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多金属矿地下开采一期项目

发布时间:2021-06-02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多金属矿地下开采一期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简介:

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上犹县营前镇境内,是一个集采、运、选一体化的有色金属矿山企业,主要产品为铅、锌、白钨精矿,综合回收铜金属及萤石,银为副产品。上犹县焦里钨银铅锌矿区为该公司一下属地下开采矿山,划分南、北两个矿区,南矿区为井子坳区段,北矿区为焦里区段。

上犹县焦里钨银铅锌矿区位于上犹县城299°方向,直距22.5km处,属上犹县营前镇管辖。矿区始建于1988年,矿山井下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开采生产系统。矿山改扩建前,采用平硐—盲斜井联合开拓方式,+300m标高以上的南区(+340m、+300m)及区(+380m、+340m、+300m)两矿区各中段采用平硐开拓;+300m标高以下的南、北两矿区各中段(+260m、+220m)采用盲斜井开拓。矿山形成了以+300m运输大巷为主轴的平巷—盲斜井提升运输系统。矿山经过近30年的开采,+300m标高以上的各中段资源已枯竭,虽然+300m标高以下开拓了盲斜井,但南、北两区相距较远,且矿体赋存较深,随着开采深度的延伸,采用单一盲斜井开拓系统,生产能力难以满足矿山发展的需要,故业主拟对原矿山开采系统进行改扩建立项改造,延伸开采深度,提高矿山生产能力。

受业主委托,福建省冶金设计院于2010年12月编制了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2012年7月编制了《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技改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2013年8月江西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地下开采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以下简称《设计》)和《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地下开采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以下简称《安全专篇》)《安全专篇》于2014年2月10日通过江西省安监局审查(审查文件编号:赣安监非煤项目设审【2014】12号)。《设计》主要针对南、北两区+300m~+100m间的可利用矿体资源,新设一竖井(+550m~+100m)与原有中段(+220m、+260m、+300m)主巷道、新设计的中段+100m中段、+140m中段、+180m中段、+516m运输巷道等主巷道相通,形成井下与地表的人行、矿岩及材料设备运输重要通道。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非煤矿矿山企业应依法进行安全评价的规定,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赣安中心)对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地下开采改扩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为了确保安全验收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根据《验收评价导则》的要求,我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组织评价人员对该矿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建设项目资料,根据《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要求,对照《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地下开采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和相关法规要求,运用了安全检查法进行了符合性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该评价报告,以作为该矿安全设施验收的依据。

为了保证评价报告质量,报告形成初稿后,组织人员对评价报告进行了内部审核,经由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形成了本报告,以作为该矿山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的技术依据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邓飞

技术负责人:

管自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邓飞

报告审核人:

李永辉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邓飞、陈浩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永辉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邓飞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1513日收集资料、现场勘察

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评价对象: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多金属矿地下开采改扩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评价范围:本次验收评价主要安全设施包括《安全专篇》涉及的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多金属矿地下开采改扩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开采作业、爆破、通风、矿井运输、供配电、防排水防灭火、废石场、供气及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矿山生产、辅助系统的基本安全设施和专用安全设施及矿山安全管理。

(1)平面范围: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多金属矿地下开采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矿井改扩建范围为江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0002011013210106884)确定的矿区全部范围。

(2)垂直范围:为+580m~+0m标高内+516m、+340m、+300m、+260m、+220m五个中段。

(3)不包括选矿厂、尾矿库、地面炸药库和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

二评价结论

1)建设程序符合性单元:根据建设程序符合性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该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单元共有否决检查项8项,均符合要求;普通检查项2项,2项符合。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符合要求。

2)采掘单元:通过矿床开采单元符合性检查表安全评价,矿床开采单元共有否决检查项5项,均符合要求;普通检查项13项,12项符合,1项缺项。矿山开采单元符合《安全专篇》及规程要求。

3)提升运输单元:通过提升运输单元符合性检查表安全评价,该单元共有否决检查项1项符合要求;普通检查项22项,19项符合,3项缺项。提升运输系统符合《安全专篇》及规程要求。

4)井下防治水与防排水单元:通过排水单元符合性检查表安全评价,该单元否决检查项1项符合要求;普通检查项7项,4符合要求,3项缺项。故井下防排水系统符合《安全专篇》及规程要求。

5)通风单元:通过矿井通风单元符合性检查表安全评价,检查14项,11项符合要求,3项缺项,矿井通风系统符合《安全专篇》及规程要求。

6)供配电单元:通过矿山电气单元符合性检查表安全评价,该单元否决检查项1项符合要求;普通检查项20项,19项符合,1项不符合,4项缺项。矿山电气单元符合《安全专篇》及规程要求。

7)井下供水和消防供水单元:通过消防单元符合性检查表安全评价,普通检查9项,7项符合要求,1项不符合,1项缺项,井下供水和消防安全设施符合《安全专篇》及规程要求。

8)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单元:通过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单元符合性检查表安全评价,检查29项,其中20项符合要求、2项不符合要求、7项缺项。总体评价,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安装基本符合《安全专篇》要求。

9)总平面布置单元:通过总平面布置单元安全检查表符合性检查,检查9项,9项均符合要求,矿区总体布置符合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

10)个人防护单元:根据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该矿山个人安全防护单元共有普通检查项6项,符合6项,无否决检查项。故该矿山个人安全防护单元符合《安全专篇》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要求。

11)安全标志单元:根据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该矿山安全标志单元共有普通检查项4项,符合3项,1项不符合,无否决检查项。故该矿山安全标志单元符合《安全专篇》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要求。

12)安全管理单元:通过安全管理单元符合性检查表安全评价,检查12项,10项符合要求,2项不符合要求,其中否决项符合要求。总体评价,管理单元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需要

结论: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地下开采改扩建工程符合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基本要求,安全设施运行正常;其安全设施检测检验结果合格,已建项目的安全设施总体运行有效、技术措施得当;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健全,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能在生产过程中得到有效遵守和实施

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地下开采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安全专篇》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基本要求,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提交时间:

20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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