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福丰化工有限公司LNG气化站改造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20-04-23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福丰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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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LNG气化站改造项目(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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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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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福丰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由民营企业家上海福浦投资有限公司雷和孙董事长投资兴建,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622亩,被江西省政府列为2005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公司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芦林工业园区,紧邻铁路浙赣线、320国道和沪瑞高速公路挂线旁,区域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目前公司已建成一条年产12万吨的硫酸生产线和一条年产1.5万吨的干法氟化铝生产线。硫酸生产装置采用两转两吸生产工艺,氟化铝生产装置采用瑞士布斯公司的生产工艺。2007年10月开始两条生产线先后点火试车、生产。江西福丰化工有限公司取得由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WH安许证字[2009]0518号。
根据上饶市广丰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江西福丰化工有限公司煤改气技改项目的审核意见》(广工信字[2018]17号),江西福丰化工有限公司原配套建设有一台单段式水煤气发生炉,属于淘汰工艺设备,本次建设煤改气技改项目是为了替代水煤气发生炉,在LNG站投入使用后,将按相关要求停止使用。其技改主要内容是淘汰拆除现有1台4吨燃煤锅炉和1台3米×4.2米单段式水煤气发生炉,新建液化天然气LNG站1个。
根据原上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饶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8]188号),该LNG站拟设置3座公称容积60m3卧式储罐,1台800Nm3/h×2的LNG气化调压计量橇,1台2500Nm3/h的LNG气化调压计量橇(预留),1栋辅助用房。调压后的燃气(90KPa)接厂区供气管道。
现该项目一期建设1座公称容积60m3卧式储罐,1台800Nm3/h×2的LNG气化调压计量橇,1栋辅助用房。
LNG站所需的给水、消防水、供电等公用辅助设施依托原有已建设施。
该项目2018年7月6日经上饶市广丰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江西福丰化工有限公司煤改气技改项目的审核意见》(广工信字[2018]17号)批准立项;2018年8月10日通过原上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饶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8]188号)。该项目在广工信字[2018]17号立项名称为“江西福丰化工有限公司煤改气技改项目”、在饶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8]188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中名称为“江西福丰化工有限公司LNG气化站改造项目”。
该项目2019年3月17日由企业组织相关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评审。
该项目由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设计并编制了安全设施设计报告,施工主要由河南天然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承建,运维由福建恒动燃气有限公司进行运行维护。该项目于2018年7月开始建设,2019年3月建成。该项目采用PLC控制系统,设置有多种参数检测、显示、报警及工艺联锁,配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等。2019年4月投料试运行,在试运行过程中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由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了调整,安全设施按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安装到位,运行良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和江西省《关于加强全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江西省赣计工字[2003]1312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的要求,新、改、扩建设项目建成后必须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证工程在安全生产方面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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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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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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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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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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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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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海波、谢寒梅、苏睿劼、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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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谢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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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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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海波、谢寒梅、苏睿劼、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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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9.7.1~2020.4.23;
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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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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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江西福丰化工有限公司煤改气技改项目(一期)
项目规模:1座公称容积60m3卧式储罐,1台800Nm3/h×2的LNG气化调压计量橇。
项目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芦林工业园区湖丰化工集中区
项目性质:改建项目
投资金额:12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主体:江西福丰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江西福丰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和孙
本项目占地面积:1197.55m2。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江西福丰化工有限公司煤改气技改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物理爆炸(容器破裂)、中毒、冻伤等,此外还存在触电、车辆伤害等危险因素;存在毒物、高温等有害因素。
2、经事故后果模拟可以看出,LNG站的LNG储罐发生容器大孔泄漏,在闪火:静风,E类情况下,造成的死亡半径最大,可达130m;LNG储罐发生容器整体破裂,在BLEVE情况下重伤半径最大,可达181m,轻伤半径可达288m,多米诺半径106m,在此情况下,可对东面的厂前区的人员、广丰连接线上的行人和车辆、南面的散户(最近点223m)等产生影响,其他事故发生半径内均无敏感目标。
4、根据重大危险源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计算,个人风险值和社会风险满足可容许风险标准要求。1)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外部安全防护距离(≤3×10-7)为:80m。
2)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外部安全防护距离(≤3×10-6)为:50m。
3)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外部安全防护距离(≤1×10-5)为:20m。
在以上范围内无《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分别规定的三种敏感目标。
5、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品。
6、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7、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8、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天然气为重点监管的化学品。
9、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10、《关于公布首批、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工艺。
二、符合性评价结果
1、选址满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第十九条的要求。
2、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所规定的场所。
3、根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等,选址、建构筑物间的距离等满足安全条件。
4、该项目位于规划的化工园区。
5、该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6、该项目公用、辅助装置可靠,可满足该项目正常运行及事故状态的需要。
7、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提出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得到了落实。
8、该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资质,建筑质量监督、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防雷、防静电检测等均具有相应的资质。
9、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了立项备案,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批、试生产备案等。
10、江西福丰化工有限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与运维企业有相关安全协议。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了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事故应急设施、器材,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
三、评价结论:
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的安全设施得到落实,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四、评价建议
1、该项目按7.2.3节中的要求完善安全对策措施,提高该项目消除和控制各类风险的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期稳定。
2、该项目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的完善和更新,根据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完善安全设施,提高本质安全度。
3、加强对已采用的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对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对安全附件、联锁装置、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定期校验或标定,确保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4、按国家相关要求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专款专用。
5、装置应按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安全标准化工作。
6、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加强该项目的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及评估工作。
7、每年要对操作规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至少每3年要对操作规程进行审核修订;当工艺技术、设备发生重大变更时,要及时审核修订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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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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