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外部输送管道)
发布时间: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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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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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外部输送管道)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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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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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正式开工建设,并于2019年一期装置投产,是赛得利集团旗下从事纤维素纤维生产的外商独资公司。赛得利集团是全球最大的纤维素纤维生产商之一。主要从事纤维素纤维的生产运营,其旗下的业务主要集中在福建、江西、江苏,并通过Pacific Viscose Limited (投资控股公司)集中运营、管理。目前赛得利集团纤维素纤维的产能累计达到119万吨,在国内排名第一位、全球排名第一位。
赛得利集团及新加坡金鹰集团对纤维素纤维行业产业链上下游进行了成功的垂直产业链整合;目前赛得利旗下主要有赛得利中国(其原赛江西在2021年6月注消法人营业执照,现隶属于“赛中国”,以下简称“赛江西厂区”)、赛得利福建、赛得利九江、赛得利江苏四家纤维素纤维生产厂家(下游),而主要原材料通过金鹰集团旗下位于巴西的溶解浆厂Bahia Pulp直接供应(上游),形成了一个木材种植——制浆——纤维素纤维的完整产业链条。赛得利集团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能够实现原材料自给的集团,既实现了原材料的稳定供应,确保了原材料的稳定质量,也避免了原材料价格的波动风险,使其下属的纤维素短纤维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赛得利集团的管理团队有着20多年的纤维素纤维生产、销售经验,且与世界上的主要用户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这也为项目产品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了一定的市场保障。通过赛得利集团覆盖中国、亚洲、美洲、欧洲的全球营销网络,可以更加有效的实现定位高端市场、产品集中销售、销售价格领先国内同行对手,并最终实现集团运营的规模协同效应、实现经营利润最大化。同时,也在国内主要市场及地区(如山东、福建、江苏、浙江) 设有销售办事处,以便更好的为客户服务。
赛中国位于九江市九江城东港区化纤工业基地内,与赛江西工厂相距约600m。由于考虑赛中国新建厂区最初阶段,在开车时部分公用工程来源需要依托赛江西工厂;同时,赛江西工厂计划对厂区内的电厂停运,部分公用工程又需要从赛中国供应;另外赛得利集团在赛中国东侧建设有无纺布工厂,需要从赛中国提供公用工程物料;赛中国需要输送化纤碱液去厂区西侧乔旭(江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实际园区管廊由瑞联投资公司经营管理再输送给乔旭工厂,以下简称“乔旭工厂”)处理。因此,赛中国投资约9650万元新建了外部输送管道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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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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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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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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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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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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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戴 磷、王 冠、黄伯扬、倪宏华、王 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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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戴 磷、王 冠、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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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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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戴 磷、王 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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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2.3.5;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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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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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姑塘镇(化纤工业基地内)
营业执照: 91360400NA360UAX3D
法人代表:张文涛
注册资本:228844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项目名称:外部输送管道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9650万元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辨识,该项目中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浓硫酸、液碱、二硫化碳、硫化钠、硫氢化钠。不涉及有剧毒品物质。
(2)高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化学品目录》(2003年版)的规定,该项目各种化学品中,二硫化碳属于高毒化学品。该化学品只在废气管道中少量存在。
(3)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3号规定,该项目硫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4)易制爆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 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5)监控化学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所称监控化学品,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6)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的规定,该项目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为二硫化碳。
(7)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规定,该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二硫化碳。
(8)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依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年完整版〕)、《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该项目未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规定,该项目属于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的物质为二硫化碳,其为废气主要组分之一,含量最高仅为180ppm。管道中存在的二硫化碳量不超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表1中的50T的临界量,故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以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作业条件分析,可以确定项目工程中存在有坍塌、火灾、爆炸、灼烫、中毒与窒息、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高温与辐射、噪声与振动、其它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是该公司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二、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一)定性、定量评价结果
(1)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在该公司的接力风机房(风机间和配电间)作业单元属可能危险等级,输送管道(管道和管廊)作业单元属一般危险等级。
(2)事故树评价从最小割集和最小径集看,设备触电伤亡事故的事故树最小割集为4个,最小径集为6个。设备触电伤亡事故发生的可能途径少于控制其不发生的途径,并且最小割集的容量较大,而最小径集的容量又比较小,所以事故控制比较容易。
(3)安全检查表评价,总体上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但存在有部分生产装置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合要求情况,企业已即时做了整改。
(二)安全生产条件
1、该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较好,周边环境安全。选址与厂外公共设施、企业的防火间距能满足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
2、该项目总图平面布置,厂内建筑、道路等,总体上符合规范规定,总体基本满足安全生产防火距离等要求。
3、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机械通风,腐蚀环境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总体上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4、该项目采用成熟的工艺和设备,工艺设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建设安装,设备选型与工艺、介质相适应,安全技术设施设计有良好的安全可靠性,其运行生产风险程度在可接受安全范围。
5、生产作业场所设置相应消防供水系统,配备了相应的灭火设施和器材及防护用品,总体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三、评价结论
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外部输送管道项目》工程建设能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综上所述,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外部输送管道项目》工程,目前生产运行正常、有效,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现已具备安全生产的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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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2.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