通过对该项目可研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汽油(92#、95#)。 
					4. 工程运行过程中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剧毒化学品。 
					5.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等均有相应资质;改造段管道全部采用 100%超声波探伤和 100%射线探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行无损检验,检验和合格等级,符合《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无损检测》(SY/T 4109-2013)的规定。 
					7.经调试和运行表明,该工程生产运行良好,采取的各项安全设施运行良好,确认该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及工艺安全要求。 
					8.该工程控制系统依托原有采用SCADA控制系统,并有紧急停车系统,控制系统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2)安全验收总体评价结论 
					根据对“樟树—赣州管道谷村车站段与蒙西华中铁路交叉线处改线工程”现场和竣工资料的调查、分析和评价: 
					1.该项目有相关部门的相应批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均有相应资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格,该工程的设计、施工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确保了该工程的安全运行。 
					2.该项目安全措施的设置符合“三同时”要求,工程采用物资、器材均经过质量和现场施工监督检查,留存的各项资料完整、准确、有效。 
					3.竣工后,按照设计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管理部门配备齐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检验合格后生产运行,包括消防、报警、通信、自控、防雷接地等,并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度均有落实,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了演练,从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方面具备了安全运行条件。 
					综上所述,樟树—赣州管道谷村车站段与蒙西华中铁路交叉线处改线工程对线路工程及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防护设施和设备比较完善,经安装、调试和运行表明:该项目的安全设施运行稳定,达到了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因此,该项目具备安全竣工验收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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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2019.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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