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狮水泥有限公司龙湖矿区水泥用灰岩矿1号采场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0-01-17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福建明狮水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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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龙湖矿区水泥用灰岩矿1号采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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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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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明狮水泥有限公司龙湖矿区水泥用灰岩矿建设项目属于资源整合项目,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明溪县龙湖矿区石灰石矿整合工作的批复》(明政文〔2014〕240号)文件,由福建明狮水泥有限公司明溪县龙湖村石灰石矿和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白石寨石灰石矿整合而成。原明溪县龙湖村石灰石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3504002009057120023543,采矿权人:福建明狮水泥有限公司;有效期自201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7日,矿区面积0.01932km2,开采标高:+442m至+360m,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60.0万t/年;原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白石寨石灰石矿《采矿许可证》证号:3504210320002,采矿权人:明溪县昌盛水泥熟料有限公司;有效期自2003年5月至2008年5月,矿区面积0.0727km2,开采标高:+480m至+380m,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12万t/年。整合后采矿权人为福建明狮水泥有限公司(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3504002009057120023534,有效期至2029年8月5日,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开采规模为80万t/a,矿区面积为0.5941km2,开采标高为+510m~+250m。
矿山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中深孔爆破作业。西北侧采场+375m标高以上利用原有+420m、+405m、+390m平台剥离至生态公益林边界,并形成了+420m~+405m、+405m~+390m、+390m~+375m终了台阶,台阶平均高度15m,平台宽度4~8m,边坡角50°~55°。现西北侧采场下部形成了+375m~+360m作业台阶,台阶平均高度15m,台阶坡面角60°~65°;+375m凿岩平台宽度15~20m,+360m平台宽度45~65m(作为装矿平台)。
矿山实际开采工艺与设计一致:剥离—穿孔—爆破—铲装—运输—排卸。
矿山利用原有道路进行开拓,目前已通达西北侧采场+420m、+405m、+390m终了平台,下部通达+375m、+360m生产作业平台及+345m标高,形成了完整的开拓运输系统。目前矿山主要开采+375m~+360m台阶,采用装载机装入自卸汽车,将开采处的矿石自+360m装矿平台运至水泥厂堆矿场。
矿山继续利用位于矿区东侧、4~6号勘探线之间的原有排土场,该处地层岩性致密坚硬,稳固性好,属坚硬工程地质岩组,安全度属正常级。排土场有效库容量约3.2万m³,目前现有排土场内已堆排的废石土量仅0.5万m³,剩余库容(2.7万m³)能够满足今后堆排需要(今后需堆排废石土约1.06万m3)。排土场顶面以上5m~7m处挖设有截洪沟,能够排土场上方雨水截住排向排土场外,截洪沟宽约0.5m,深约0.6m,沟坡1:1,坡度随地形。排土场下方设置有一座浆砌拦截坝,拦截坝设在地基稳固的场地上,坝体无裂缝、变形、塌陷和冲刷现象,稳定性良好,其坝长约30m,坝高约5m,坝顶宽度约4m,内坡比为1:0.2,外坡比为1:0.3,能够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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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胡永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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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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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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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胡永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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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伍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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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李昌魁、邓晖、谢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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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邓晖、谢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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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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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邓晖、胡永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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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19.11.19~2020.01.15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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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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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
福建明狮水泥有限公司龙湖矿区水泥用灰岩矿1号采场明确了矿长为第一安全生产责任人,全面负责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矿山还配备有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矿山安全管理覆盖至各班组及员工。因此,该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较为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较健全。技术资料较为齐全。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到位,相关人员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该矿按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并做到专款专用;该矿山不存在重大危险源,编制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健全,符合规定要求。
该矿各功能区域划分明确,总平面布置合理。地面建筑物防火、防雷措施符合规定要求。矿山附近无学校、村庄及居民区等其他重要建(构)筑物。在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后,矿山开采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该矿采剥作业规程和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并做到:“采剥并举,剥离先行”,工作面未发现掏采现象。台阶三要素符合要求。防坠方面的管理措施和制度健全。该矿山能按边坡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建立了《边坡观测记录》档案,未发现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防坠措施和边坡稳定性符合设计要求。
矿山主要设备为装载机、挖掘机及凿岩机和运输车辆,无其它危险性较大起重、运输、提升、排水等机械设备。生产设备性能良好,运行正常。
矿山运输道路路面宽度、坡度、转弯处最小曲率半径等能满足运输要求。
该矿制定了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规定,能按规定要求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凿岩、装矿作业时采取湿式作业,对作业点粉尘、噪声进行了检测,粉尘、噪声未超标。符合规定要求。
应重点防范的危险因素:物体打击、坍塌、高处坠落、爆破伤害。日常应加强监督管理防范的危险因素有;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坠落、翻倒、触电、粉尘、噪声、高温及其他危险、有害因素等。
福建明狮水泥有限公司龙湖矿区水泥用灰岩矿1号采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设计进行施工,所采取的安全生产措施符合初步设计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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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