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宇波实业有限公司年分装5000吨AC发泡剂项目
发布时间:2020-05-05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宇波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分装5000吨AC发泡剂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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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宇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宇波公司)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万年工业园区石镇产业区内。江西宇波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注册资本446万元,企业法人代表门建。
江西宇波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建设的《年分装5000吨AC发泡剂项目》(以下简称发泡剂分装项目),该项目工艺技术成熟、主要装置、安全设施可靠,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执行,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设施与措施。能够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要求。
项目在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和行政许可证后,于2018年11月开始动工建设,建成后于2019年3月进入试生产。项目建设施工中已经按照《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的内容落实了有关安全设施和措施,主要安全设施均经检验或调试达到设计要求。评价时已设置的主要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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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马程 |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马程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马程、王冠、谢寒梅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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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马程 |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2020.5;
主要任务:江西宇波实业有限公司年分装5000吨AC发泡剂项目为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企业应依法进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为此江西宇波实业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等的要求,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称:赣安中心)对其新建成的《江西宇波实业有限公司年分装5000tAC发泡剂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赣安中心接受委托后,组成安全验收评价项目组,并于2019年9月开始到建设单位收集有关资料,对建设工程进行调研、检测和检查,项目组于2019年12月再次到现场落实安全设施设置和隐患整改情况。评价人员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确定本评价的范围为江西宇波实业有限公司年分装5000tAC发泡剂项目生产工艺装置、仓储设施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综合办公设施。评价人员在运用系统安全原理和评价方法对工程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和定性、定量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和参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并经内部审核、与企业沟通等程序,编制完成了《江西宇波实业有限公司年分装5000tAC发泡剂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本报告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力求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江西宇波实业有限公司年分装5000tAC发泡剂项目安全状况,并根据现场检查、检测和评价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一方面为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对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和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另一方面也为企业正确认识装置风险,完善安全设施和措施,改善安全管理,提升项目本质安全水平提供帮助和服务。 |
评价报告:江西宇波实业有限公司年分装5000吨AC发泡剂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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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西宇波实业有限公司年分装5000tAC发泡剂项目
项目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工业园石镇产业区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总投资7723万元人民币
企业法人:门建
项目用地面积:16533.33m2(合24.8亩)
企业概况
江西宇波实业有限公司主要以经营AC发泡剂为主,同时根据用户需求对AC发泡剂添加和磨细加工。磨细工艺即购进AC发泡剂原料(粗料)通过磨细以满足客户需求;添加工艺即混合原辅材料后进行筛分过滤以满足客户需要。年加工量约为5000吨左右,公司(分装项目)员工总人数定24人,其中生产部工人为12人。原料主要来自江西世龙实业有限公司、江门市广悦电化有限公司,宁夏日盛高新产业有限公司,南昌华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下游经销商主要有江西省乐平市宇波贸易有限公司、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西宇波实业有限公司年分装5000吨AC发泡剂项目
(2)主办单位:江西宇波实业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5)安全预评价单位: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6)项目建设地址:上饶市万年县凤巢(石镇)工业园区。
(7)工程投资规模:总投资7723万元,其中安全投资200万元
(8)项目占地面积:16533.33m2。
(9)施工单位:江西永安石油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10)监理单位:乐平市宏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项目产品。
年分装5000吨AC发泡剂
(12)项目建设开工时间:2019年1月。
(13)项目试生产时间:2019年3月。
项目安全状况综合评述
项目的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项目的危险因素以火灾爆炸、容器爆炸、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为主,主要有害因素包括高温热辐射、噪声振动和粉尘等。项目为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分装),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危险性主要体现为物料自身的危险性上,即物质为易燃固体,有刺激性,主要风险为火灾爆炸,次要危害为人员健康损害和环境影响。
项目已设置的主要安全设施和措施
(1)项目的生产工艺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生产为物理过程。
(2)生产车间、仓库按有关规范设置了粉尘浓度检测报警探测器。
(3)压力容器(空气储罐)设置有带手柄弹簧全启式安全阀,可以防止压力容器超压爆炸。
(4)项目涉及压力下的设备设置有压力表。
(5)生产车间等存在火灾爆炸的建筑物尽量采用了敞开建筑形式,并设置通风设施。
(6)生产车间等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范要求设置了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其数量、位置、宽度、疏散距离均满足安全疏散防火要求。
(7)建筑物、生产设备和管道设置有防雷、防静电设施。
(8)生产区设置有洗眼器;
(9)项目的机械设备的传动部位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罩。
(10)由园区市政用水提供消防水源,并设置备用水源,厂区设置有环形消防供水系统,沿厂区主要道路,设置有室外消火栓,生产场所配备有相应品种和数量的灭火器。
(11)废气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面的排气管排放。
(12)企业按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安全帽、护目镜、防尘口罩、防尘服等。
主要评价结果综述
评价人员在对工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危险度分析、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以及定量风险分析等评价方法对项目的主要生产单元进行了分析评价,取得了相应的评价结果。
(1)危险度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仓库危险度等级为“Ⅱ”级,属中度危险;生产车间危险度等级为“I”级,属低度危险。
(2)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看出,项目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其危险分值在70以下,危险程度属于一般危险。主要作业场所中危险分值较大的为生产车间、仓库单元的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危险分值为42-45之间,危险程度属于一般危险。
(3)江西省万年宇波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储存装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50m,在该范围内无民居、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4)项目安全条件评价结果:项目的周边环境和当地水电供应、自然条件可以满足项目生产安全要求,项目的生产不会对周边的居民、企业产生明显危险和危害,项目的周边150m范围内无重要公共建筑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8类区域。因而项目的安全条件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环境安全。
(6)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评价结果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淘汰和限制项目。
2)项目的主要证照齐全,工程设计的主要安全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完成,安全设施设备维护较好,工况正常。存在的缺陷已消除。
3)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合理,技术成熟,具有较好的安全性。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顺畅,物料输送较为便捷、功能分区内各项设施的布置紧凑、合理。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形规整,有利生产和管理,平面布局适应该项目生产规模的工艺要求。平面布置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项目厂区道路宽度6m、转弯半径9 m,主要生产车间、装置周围设置环形道路,生产区有入口1个,厂区道路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5)项目建设的生产工艺较简单,以现场人工操作为主。生产工艺做到了密闭化、机械化。
6)项目的建(构)筑的耐火等级和防火间距、防火分区与其生产、储存的火灾危险性相适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7)建设项目针对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车辆伤害等危险设置了较为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可以较好的预防各类危险的发生。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符合相关标准与规范要求。
8)建设项目设置有较为完善的消防灭火设施。
9)建设项目设置有较为完善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系统,接地电阻经检测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项目所涉及的特种设备已按有关规定进行了检测、检验。
10)建设项目对生产中存在有粉尘、噪声振动和高温热辐射等职业危害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与设施,使尘毒、噪声、高温热辐射等危害得到了较好控制,并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价。
11)新建项目符合安全经营许可的有关条件的要求。
12)项目主要安全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建成,并投入运行,功能正常。项目建设做到了安全生产“三同时”。
(8)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项目有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设立有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有安全管理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架构合理,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有章可循,管理有效。
2)项目建设对生产中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设计了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经现场检查,主要安全措施和安全设施维护较好。
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培训取得了安全资格证。
4)企业的安全检查、安全教育、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等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开展较为正常。
安全验收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宇波实业有限公司年分装5000tAC发泡剂项目符合项目国家的产业政策,主要相关安全经营证照齐全。项目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满足相关要求。主要安全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试生产过程表明项目的生产方法合理,工艺成熟,配套设施完善,装置、设备运行稳定。项目安全设施和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比较完善。建设单位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企业日常管理安全开展较好。评价时生产装置和现有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近期通过对试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整改,项目安全缺陷已经消除。评价认为项目的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要求,具备安全设施验收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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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