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福林矿业有限公司相城镇漳浒岭钙粉厂采石场露天开采改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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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福林矿业有限公司相城镇漳浒岭钙粉厂采石场露天开采改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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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高安市福林矿业有限公司相城镇漳浒岭钙粉厂采石场露天开采改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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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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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亨达通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23日,公司位于江西省高安市相城镇漳浒岭,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李斌,注册资本陆佰万元整。公司经营范围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销售。
相城镇漳浒岭钙粉厂采石场为高安市亨达通矿业有限公司所属矿山,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规模为20万吨/年,矿区面积为0.1071平方公里,开采深度为150m—50m标高。矿山于2014年12月委托湖南蓝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高安市亨达通矿业有限公司露天开采整改方案设计》,该设计由原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并批复。矿山经建设后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于2016年2月15日延期换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FM安许证字[2005]C175号,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2016年2月15日至2019年2月14日,现已过期。
矿山于2019年10月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编制了《高安市亨达通矿业有限公司相城镇漳浒岭钙粉厂采石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因矿山未严格按照湖南蓝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高安市亨达通矿业有限公司露天开采整改方案设计》进行建设,《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作出了“安全许可证过期,周边环境安全距离、矿区内主干道未上顶且不能实现在平台上装车,不符合相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综上所述,矿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建议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重新对矿山进行规划”的评价结论。
为规范矿山安全生产,确保矿山安全生产,企业于2020年4月委托陕西宇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进行改建设计,并编制了《高安市亨达通矿业有限公司相城镇漳浒岭钙粉厂采石场露天开采改建项目初步设计》、《高安市亨达通矿业有限公司相城镇漳浒岭钙粉厂采石场露天开采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通过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的审查,于2020年5月20日下达了《关于高安市亨达通矿业有限公司相城镇漳浒岭钙粉厂采石场露天开采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宜市应急非煤项目设审【2020】20号)。
高安市亨达通矿业有限公司相城镇漳浒岭钙粉厂采石场于2020年5月21日起,按《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建设,矿山于2021年1月上旬基本完成了各生产及辅助系统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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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黎财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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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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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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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黎财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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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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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黄伯扬、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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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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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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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黎财荣、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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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1年1月3日现场查看收集资料,2021年1月完成评价报告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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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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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遵循《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其“三同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矿山电源、供配电系统以及排土场的场址与《安全设施设计》内容相符。综上所述,该矿山无《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中否决项。
本报告对“三同时”程序、矿山露天采场、采场防排水系统、矿岩运输系统、供配电、总平面布置、排土场、通信系统、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安全管理以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12个方面的85项内容进行符合性评价,其中否决项8项,全部符合要求。85项内容中有15项缺项、不符合项有2项,占检查项总数的2.86%<5%,符合《原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规定的“不符合”项少于检查项总数5%的要求。
结论:高安市亨达通矿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高安市福林矿业有限公司)相城镇漳浒岭钙粉厂采石场露天开采改建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安全设施设计》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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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