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地下开采工程
发布时间: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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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地下开采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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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地下开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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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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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成立于2008年12月26日,企业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硅灰石地下开采加工销售;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南港镇大窝里村;行政区划属上高县蒙山林场管辖。法人:易池生
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原属蒙山林场,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2008年以前进行了民采活动,2008年后由沈小林进行投资,矿山委托九一五大队进行坑探工作并于二○○八年七月提供了《上高县蒙山林场鸭婆坑硅灰石矿矿产资源储量地质报告》,随后一直未进行采矿作业,处于停产状态。
2016年08月01日矿方向原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交了《关于上高县蒙山林场鸭婆坑硅灰石场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的报告》,针对该申请,原江西省安监局下发了赣安监管函字【2016】30号文,文中同意矿方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通知(赣安监一字【2012】253号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并报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评审。
2016年05月委托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对+610m至+519m之间的矿体编制了《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地下开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6年06月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地下开采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2016年8月,矿山委托湖南蓝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地下开采工程初步设计》及《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地下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
2016年9月21日,原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关于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地下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赣安监非煤项目设审【2016】31号)。
2020年10月,矿山委托原设计单位湖南蓝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开采范围、开拓系统等内容进行了变更,并出具了《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地下开采工程变更设计》及《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地下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
2021年5月12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出具了《关于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地下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审查意见》(赣应急非煤项目设审【2021】28号)。
矿山采用平硐+盲斜坡道开拓,全面留矿法采矿、浅孔溜矿法两种采矿方法,对角通风,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3万t/a。
企业于2021年5月开始进行基建施工,并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简称:赣安中心)对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地下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2021年8月29日,评价单位评价小组到现场踏勘,此后多次到现场指导企业现场整改。
目前该建设工程已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完成,并于2021年9月由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下发会议纪要同意进行试生产工作,试生产以来各生产系统运行正常、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并对试生产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和完善。
依照《安全验收评价导则》要求,赣安中心评价小组多次对现场踏勘、收集资料、查验相关管理和安全设施的运行状况,并依据《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地下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编写了本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本评价报告经过了非项目组成员内部审核、技术审核、过程控制审核和出版前校核。
2021年11月2日~3日,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组织专家对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地下开采工程竣工安全设施进行验收,提交了《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地下开采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以下称《意见》),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针对专家组提出的现场不符合项进行了整改,2021年11月19日提交了现场整改情况。
2021年11月21日,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派员与验收专家组成核查组,经核查,核查组认为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仍有部分问题没有整改到位,要求继续整改。
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继续对剩余的问题整改完善,2021年11月29日完成整改,经2021年12月6日核查组复核认为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已按《验收意见》基本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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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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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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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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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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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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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黄伯扬、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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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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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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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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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1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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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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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1)“三同时”建设程序
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地下开采工程项目,委托湖南天成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工作,同时进行了安全设施施工,通过试运行,各项安全设施能正常使用,做到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符合“三同时”建设程序要求。
2)评价单元情况
(1)通过对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开拓、开采、运输、井下防治水与排水系统、通风系统、供配电、井下供水和消防、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总平面布置、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安全管理等12个评价单元进行安全检查表评价,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均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安全管理适应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的生产特点。
评价“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等13大项,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有关要求,符合《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2)安全设施符合性评价总和181项。否决项15项,14项符合要求;一般项166项,其中:符合项152项、缺项8项、不符合项5项,不符合项占验收检查总项百分比为3.16%,小于5%。
3)经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单元共检查24项,24项均不构成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矿山不存在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依据《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的安全设施验收条件判定标准,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地下开采工程应符合验收条件。
评价结论:上高县鸭婆坑硅灰石场地下开采工程项目符合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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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