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上高县富源矿业有限公司露天开采扩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0-12-15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上高县富源矿业有限公司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名称:

上高县富源矿业有限公司露天开采扩建工程

简介:

 

富源矿业现有营业执照由上高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0909日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3556043276B),营业场所:上高县翰堂镇有源村,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许可经营范围:矿产品、建筑材料、石灰石、矿石加工销售;水泥用石灰岩、石灰石露天开采。营业执照有效期限为20100615日至20600624日。

富源矿业于20149月委托湖南蓝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上高县富源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整改设计及安全专篇》,设计生产规模为50万吨/年。该设计终了并段后台阶高度20m,生产台阶高度10m,台阶坡面角65°,自上而下分成+180m~+160m+160m~+140m+140m~+120m+120m~+100m+100m~+80m五个台阶。

富源矿业于2015年进行了整改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且2018年进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2018515日原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FM安许证字[2006]C356号),有效期为20180515日至20210514日。

20196月,上高县富源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煤田地质局一九五地质队编制了《上高县富源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矿山生产能力由50万吨/年提高到90万吨/年,并于20191230日换发了生产规模为90万吨/年的采矿许可证。换证后的富源矿业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1527km2,开采深度+231m~+80m;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3609232008127220024264。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表2-1

2-1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

编号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1980西安坐标系

X

Y

X

Y

1

3114309.05

38584155.20

3114310

38584038

2

3114739.05

38584101.20

3114740

38583984

3

3114459.05

38583718.20

3114460

38583601

4

3114286.05

38583718.20

3114287

38583601

5

3114203.05

38583823.20

3114204

38583706

6

3114229.05

38584011.20

3114230

38583894

开采深度+231m~+80m   矿区面积:0.1527km2

20201月,富源矿业委托江西省煤矿设计院对扩建工程进行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江西省煤矿设计院于20205月提交了《上高县富源矿业有限公司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和《上高县富源矿业有限公司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和《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于2020516日由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并经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批复,批复号为:宜市应急非煤项目审[2020]41号。

由于矿山基建施工过程中发现+145m平台作为首采凿岩平台,整改工程量大,且不能充分利用现有平台,因此,富源矿业委托江西省煤矿设计院对首采平台及部分台阶高度进行调整。20209月,江西省煤矿设计院编制了《上高县富源矿业有限公司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以下简称:《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于2020929日由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并经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批复,批复号为:宜市应急非煤项目审[2020]58号。20201月,天寅矿业委托江西省煤矿设计院编制了《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和《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于20205月经过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并于202062日经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批复,批复号为:(宜市应急非煤项目设审[2020]27号)。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王纪鹏

技术负责人:

管自强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纪鹏

报告审核人:

许玉才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黎余平、黄伯扬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

王纪鹏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王纪鹏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01010日组织评价专家组对该建设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勘查

评价报告:

 

该矿山成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建设项目遵循《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规定,其“三同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矿山电源及其配电系统、排土场属于利旧工程。综上所述,该矿山无《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中否决项。

本报告对“三同时”程序、矿山露天采场、采场防排水系统、矿岩运输系统、供配电、总平面布置、通信系统、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排土场、安全管理等11个方面的107项内容进行符合性评价,其中,无关项8项,不符合项有4项,合格项95项。除去无关项,不符合项占检查项总数的4%,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规定的“不符合”项少于检查项总数5%的要求。

结论:上高县富源矿业有限公司露天开采扩建工程符合《上高县富源矿业有限公司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和《上高县富源矿业有限公司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提交时间: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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