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西华山钨业有限公司芭蕉潭尾矿库尾砂回采消库工程
发布时间:2021-06-07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江西西华山钨业有限公司芭蕉潭尾矿库尾砂回采消库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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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西华山钨业有限公司芭蕉潭尾矿库位于大余县城西侧约1.0km的芭蕉潭,该尾矿库由原江西省冶金设计院提供设计,2008年6月投入试生产运行。芭蕉潭尾矿库拦挡坝采用细石砼砌块石重力坝,设计总库容10.84万m3,尾矿库最大坝高21.2m,属山谷型,4等库。芭蕉潭尾矿库已经达到设计最终坝顶高程,已经满库并停止排放,达到闭库条件。江西西华山钨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冶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月编制《江西西华山钨业有限公司芭蕉潭尾矿库尾砂回采销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尾砂回采完成后对尾矿库进行销库,消除危险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江西西华山钨业有限公司委托我中心对该尾矿库尾砂回采销库工程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工作。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中心组织专家组进行了现场踏勘调研,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尾矿库回采设计、建设资料以及安全管理、尾矿库竣工图纸资料等,并对该尾矿库回采管理进行检查审核。
针对尾矿库的设施和环境条件,对尾矿库尾砂回采完成后,其销库安全生产现状依法作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在此基础上编制本评价报告,以作为该尾矿库尾砂回采销库工程申请安全验收的技术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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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邓飞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邓飞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邓飞、陈浩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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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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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邓飞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1年5月16日
主要任务:收集资料、现场勘察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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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评价对象:为江西西华山钨业有限公司芭蕉潭尾矿库尾砂回采销库工程所涉及的生产工艺系统、配套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
评价范围:评价范围是根据《江西西华山钨业有限公司芭蕉潭尾矿库尾砂回采销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中尾砂回采销库工程(1、库内尾砂至原始地形;2、拆除原始地面以上所有坝体;3、尾矿库占地范围内植草)。
二、评价结论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我中心组织了有关评价人员,对江西西华山钨业有限公司芭蕉潭尾矿库尾砂回采销库工程 “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了安全验收检查和评价,并提出建议和整改意见,该公司根据以上建议和检查出的隐患进行了整改。现场检查结果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现将项目安全验收评价综述如下:
1、江西西华山钨业有限公司芭蕉潭尾矿库尾砂回采销库工程安全生产相关证照齐全有效,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江西西华山钨业有限公司芭蕉潭尾矿库尾砂回采销库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建设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江西西华山钨业有限公司芭蕉潭尾矿库尾砂回采销库工程已全部完成,尾矿库库区山坡稳定,基本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规范要求;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符合规定要求。
5、经过安全检查分表的对照检查,该建设项目无否决项,且验收检查项总数中检查结论 “不符合”项少于5%。
结论:江西西华山钨业有限公司芭蕉潭尾矿库尾砂回采销库工程已全部完成,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尾矿库库区山坡稳定,运行正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有效,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和尾砂回采销库工程安全生产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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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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