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江西铭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饶黄金埠油库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19-11-25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名称:

江西铭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饶黄金埠油库建设项目

简介:

 

江西铭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新城区,成立于20001月。公司在余干县工业园区黄金端口电力特色基地投资新建上饶黄金埠油库建设项目,主要经营和储存0#-10#+5#)柴油、98#汽油、92#汽油、95#汽油。该油库储罐为立式油罐,库容为6×104m3,其中柴油库容3.5×104m3750003固定顶储罐),汽油库容2.5×104m355000m3内浮顶储罐),柴油储罐容量折半计算,折算总库容为4.25×104m3,属二级油库。年周转量为40×104t,年平均周转次数为10次。

经上饶市发改委备案,江西省商务厅批准,于2017626日取得原上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马程

技术负责人:

夏长喜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香港

评价报告编制人:

黎余平

报告审核人:

戴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马程、黎余平

注册安全工程师:

马程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马程、黎余平

时间和主要任务:

完成时间:2019.11.15

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

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西铭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饶黄金埠油库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规模:库容6×104m3,其中柴油库容3.5×104m375000m3固定顶储罐),汽油库容2.5×104m355000m3内浮顶储罐),柴油储罐容量折半计算,折算总库容为4.25×104m3,属二级油库。年周转量为40×104t,年平均周转次数为10次。

建设地址:余干县工业园区黄金端口电力特色基地

企业名称:江西铭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叶日民

项目总投资:3998.81万元人民币

建设单位:江西铭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预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江西省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评价甲级,APJ-(国)-148

设计单位:山东润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

油罐安装施工单位:江西省群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管道工程专业承保叁级)

管道安装:江西雄基钢构建材有限公司(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

消防施工单位:四川灿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仪表安装单位:上海一诺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智能化工程承包专业三级)

工程监理单位: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

评价结论

一、项目危险、危害性评价汇总

对江西铭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饶黄金埠油库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为:

1、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本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与爆炸、电气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淹溺、有毒物质、噪声危害、高低温等。

企业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

2、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汽油、柴油,其中汽油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

3、重大危险源及危险工艺辨识结果

1)该项目储罐组一构成危险化学品二级重大危险源,储罐组二构成危险化学品一级重大危险源。

2)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二、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1、根据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本项目各单元危险性为一般危险稍有危险,相对比较安全。在全面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件下,可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2、危险度分析显示储罐区在高危险范围,由于项目设紧急切断系统,采用密封操作、液位报警、可燃气体泄漏报警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3根据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该项目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前置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4、通过综合定性评价分析,项目厂址及总平面布置、厂房布置和工艺及设备、厂内交通道路、建(构)筑物、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等规范的要求,对周边环境的防护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规范相关的要求及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等八类区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5、项目依照法规要求进行了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并取得了监管部门的许可,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符合《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改)等相关法规规定。

6、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汽油的安全设施、措施符合安全生产经营要求。

7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改)等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项目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的安全技术、监控措施、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符合要求,可以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及扩大,属可接受范围。

 

 

三、评价结论

江西铭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饶黄金埠油库建设项目整改合格后,符合设计要求,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验收条件

 

 

提交时间:

201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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