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江西省弋阳县曹溪矿区弋阳海螺水泥用灰岩矿扩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0-06-30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江西省弋阳县曹溪矿区弋阳海螺水泥用灰岩矿扩建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曹溪矿区弋阳海螺水泥用灰岩矿扩建工程

简介:

 

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弋阳海螺”)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三县岭乡,距弋阳县城约28公里,距上饶市、鹰潭市约80公里,主厂区毗临江西省道——弋乐公路。弋阳海螺成立于2006年12月27日,为江西省重点建设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总投资13亿元建设两条日产45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两台4.2×13米带辊压机粉磨系统、两台4.2×14.5米的水泥磨机、配套18MW的水泥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二期投资6.5亿元,以等量置换方式新建一条4500吨熟料生产线和9MW水泥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于2016年12月5日竣工点火。

曹溪矿区弋阳海螺水泥用灰岩矿为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配套的石灰石矿山工程,上饶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5月11日下发的C3600002013017110128496号采矿许可证(开采标高为+485-+100m),划定规模为500万吨/年;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11月8日下发的(赣)FM安许证字[2013]M1629号安全生产许可证(开采标高+380m~+220m),划定规模为500万吨/年。目前弋阳海螺3条45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石灰石资源全部来自曹溪矿山,年需求量约850万吨。为解决供应与需求不协调的矛盾,及增加采矿权范围内合法开采资源量。2019年7月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提供了《江西省弋阳县曹溪矿区弋阳海螺水泥用灰岩矿850万吨/年扩建工程采矿工程初步设计》并于2019年12月编制提供了《江西省弋阳县曹溪矿区弋阳海螺水泥用灰岩矿850万吨/年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简称安全设施设计)

曹溪矿区弋阳海螺水泥用灰岩矿性质为非独立矿山。矿山生产的石灰石矿石只供应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水泥熟料使用,不对外销售。

曹溪矿区弋阳海螺水泥用灰岩矿位于弋阳县城335°方向40公里,属弋阳县曹溪镇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17°17′33.70″~117°18′25.95″,北纬28°41′55.18″~28°42′45″,面积1.5913平方公里。矿区周围有弋阳~乐平公路、弋阳~万年公路相通,经弋阳、乐平、万年分别接浙赣线铁路、梨温高速公路、皖赣线铁路,距最近的弋阳东火车站约40公里,交通方便。

安全设施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和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许玉才

技术负责人:

管自强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许玉才

报告审核人:

管自强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黎余平、黄伯扬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许玉才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0628

评价报告:

 

评价情况:

1、通过对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露天采场、采场防排水系统、矿岩运输系统、供配电通信系统、总平面布置、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安全管理以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0个方面进行安全检查表评价,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均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安全管理适应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特点。评价“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等8大项,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有关要求,符合《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2、安全设施符合性评价汇总见表5-1。

表5-1  安全设施符合性检查汇总表

单元

安全设施性质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符合项

不符合项

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

否决项

3

3

0

一般项

4(缺项1项)

3

0

 露天采场

否决项

0

0

0

一般项

10

10

0

开拓运输系统

否决项

0

0

0

一般项

8

8

0

采场防排水

否决项

0

0

0

一般项

2

2

0

供配电及通讯系统

否决项

1

1

0

一般项

16(缺项3项)

13

0

总平面布置

否决项

0

0

0

一般项

4

3

1

个人安全防护

否决项

0

0

0

一般项

6

6

0

安全标志

否决项

0

0

0

一般项

5

5

0

安全管理

否决项

4

4

0

一般项

10

10

0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

 

12

12

0

总和

 

否决项8项,一般项65(缺项4)

否决项8项,一般项60

1

根据以上汇总,安全设施符合性评价总和73项。否决项8项,均符合要求;一般项65项,其中符合项60项、缺项4项、不符合项1项,不符合项占验收检查总项百分比为1.6%,小于5%。

依据《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的安全设施验收条件判定标准,符合验收条件。

结论: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弋阳县曹溪矿区弋阳海螺水泥用灰岩矿850万吨/年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安全设施设计》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提交时间:

20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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