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康盛实业有限公司非营业性自建、自供LNG站项目
发布时间: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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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康盛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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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上饶市康盛实业有限公司非营业性自建、自供LNG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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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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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康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26日,位于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工业园区88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4781460527X,法人代表:吴志鹏。经营范围:废金属购销(废旧汽车除外)铝锭、铝制品、废铝、铝灰(渣)加工及熔炼销售;电动车、汽摩车配件(发动机除外)、内燃机配件、门业、五金、电力器材设施业务、不锈钢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加工、销售以及相关资源再利用(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项目除外)。
公司因新建的年产10万吨铝合金建设项目需要用到天然气作为燃料,且对天然气的需求较大,企业为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将配套建设一个非营业性自建、自供LNG站。该公司LNG站储存规模为60m3,天然气气化能力为2000Nm3/h。该自供LNG站项目已获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上饶市康盛实业有限公司关于非营业性自建、自供LNG站项目的批复》饶发改能源字[2019]21号。
该LNG站拟设置1座公称容积60m3立式储罐,1台2000Nm3/h的LNG气化调压计量橇,1栋辅助用房。调压后的燃气(90KPa)接厂区供气管道。
LNG站所需的给水、消防水、供电等公用辅助设施依托年产10万吨铝合金项目已建设施。
该项目2020年9月18日由企业组织相关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评审。
该项目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进行设计并编制了安全设施设计报告,施工主要由上海誉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承建,运维由上海沃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进行运行维护。该项目于2018年7月开始建设,2019年3月建成。该项目采用PLC控制系统,设置有多种参数检测、显示、报警及工艺联锁,配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等。2020年9月投料试运行,在试运行过程中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由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了调整,安全设施按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安装到位,运行良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和江西省《关于加强全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江西省赣计工字[2003]1312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的要求,新、改、扩建设项目建成后必须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证工程在安全生产方面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受上饶市康盛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该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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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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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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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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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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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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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占伟、谢寒梅、苏睿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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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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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李家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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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檀廷斌、李家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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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0.9.1;
主要任务:上饶市康盛实业有限公司非营业性自建、自供LNG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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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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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根据与上饶市康盛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安全评价协议,确定本评价的范围为:
根据现场情况,与业主协商,确定本评价的范围为上饶市康盛实业有限公司LNG自用站项目及与装置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具体包括:1座公称容积60m3立式储罐,1台2000Nm3/h的LNG气化调压计量橇,1栋辅助用房。
LNG站所需的给水、消防水、供电等公用辅助设施依托该公司年产10万吨铝合金项目已建设施。本次验收评价仅考虑其依托的满足性,其他方面不在评价范围内。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物理爆炸、中毒窒息、冻伤、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等。其中,火灾、爆炸、中毒窒息为主要危险因素,噪声与振动、毒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该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有天然气。
2)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通过对该公司现场检查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涉及的天然气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3)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颁布,703号修改)可知,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4)经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5)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52号)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6)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应急管理部等四部门2020年第1号),该项目涉及的天然气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7)经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8)根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该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9)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定义和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得出结论如下:该项目LNG储罐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0)在评价过程中,我们提出了相应建议和措施,上饶市康盛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相应的整改。
三、评估结论:
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的安全设施得到落实,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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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