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瀚蓝能源有限公司樟树天然气高压管线工程项目一期工程(高压A段管线、次高压C段管线及张家山调压站)
发布时间:2021-12-31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瀚蓝能源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樟树天然气高压管线工程项目一期工程(高压A段管线、次高压C段管线及张家山调压站)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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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天然气高压管线工程项目分两期实施,即临江调压站、张家山调压站、A段和C段为本工程一期工程;江东调压站、盐化基地调压站、B段和D段为本工程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由江西瀚蓝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江西瀚蓝能源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2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天然气销售;天然气项目投资;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投资、运营和管理;燃气设备及燃气器具销售、安装和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刘金龙。江西瀚蓝能源有限公司现已在昌傅镇清宜公路南侧拥有CNG加气母站一座,设计日处理能力30万立方米。
樟树天然气高压管线工程项目一期工程设计的为由昌傅镇CNG母站引出高压燃气管线A段(经昌傅镇孟塘村、樟树市双金园艺场、临江镇芦阳村、尹家村、寒山村、瑶巷村、庙前村,至杨家店村临江调压站,设计压力4.0MPa,燃气来气压力2.15MPa,管道规格D323.9×7(10),设计规模200×104m3/d,全长23.74Km)、临江调压站(设计压力4.0MPa、设计规模400×104m3/d,燃气来气压力2.15MPa,出站压力1.5MPa)、燃气管线次高压C段(起于临江调压站,经临江镇窑湾村、张家山镇回龙村、张家山镇杏塘村、至张家山镇蛟湖村的张家山调压站,设计压力1.6MPa,管道规格D323.9×7(12),设计规模200×104m3/d,全长8.57Km)、张家山调压站工程(设计压力1.6MPa、来气压力1.31MPa,设计规模86×104m3/d)。张家山调压站,通过调压器等输配设施,调压至0.35MPa输往张家山镇民用。
由于临江调压站因征地等原因暂时未建成,只建成高压A段管线、次高压C段管线及张家山调压站,并且为配合政府的煤改气工程,建设单位从昌傅镇CNG母站直接调压至张家山调压站工程接收的来气压力为1.31MPa。
本次针对建设单位实施的一期工程中高压A段管线、次高压C段管线及张家山调压站进行验收评价,验收评价范围为高压A段管线工程(全长23.74Km)、次高压C段管线工程(全长8.57Km)、张家山调压站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13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总局令第77号令修改)和《江西省燃气管理办法》(江西省政府令第122号)、《江西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办法》(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赣建字〔2012〕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取得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后,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有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出具的达到安全运行要求的安全评价报告。
江西瀚蓝能源有限公司为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于2020年2月委托江西省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樟树天然气高压管线工程项目一期工程中(高压A段管线、次高压C段管线及张家山调压站)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工作。为此,赣安中心专门成立该项目评价组,通过对企业提供的建设资料进行分析和实地的勘察,对工程的危险及有害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运用现代安全理论和分析评价方法对该工程项目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评价组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在分析各单元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综合汇总,编制完成本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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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黄香港 |
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黄香港 |
报告审核人: |
檀廷斌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檀廷斌、黎余平、谢寒梅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马程、谢寒梅、王冠、占伟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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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黄香港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0.1;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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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樟树天然气高压管线工程项目一期工程(高压A段管线、次高压C段管线及张家山调压站)
项目建设地址:江西省樟树市,气源引自昌傅镇清宜公路南侧的CNG加气站,从CNG母站引出高压燃气管线A段(经昌傅镇孟塘村、樟树市双金园艺场、临江镇芦阳村、尹家村、寒山村、瑶巷村、庙前村,至杨家店村临江调压站处),从临江调压站处起为次高压C段管线(经临江镇窑湾村、张家山镇回龙村、张家山镇杏塘村、至张家山镇蛟湖村的张家山调压站)
项目规模:高压A段管线管道最大设计输量200×104m3/d,燃气管线次高压C段管道最大设计输量200×104m3/d,张家山调压站设计规模86×104m3/d。
注:由于临江调压站因征地等原因暂时未建成,只建成高压A段管线、次高压C段管线及张家山调压站,并且为配合政府的煤改气工程,建设单位从昌傅镇CNG母站直接调压至张家山调压站工程接收的来气压力为1.31MPa(次高压运行)。临江调压站土地已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正在开展设计工作,预计2021年底建成。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5393.51万元
安全设施投资:200万元
投资主体:江西瀚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江西瀚蓝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昌傅镇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金龙
项目占地面积:张家山调压站占地21121m2;项目管线直埋敷设,不属于永久性占地,永久性占地较少。
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单位: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高压A段施工单位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次高压C段和张家山调压站施工单位为上海煤气第二管线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高压A段和次高压C段监理单位为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山调压站监理单位为江西省设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工时间:2017年12月
建成试运行时间:2019年12月13日
项目建设的完成情况
(1)建设内容与备案证内容一致性
樟树天然气高压管线工程项目于2017年2月17日取得了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宜市发改能源字[2017]21号),核准批复中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项目气源来自“西气东输”二线樟树昌傅镇CNG母站,建设地点主要为樟树昌傅镇、临江镇、张家山街道、城北工业园、盐化基地等区域。
樟树天然气高压管线工程项目项目分两期实施,本次评价范围针对一期工程中高压A段管线、次高压C段管线及张家山调压站,建设地点未发生变动,企业及设计、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勘察情况路由管线铺设稍有调整,临江调压站未建设,其他实际建设情况与备案证内容基本一致。
(2)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及落实情况
①建设内容变化情况
高压A段管线和次高压C段管线及张家山调压站,施工均按设计要求,管材、阀门等均按设计的材质等施工。试压采用的是分段管线进行,按设计要求进行试压。
由于临江调压站未建,现在运行的是高压A段管线和次高压C段管线直接相连。运行时,将通过CNG母站进行调压至次高压进入本项目管道工程。
②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方面变化情况
本项目张家山调压站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与安全设施设计内容一致,未发生变化。
本项目高压A段管线和次高压C段管线周边环境和管线沿线布置与安全设施设计一致。
③输送物料变化情况
本项目所输送物料为天然气,与安全设施设计一致,未发生变化。
④工艺流程及设备布置变化情况
本项目所采用的工艺流程和管线路由与安全设施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致。高压A段管线现在为次高压运行。其余未变化。
⑤设备设施变化情况
管线沿线的测试桩均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其余所采用工艺设施、公用工程和安全设施与安全设施设计基本一致,未发生变化。
(3)符合产业政策情况。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29号),本项目属于第一大类鼓励类中第七项“石油、天然气”中第3小项“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网络和液化天然气加注设施建设”项目,且该项目已取得发改委对项目的核准批复,因此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宜春市、樟树市的城乡规划。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樟树天然气高压管线工程项目一期工程(高压A段管线、次高压C段管线及张家山调压站),涉及的天然气、四氢噻吩、氮气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高毒物品。
2、该工程管道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雷电、滑坡第三方损坏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项目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滑坡、第三方损坏。
3、该工程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4、管道敷设不经过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飞机场火车站、海(河)港码头、军事禁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范围、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管道与其两侧建构筑物、公用设施之间的安全间距均符合规范要求。
5、该工程天然气输送工艺及管道设备的安全性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城镇燃气管道穿跨越工程技术规程》CJJ/T250-2016等规范的要求。
6、通过肯特危险指数法,该项目相对风险指数为373.89(最大值为2000),因此管线的风险较大,应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对输气管线的巡线及安全管理。
7、根据事故后果分析法,闪火:1.5m/s,E类状态下管道大孔泄漏及完全破裂引发事故后果死亡半径最大为204m,此时包含了周边的企业和沙溪刘家的几户居民。
管道大孔泄漏及完全破裂引发云爆时的死亡半径为42m、重伤半径为89m、轻伤半径为150m、多米诺半径为72m,此时死亡半径内包含部分南面企业的厂房,重伤半径内包含南面及东北面的部分厂房,多米诺影响区南面及东北面超出厂区范围。
8、本项目属于燃气经营工程,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项目单位须申请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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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