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九江机场供应站项目

发布时间:2020-05-30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名称: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九江机场供应站项目

简介: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九江机场供应站隶属于中国航空油料公司江西分公司,九江机场供应站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九江机场内,占地面积约1848.9m²,约合2.77亩。企业于201559日由原九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59日。许可范围:航空煤油。证号:赣九危化安经字【2015000047号。九江机场已于2015321日正式停航,目前机场正进行改扩建工程建设中。原机场供油站未设置储油罐,以车代罐进行供油操作,原有设施不能满足扩建后机场加油需要,根据《九江庐山机场供油设施总体规划》要求,现对原有设施进行改造,在站内设置250m3集成油罐(11应急)和1座工艺装卸油橇临时设备装置,用于临时解决复航后一段时间内供油保障问题,项目已获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批复。

该供应站油罐为卧式油罐,库容为100m3,属五级油库。该项目由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九江机场供应站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九江市应急管理局出具了该项目审查意见书;该项目由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出具了《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九江机场供应站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九江市应急管理局以九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924号文出具了该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单位为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施工单位为江西省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安装单位为重庆耐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中航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于经营、储存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航空煤油,航空煤油不属于重点监管危化品。项目不涉及危险工艺,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原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正),该项目建成后运行前,经营运行单位应向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黎余平

技术负责人:

夏长喜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香港

评价报告编制人:

黎余平

报告审核人:

马程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黎余平、王冠、占伟

注册安全工程师:

王冠、占伟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黎余平

时间和主要任务:

完成时间:2020.5.25

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

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九江机场供应站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项目规模:库容100m3,属五级油库。

建设地址:九江机场内

企业名称: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

法定代表:桂全利

项目总投资:387.50万元人民币

建设单位: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

安全条件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甲级)

工程施工单位:江西省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设备安装单位:重庆耐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工程监理单位:北京中航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

评价结论:

一、项目危险、危害性评价汇总

对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九江机场供应站项目的危险、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为:

1、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本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等。

企业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

2、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煤油,不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

3、重大危险源及危险工艺辨识结果

1)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二、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1、根据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改),该项目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前置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2、通过综合定性评价分析,项目库址及总平面布置、厂房布置和工艺及设备、厂内交通道路、建(构)筑物、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等规范的要求,对周边环境的防护距离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等规范相关的要求及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等八类区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3、项目依照法规要求进行了安全条件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并取得了监管部门的许可,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符合《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改)等相关法规规定。

4、根据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本项目各单元危险性为“一般危险”或“稍有危险”,相对比较安全。在全面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件下,可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5、危险度分析显示储罐区在中度危险范围,由于项目设紧急切断系统,采用密封操作、液位报警、可燃气体泄漏报警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6、安全管理:①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了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事故应急设施、器材,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②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相应资格证书;③公司按要求对项目进行了安全投入,各方面的安全设施设备较为齐全;④项目按要求配备了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项目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评价结论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九江机场供应站项目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要求,具备安全设施验收的条件。

现场照片:

 

提交时间:

20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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