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鼎兴矿业有限公司宜丰县东槽村鼎兴瓷土矿露天开采工程
发布时间: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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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鼎兴矿业有限公司宜丰县东槽村鼎兴瓷土矿露天开采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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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西鼎兴矿业有限公司宜丰县东槽村鼎兴瓷土矿露天开采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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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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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鼎兴矿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强亮,其现有营业执照由宜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02月02日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43146812243,营业场所为宜丰县工业园工业大道149号,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许可经营范围为本县同安乡境内矿产资源的收储、经营;锂电产业和微晶玻璃产业投资和产品开发、营销、咨询及策划;锂电新能源及其他矿产资源产业投资与管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营业执照有效期限为2014年08月12日至2044年08月11日。
鼎兴瓷土矿为一新建矿山,于2015年11月10日委托宜春市地质队提交了《宜丰县东槽村鼎兴瓷土矿矿区普查地质报告》,该地质报告通过评审与备案;2018年9月17日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9002018097130146808,有效期至2028年9月17日);2019年4月提交了《宜丰县东槽村鼎兴瓷土矿安全预评价报告》;2019年5月委托广东安元矿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
《安全设施设计》于2019年7月经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批复,其批复文件为《关于审查同意<江西鼎兴矿业有限公司宜丰县东槽村鼎兴瓷土矿露天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宜应急字[2019]93号)。
鼎兴瓷土矿在《安全设施设计》批复后,于2019年8月按照《初步设计》与《安全设施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原本计划2020年6月建设完成后,试运行2个月进行竣工验收,但由于新冠疫情以及其它因素影响,导致矿山建设期超过规定的时间。鼎兴瓷土矿在建设期超过规定时间后向县应急管理局申请延长建设期3个月,并经县应急管理局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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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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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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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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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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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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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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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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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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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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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11月26日组织评价专家组对该建设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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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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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矿山成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建设项目遵循《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规定,其“三同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矿山电源及其配电系统、排土场属于利旧工程。综上所述,该矿山无《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中否决项。
本报告对“三同时”程序、矿山露天采场、采场防排水系统、矿岩运输系统、供配电、总平面布置、通信系统、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排土场、安全管理等11个方面的106项内容进行符合性评价,其中,无关项13项,不符合项有4项,合格项89项。除去无关项,不符合项占检查项总数的4.3%,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规定的“不符合”项少于检查项总数5%的要求。
结论:江西鼎兴矿业有限公司宜丰县东槽村鼎兴瓷土矿露天开采工程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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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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