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江西省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江西省天然气管网工程井冈山支线、井开区支线项目(井冈山段管线)

发布时间:2021-05-06

项目名称

江西省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江西省天然气管网工程井冈山支线、井开区支线项目(井冈山段管线)安全验收评价

江西省天然气管网工程井冈山支线、井开区支线项目前期以江西省天然气(赣投气通)控股有限公司名义办理了相关手续。2019年3月19日江西省天然气(赣投气通)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为“江西省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为江西省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成立于2016年,是江西省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江西省“十三五”天然气管网规划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20年“气化江西”的目标而成立,实行“控股投资、财务单列”的管理模式,负责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剩余管道建设。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天然气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天然气加气站的投资与管理;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利用;天然气工程的建设、安装、施工及维修;燃气管道的采购、防腐及销售;燃气设备的生产、销售及配套服务;成套设备的租赁;信息咨询服务;贸易代理服务;天然气的其他相关业务;天然气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

江西省天然气管网工程井冈山支线、井开区支线项目包括4条支线工程,分别为井冈山支线、安福支线、莲花支线、井开区支线。江西省天然气管网工程井冈山支线、井开区支线项目的井冈山支线(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吉安市吉州区、永新县、井冈山市境内,管道起点为西二线吉安分输清管站预留DN300阀门(2001)(位于出站方向墙外2m处),终点为井冈山合建站进站方向围墙外2m处。本项目设计输气规模为3.15×108Nm3/a,西二线吉安分输站至吉安首站段设计压力10MPa,线路长约1.4km,管径为DN300;吉安首站至井冈山合建站段设计压力为4.0MPa,管径为DN300,线路长约125.07km,沿线地区等级为二级和三级地区。全线改扩建站场1座(西二线吉安分输站)、新建站场1座(吉安首站)、新建清管站1座(1#清管站,原名为1#清管阀室)、新建分输站场2座(永新分输站、井冈山末站)、新建合建站1座(井冈山合建站,与下游井冈山门站合建,为门站)、新建4座阀室(井冈山支线2#阀室、井冈山支线3#阀室、井冈山支线4#阀室,均为监控阀室;井冈山末站,为监控阀室,带分输预留口)。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本项目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为天然气,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天然气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状态为气态,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第36号,第77号修正)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推进江西省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江西省天然气管网工程井冈山支线、井开区支线项目(井冈山段管线)在设计上实现本质安全化,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受江西省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的委托,对江西省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江西省天然气管网工程井冈山支线、井开区支线项目(井冈山段管线)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王冠

技术负责人:

马程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冠、黄伯扬

报告审核人:

周红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罗沙浪、倪宏华、黄香港、黎余平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王冠、黄伯扬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报告完成时间:2021年4月30日

主要任务: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12.1结论

1、本项目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了立项审查,安全预评价备案、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验检测单位均为已注册成立的合法公司,且均具有相关资质。

2、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网络和液化天然气加注设施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本项目已取得江西省能源局、江西省住建厅及沿线各县国土资源局及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该项目的批复,本项目符合当地政府区域规划。

4、本项目采用的工艺属于国内成熟的工艺,不属于国内首次使用的工艺;采用的工艺、设备、材料均属于国内先进、常用水平,无淘汰、禁止类的工艺、设备。

5、本项目安全设计专篇中提出的主要安全设施已基本得到落实。

6、本项目建设单位按现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的要求编制了《江西省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预案》在生产安全方面制定了天然气泄漏事件、天然气火灾爆炸突发事件、人员伤亡事故和工程建设突发事件4个专项应急预案,分工明确,具可操作性。

7、本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容器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有毒物质、高低气温等。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

8、建设单位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和建全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实行全面、系统的标准化管理。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主管的应急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及“四新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基本到位,现场检查无违章现象。

9、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省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江西省天然气管网工程井冈山支线、井开区支线项目(井冈山段管线)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试生产以来安全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提交时间

202156

现场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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