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选矿厂项目

发布时间:2022-02-16

项目名称

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选矿厂项目

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永兴新能源”)系上市公司永兴材料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30日,法定代表人高兴江,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永兴材料以永兴新能源为基地,开展锂电新能源材料、装备及科创中心项目建设,进行锂矿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与加工,锂电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在锂电新能源材料及动力汽车领域开展全面布局。锂矿石高效选矿与综合利用电池级碳酸锂生产的上游环节永新新能源依托自身的团队优势,结合宜春市的地区优势、资源优势和政府大力扶植锂电产业发展的政策优势,在宜丰县花桥乡新建年产12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选矿厂项目。

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选矿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7-2011)中规定的其他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属于工贸行业。

项目为新建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辅助设施主要有粗碎车间转运站中细碎车间筛分车间、预磨车间、磁选车间、主厂房、布溜车间、浓密池、浮选车间、脱水车间、原矿中转库、粉矿仓、综合仓库一、总降、中细碎配电室、空压站、综合泵房及水池、事故池、循环水系统、地磅房等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规定,本项目原辅材料及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主要危险因素是机械伤害、火灾、中毒窒息等。本项目不够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受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其年产12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选矿厂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王海波

技术负责人:

马程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海波、黄伯扬

报告审核人:

黎余平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倪宏华、谢寒梅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王海波、黄伯扬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报告完成时间:2022年2月14日

主要任务: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8.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选矿厂项目存在的主要的危险因素是机械伤害、火灾、中毒窒息、灼烫、触电、高处坠落、淹溺、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坍塌、容器爆炸等,主要的有害因素噪声、振动、粉尘等。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规定,本项目原辅材料及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规定,该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叉车为特种设备。

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经事故树分析,防止机械伤害的措施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要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如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抓好新员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考核正确穿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落实作业监督措施等;二是要注重机械设备的基本安全要求,如机械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本质安全程度高的设备,加强对危险部件的安全防护等;三是要定期维护保养、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划分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等。

经事故树分析,胶带输送机绞伤事故做好护栏护罩控制误接近和清理物料,防止在检修加油手工校正皮带等停运状态下他人合闸起动,可减少事故或杜绝事故发生。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本项目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其危险度圴在均为“一般危险,需要注意”或者“稍有危险,可以接受”,属于可能危险和稍有危险的范畴,风险程度较低,需要注意或在可接受风险范围。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和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管三〔2013〕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的要求,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8.2符合性评价结果

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取得了项目备案文件进行了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设计变更说明等;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安装和监理,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能够按照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及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对项目存在的危险因素采取了切实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采用成熟先进的工艺,加上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可以预防、控制危险、有害因素转化为事故。

1、产业政策、规划、准入条件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不涉及使用淘汰落后工艺、设备。

本项目符合当地发展规划。

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符合区域规划。

2、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合法性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经过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后进行试生产。项目建设过程“三同时”落实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3、厂址及周边环境安全条件

该项目位于宜丰县花桥乡,项目选址、与周边环境的安全间距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4、总平面布置

总平面布置、设备布置、厂内道路、消防车道、管道敷设等的布置符合规范规定,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满足防火距离要求。

5、建(构)筑物

本项目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层数、面积及建(构)筑物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6、工艺及设备、设施

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基本齐全,安全附件及检测仪器、仪表定期进行了校验,按规定设置了防雷接地。工艺管理及设备设施基本符合规范的要求。

7、作业场所

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了相应的消防系统,配备了相应的灭火器材;配备了防护用品,对部分不符合要求项已提出整改措施,企业已落实整改,作业场所基本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8、特种设备管理

该项目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分别由宜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江西省宜丰县计量站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特种设备、设施向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登记,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9、安全管理

1)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及日常安全检查基本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按要求进行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公司安全投入符合生产过程的安全要求,职工已办理工伤保险;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上岗;按规定进行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2)本项目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3评价结论

本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评价、检测单位的资质符合要求。

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的安全设施基本落实,对部分不符合要求项已提出整改措施,企业已落实整改,现场初步设计情况相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本项目按7.2节中的要求落实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将提高该项目消除和控制各类风险的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期稳定。

综上所述,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选矿厂项目目前生产装置、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管理运行正常、有效,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提交时间

2022216

现场影像: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电话:0791-87379386 0791-87379377 传真:0791-87379377 赣安QQ群:62630376

赣ICP备11006889号-1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872号金涛大厦A座16楼 技术支持:易动力网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