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翰堂镇有源发邦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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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翰堂镇有源发邦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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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上高县翰堂镇有源发邦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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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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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翰堂镇有源发邦采石场始建于2004年,并在当年投产,现有营业执照由上高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7日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3MA35UHF96Q),营业场所:上高县翰堂镇有源村,公司类型:普通合伙企业,许可经营范围:矿产品、建筑材料、石灰石、矿石加工销售;水泥用石灰岩、石灰石露天开采,营业执照有效期限为2017年4月7日至2027年4月6日。
2019年6月7日,上高县自然资源局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9232009127120064644),矿山性质为私营合伙企业,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规模为10万m3/a,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9年6月7日至2020年6月7日。
矿山于2018年10月取得了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证书,编号:(宜)AQBKⅢ20180043,有效期至2021年10月。
原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9月25日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FM安许证字[2005]C043号),有效期为2016年09月25日至2019年09月24日。矿山在2019年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时,因矿山实际开采的范围超出了与2014年9月湖南蓝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上高县翰堂镇有源发邦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整改设计及安全专篇》的设计范围,未能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换证许可,且宜春市应急管理局要求企业编制扩建工程设计,履行“三同时”程序。
根据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相关文件的要求,发邦采石场于2019年委托江西省煤矿设计院编制了《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
《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经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审查批复,批复文号为:宜市应急非煤项目设审[2019]10号。企业拿到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后,立即组织力量按照批复的设计进行施工建设。经过近3个月的建设,矿山认为具备了安全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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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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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伍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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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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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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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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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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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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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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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许玉才、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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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19年11月28日。查看现场,提出相关设计与后续建设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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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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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矿山成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建设项目遵循《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规定,其“三同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矿山电源及其配电系统属于利旧工程;排土场的位置与《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设计的排土场的位置相符。综上所述,该矿山无《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中否决项。
本报告对“三同时”程序、矿山露天采场、采场防排水系统、矿岩运输系统、供配电、总平面布置、排土场、通信系统、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安全管理及重大隐患等12个方面的123项内容进行符合性评价,其中,无关项8项,不符合项有5项,占检查项总数的4.34%,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规定的“不符合”项少于检查项总数5%的要求。
结论:上高县翰堂镇有源发邦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工程符合《安全设施设计》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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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