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江西省上高县蒙山林场采矿厂改扩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0-10-12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江西省上高县蒙山林场采矿厂改扩建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江西省上高县蒙山林场采矿厂改扩建工程

简介:

 

上高县蒙山林场采矿厂为集体所有制,位于江西省宜春上高县南港镇庙前村,法人代表为潘会平,成立于19931101日,属开采多年的老矿山,主要从事方解石、大理石、白云石、硅灰石生产销售。

江西省上高县蒙山林场采矿厂2005年首次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FM安许证字[2005]C05620180528日换证,有效期限为20180605日至20210604,企业目前处于改扩建工程建设期。

宜春市国土资源局2018930日颁发的江西省上高县蒙山林场采矿厂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2009002009127120046905。有效期限自2018930日至2026930日。矿山名称为江西省上高县蒙山林场采矿厂,采矿权人江西省上高县蒙山林场采矿厂,开采矿种为方解石露天开采,生产规模5万吨/年,矿区面积0.0453km2,开采深度+200m+60m

江西省上高县蒙山林场采矿厂1993年建矿以来,以开采方解石为主,经过多年开采,在矿区范围内形成了一个西北、西面高陡边坡(+230m+70m高达160m)的采坑。

由于原设计仅对+110m以下的矿体进行了设计,而目前采矿证划定的+200~+110m范围内未进行开采设计。同时,由于矿区周边环境繁杂,且原开采过程中又有诸多不合理之处,为规范矿山的开采,保障矿山的安全生产,江西省上高县蒙山林场采矿厂委托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进行改扩建设计。

202005月,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省上高县蒙山林场采矿厂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和《江西省上高县蒙山林场采矿厂改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其《安全设施设计》通过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的审查,于2020615日下达了批复(宜市应急非煤项目设202040号)。

江西省上高县蒙山林场采矿厂2020616日起,按改建设计进行施工建设,矿山于20208月底基本完成了各生产及辅助系统的建设。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黎财荣

技术负责人:

管自强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黎财荣

报告审核人:

许玉才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黄伯扬、黎余平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黎财荣、黄伯扬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098日现场查看收集将被,9月完成评价报告编制

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遵循《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其“三同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矿山电源、供配电系统以及排土场的场址与《安全设施设计》内容相符。综上所述,该矿山无《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中否决项

评价结论:宜春袁州区宏泰采石场改建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安全设施设计》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提交时间: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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