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鸿马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吉水县八都物流园加油站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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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鸿马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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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吉水县八都物流园加油站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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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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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吉水县八都物流园加油站
成立时间:2021年09月28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八都镇南大道666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习敏耀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润滑油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发布,第77号修改)等关于建设项目(工程)中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实现建设项目生产人员、生产装置的本质安全。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
受江西金鸿马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其吉水县八都物流园加油站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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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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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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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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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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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王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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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谢寒梅、黎余平、王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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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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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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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周红波、姜萌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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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1.09;
主要任务:吉水县八都物流园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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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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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西金鸿马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吉水县八都物流园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吉水县八都物流园加油站
企业类型:加油站
法定代表人:习敏耀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八都镇南大道666号
项目投资:1000万元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江西金鸿马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总图设计单位:九江石化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加油站汽油、柴油经营
项目建设内容:
该加油站总占地面积为3996.25m2本次建设的项目在吉水县八都镇南大道666号,105国道东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新建2层站房一栋,占地面积194.94m2。
2、新建加油罩棚,面积676m2;新建四个加油岛,设4枪加油机四台。
3、新建油罐区,50m3的0#柴油罐2个,50m3的92#汽油罐1个,25m3的92#柴油罐、25m3的95#柴油隔仓油罐1个;
4、新建3m3隔油池一座;占地面积50.75m2的洗车机一座。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监控化学品辨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0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
2)易制毒化学品辨识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及附表规定进行辨识,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3)剧毒化学品辨识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部门[2015年]第5号)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4)高毒物品辨识
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5)易制爆化学品辨识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6)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辨识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本项目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号的内容,本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8)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辨识
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要求,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9)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项目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0)该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及其他)、机械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灼烫、噪声、震动、高温及粉尘等。工程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电气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毒物为主要有害因素;噪声、振动、粉尘及高温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三、评估结论:
本项目安全设施和措施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条件,消防设施到位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管理能够满足正常安全经营的需要,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符合经营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要求。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求,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技术、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本质安全度,达到安全经营的目的。本项目投入经营后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
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符合安全验收条件要求。
四、现场工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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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