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赣锋锂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无水氯化锂改扩建工程
发布时间: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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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赣锋锂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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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5000吨无水氯化锂改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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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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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赣锋锂业有限公司是由江西赣锋锂业有限公司在奉新全资建立的子公司,该子公司占地面积8万m2,约120亩,位于奉新县冯田经济开发区,属于化工集中区。公司主要从事各种深加工锂产品、锂电新材料系列产品、动力与储能电池产品的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朱实贵,建设单位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奉新赣锋锂业有限公司为专业从事金属锂及其相关型材、锂盐的研发、生产和经营的企业,主要产品和副产品为金属锂(工业级、电池级)、锂型材(锂带、锂片、锂粒、锂柱等)、氯化锂、次氯酸钠、金属钠等。公司原有生产车间有金属锂提纯车间、氯化锂加工车间、电解氯化锂车间等。上述车间均已通过安全验收。
本次改扩建项目涉及的主体工程及配套的辅助设施为101无水氯化锂车间(新建)、208氯化锂仓库一(原有利用、增加储量)、211 1#储罐区(原有利用)、212 2#储罐区(原有利用)、306锅炉房(属于利旧、新增一台12t蒸汽锅炉)、308循环水池、302污水处理池。其中原有利用211 1#储罐区、212 2#储罐区属于已经验收过的,且储量等未进行改变。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氯化锂溶液(含少量的氢氧化锂)、液碱、次氯酸钠溶液、盐酸、氯化钙溶液、硫酸(用于污水处理);产品包括:无水氯化锂、无水氯化钠、8%氨水。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规定,本项目涉及盐酸、液碱、次氯酸钠溶液、硫酸、氢氧化锂溶液等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产品氯化锂及副产物等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奉新赣锋锂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2日取得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奉新赣锋锂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无水氯化锂改扩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2016年1月6日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宜市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6]1号通过安全条件审查,2016年4月6日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宜市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6]12号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018年1月6日奉新赣锋锂业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项目试生产方案召开技术评审会,2018年3月10日,专家对试生产方案审查通过并对试生产过程现场技术指导,项目符合试生产条件,可以进行试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5号令和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赣安监管二字[2012]178号《关于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的要求,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设项目建成后必须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证工程在安全生产方面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受奉新赣锋锂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其年产5000吨无水氯化锂改扩建工程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于2018年6月20日~21日组织项目评价组对工程的立项批准文件,设计、施工、监理文件 及企业提供的安全技术及管理、安全检验、检测等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和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对现场进行了核查,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规定,编制完成本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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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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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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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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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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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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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黄香港、王冠、黎余平、占伟、黄伯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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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黄香港、王冠、占伟、黄伯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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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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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黄香港、王冠、黎余平、占伟、黄伯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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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8.6;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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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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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价的范围奉新赣锋锂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无水氯化锂改扩建工程的主体工程及配套的辅助设施。主要包括:
(1)生产装置:101无水氯化锂车间(新建);
(2)储运设施:208氯化锂仓库一(原有利用、增加储量);
(3)公用辅助工程:306锅炉房(采用园区蒸汽管道统一供热,12t蒸汽锅炉已报停,见附件说明)、308循环水池(新建)、302污水处理池(新建);
(4)供配电系统中208氯化锂仓库一内的变配电间新增一台S11-M1250KVA变压器,其余消防系统、供电等公用设施进行符合性评价。
注:其中原有利用211 1#储罐区、212 2#储罐区属于已经验收过的,且储量等未进行改变,不在本次验收范围。
本评价针对评价范围内的建筑、设备、装置所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根据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检查安全设施的配置及相关检测检验情况,审核评价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人员培训、设备管理、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等保障措施,对整个工程安全设施及安全措施进行符合性评价。
项目名称:奉新赣锋锂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无水氯化锂改扩建工程
项目规模:年产5000吨无水氯化锂
项目地址:奉新县冯田开发区,奉新赣锋锂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项目性质:改扩建项目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主体:奉新赣锋锂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奉新赣锋锂业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 李良彬
投资总额:1904.56万元人民币
项目设计单位:九江石化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化工石油医药行业乙级,专业甲级
项目施工单位:江西东瑞建设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
项目监理单位:九江石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时间:2016年10月
项目试生产时间:2018年3月10日~2019年3月9日
安全设施投入:237.6万元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奉新赣锋锂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无水氯化锂改扩建工程存在的主要的危险因素是化学腐蚀,此外还存在容器爆炸,高处坠落,淹溺,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火灾、车辆伤害等危险因素和噪声、腐蚀、高温等有害因素。
2、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规定,该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蒸汽锅炉、有机热载体液相炉等为特种设备。
3、本企业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重大事故后果模拟(蒸汽锅炉爆炸):锅炉一旦发生爆炸,在10.46m的范围内,大部分人员死亡,大型钢架结构破坏;在20.85m的范围内,内脏严重损伤或死亡,房屋柱折断房架松动;在31.28m的范围内,轻微损伤,墙裂缝;在41.7m的范围内,人员轻微损伤,建筑窗框损坏;距离爆炸中心52.13m以外人员和建筑物、设备基本上不会受到伤害属于安全区。
现锅炉已报停,报停手续见附件。利用园区集中供热管道供蒸汽。
5、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本项目针对101无水氯化锂生产车间和208氯化锂仓库一(含变配电室)、306锅炉房、308循环水池、211罐区、212罐区共6个评价单元进行评价,均属“一般危险,需要注意”,相对比较安全。
6、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号公告)辨识,该项目不涉及属剧毒品。
7、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辨识,该项目中盐酸、硫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8、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辨识,该项目不存在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
9、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10、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公安部2017年5月11日)辨识,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11、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卫法监[2003]142号辨识,该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12、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和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管三〔2013〕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的要求,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工艺。
13、根据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分析(危险指数法),计算结果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50m,该项目的周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需要。
二、符合性评价结果
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了立项审查,设立安全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安装,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能够按照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及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对项目存在的危险因素采取了切实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采用先进工艺,加上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可以预防、控制危险、有害因素转化为事故。
1、产业政策、规划、准入条件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锂等短缺化工矿产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条款,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该项目于2015年2月2日取得奉新县发改委《关于同意奉新赣锋锂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无水氯化锂改扩建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本项目选址位于奉新县冯田开发区奉新赣锋锂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符合区域规划。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法规规定和规划的要求。
2、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合法性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工程,项目经过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后进行试生产。项目建设过程“三同时”落实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3、选址及与厂外民居、公共设施、企业的间距
该项目属于技改项目,位于现有企业厂区内,厂址与民居的距离满足距离的要求,与相邻的企业、道路、公共设施等的距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总平面布置
总平面布置、设备布置、厂内道路、消防车道、管道敷设等的布置符合规范规定,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满足防火距离要求。
5、建(构)筑物
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腐蚀环境采取了相应的防腐措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部分场所的布置不符合要求项已提出整改措施,企业已落实整改。
6、工艺及设备、设施
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基本齐全,安全附件及检测仪器、仪表定期进行了校验,按规定设置了防雷接地。工艺管理及设备设施基本符合规范的要求。
7、作业场所
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了相应的消防系统,配备了相应的灭火器材;配备了防尘防毒面具及防护用品,对部分不符合要求项已提出整改措施,企业已落实整改,作业场所基本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8、特种设备管理
该项目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由上宜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特种设备、设施向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登记,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9、职业危害控制设施
企业正在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现场有害因素进行较全面的检测并出具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0、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安全责任到人,逐级负责;应急预案分工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安全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隐患整改、防腐蚀管理、防尘防毒管理、事故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基本到位,现场检查无违章现象。
三、评价结论
1、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的安全设施基本落实,位于化工园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2、本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评价、检测的资质符合要求。
3、该项目按7.2节中的要求完善安全对策措施,现场提出的不符合项已经核实,已全部整改到位,企业应不断提高该项目消除和控制各类风险的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期稳定。
综上所述,奉新赣锋锂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无水氯化锂改扩建工程目前生产装置、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具备安全生产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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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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