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无水氟化氢(二期3万吨/年)项目
发布时间:2022-02-24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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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无水氟化氢(二期3万吨/年)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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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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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8日,注册资本金壹亿元整,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裕生,厂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九二工业基地(江西省氟盐化工产业基地),公司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2017年7月21日,会昌县工信局同意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收购江西鹰鹏化工有限公司原有2万吨氢氟酸生产线基础上,在江西省氟盐化工产业基地征地105.4亩,建设“年产2万吨无水氟化氢异地搬迁技改项目”,并出具《关于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万吨无水氟化氢异地搬迁技改项目备案的批复》(会工信投资字[2017]3号)。公司对原生产线进行搬迁改造,已于2019年9月竣工验收,并经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核准于2019年11月25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赣WH安许证字[2019]1060号)。为满足节能、环保以及安全生产要求,提高氟资源利用率,实现合理的规模经济,满足企业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在现有生产线的基础上扩建了一条年产3万吨无水氟化氢生产线,进而达到5万吨/年的生产规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10月30日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以及会昌县工业信息化局关于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无水氟化氢(二期3万吨/年)项目备案的批复(2019年6月17日批复),本项目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布之前已进行了项目立项备案批复,且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值类的新建氟化氢项目,满足产业政策要求。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萤石粉、98%硫酸、发烟硫酸、消石灰、液碱(40%氢氧化钠)、硫酸钠、明矾和煤、柴油;主产品为无水氟化氢,副产品为二水氟石膏、氟硅酸、30%有水氢氟酸,中间产品为氟石膏和发生炉煤气(含CO)。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98%硫酸、发烟硫酸、液碱(40%氢氧化钠)、无水氟化氢、30%有水氢氟酸、发生炉煤气(含CO)、氟硅酸和煤焦油、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氟化氢、CO(存在于发生炉煤气中)、30%有水氢氟酸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高毒物品,硫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硫酸(98%硫酸和发烟硫酸)和煤焦油为极度危害介质;该项目涉及的氟化工艺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该项目罐区二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AHF主车间一期氟化氢和二期氟化氢生产单元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主产品无水氟化氢、副产品氟硅酸、30%有水氢氟酸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及物料的理化特性可知,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泄漏、中毒与窒息、火灾与爆炸、容器爆炸、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高处坠落、其他伤害(如粉尘伤害、低温冻伤等)等危险因素。
2018年10月23日,江西省发改委、工信委、安监局、环保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会昌氟盐化工产业基地化工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发改产业[2018]972号):对会昌氟盐化工产业基地11个化工项目进行了联合审查,认为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无水氟化氢(二期3万吨/年)等7个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会昌氟盐化工产业基地的产业定位,项目的实施将对会昌氟盐化工产业链强链、补链,进一步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会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19年6月17日对本扩建项目备案进行了批复(会工信字[2019]31号)。本项目经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无水氢氟酸(二期3万吨/年)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于2019年12月26日取得《关于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无水氟化氢(二期3万吨/年)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的批复》(赣市行审证(3)字[2019]609号)。福建医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无水氟化氢(二期3万吨/年)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取得了《关于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吨无水氟化氢(二期3万吨/年)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赣市行审证字(3)字【2020】228号)。该项目自2021年4月25日开始试生产,在试生产过程中,生产工艺稳定,设备设施运行良好,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基本运行正常有效,试生产期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赣应急字【2021】100号文等规定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建设项目验收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工程项目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受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其年产5万吨无水氟化氢(二期3万吨/年)项目安全验收评价,组成了安全评价组,于2021年7月10日、2021年7月25日等多次到现场对企业提供的安全技术及管理、安全检验、检测等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对现场进行了核查,拍摄了相关影像资料,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规定,编制完成本报告。
需要说明的是,本安全评价报告和结论根据评价时企业的系统状况做出。今后企业的进一步改建、扩建、搬迁,应当重新进行安全评价。
本报告未盖“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印章无效;本报告有效期叁年,若报告出现涂改、缺页无效;本报告评价项目负责人、报告编制人、评价过程控制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报告审核人未签字无效;复制本报告未重新加盖印章无效。
报告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汇凯公司、有关部门及相关领导、专家的大力支持,在此深表谢意!
本评价涉及的有关资料、数据由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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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李永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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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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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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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永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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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林大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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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李永辉、刘志强、陈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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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永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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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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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李永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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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2021年11月15日;
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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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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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根据该企业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无水氟化氢(二期3万吨/年)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与企业协商确定本次安全评价的范围。具体如下:
一期建设项目于2019年组织了安全验收,并于2019年11月15日取得《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万吨无水氢氟酸异地搬迁技改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不在本次评价范围。本次安全验收仅对二期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评价,依托的一期设备设施仅对依托生产配套的符合性进行评价,其余不纳入评价。
本评价对评价范围的建筑、设备、装置所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根据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检查安全设施的配置及相关检测检验情况,审核评价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人员培训、设备管理、操作规程中、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等保障措施,对整个工程安全设施及安全措施进行符合性评价。本评价报告紧针对《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无水氟化氢(二期3万吨/年)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适用,若后续工及参数艺、设备、仪表控制、平面布置等发生变化该评价报告不适用,报告未盖评价单位公章以及未写终稿字样均不能作为正式的评价报告,我评价机构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本报告有效期三年,至出具正式评价报告之日起计算。
消防、环保方面要求按消防、环保部门制定的规定和标准执行。职业卫生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三、工艺流程
1、工艺流程简述:
(1)萤石粉烘干
原厂区一期项目萤石粉烘干车间设计时,烘干炉的烘粉产量已考虑了全厂3条氟化氢生产线至少20万吨/年的干萤石粉的需求量(烘干炉设计能力:30t/h)。萤石粉烘干车间内,湿萤石粉经打散器打散后,通过皮带输送机和螺旋输送机送进烘干炉里。来自煤气车间的煤气进入烘干炉燃烧室进行燃烧,并由鼓风机从烘干炉燃烧室送至烘干炉内与炉内湿粉料直接接触对其进行烘干,烘干合格后的萤石粉通过螺旋输送机和斗提机送至烘干大料仓,采用气流输送至AHF主车间的萤石粉料仓。烘干过程产生的水分及烟气由引风机抽吸至布袋除尘器后通过烟囱高处排放。布袋除尘器内的粉料经过螺旋和斗提机回收至烘干大料仓。
(2)无水氟化氢生产工艺
来自罐区一的98%硫酸经计量后送至硫酸吸收塔,吸收系统尾气中的少量HF后进入洗涤塔,洗涤掉反应炉来的粗HF气体中夹带的粉尘及重组分,再进入洗涤循环槽,一部分混酸打回洗涤塔进行循环洗涤,另一部分进入混酸槽按一定比例与发烟硫酸混合,使发烟硫酸中的SO3水解成硫酸,后进入反应转炉。
烘干后的萤石粉经萤石粉料仓进入申克秤,经封料螺旋送入HF反应炉的外混器,在外混器中与混酸均匀混合后进入反应转炉。两种物料以萤石粉为基准。萤石粉与(98%硫酸+发烟硫酸)以一定的比例均匀地连续不断地加入反应炉内。两种原料在外加热的回转反应转炉内,从炉的前端至后端,经预热混和段、反应段、烘干段,最后氟石膏由炉尾的出渣螺旋排出,进入渣冷却炉经炉外水喷淋冷却后,经斗式提升机提至渣仓贮存,待储存一定量后用送渣螺旋送至混合螺旋。用含氟回用水与消石灰调制成石灰浑浊液,打料至混合螺旋与氟石膏混合,氟石膏装车运至二水石膏加工车间去加工成二水氟石膏,渣气经三道水洗两道碱洗后达标高空排放。
HF反应炉内压力为微负压(-0.001MPa),反应炉采用600℃烟道气进夹套间接加热,烟道气来自燃烧炉,通过调节进燃烧炉的煤气量控制其温度。反应炉排出烟气大部份经高温循环风机去燃烧炉,其余的热烟道气经余热回收器用水回收热量后去脱硫装置进行脱硫达标后高空排放。通过调节尾气风机变频器,使整套反应系统保持在微负压状态。
从反应转炉来的粗HF气体(含SiF4、H2O、SO2、CO2等气体、硫酸酸雾及气流夹带的少量粉尘)进入硫酸洗涤塔底部,与从上部来的硫酸逆向接触,进行传质、传热,除去炉气中的H2O、酸雾和微量的粉尘。HF气体由洗涤塔顶部进入粗冷凝器A/B和粗冷凝器C,降温并除去炉气中的硫酸雾、水份,冷却液回流至洗涤塔顶部,气体进入一级、二级冷凝器进行冷凝,冷凝液进入粗HF过渡槽。二级冷凝器中未被冷凝的SiF4、SO2、H2O和少量HF等气体作为系统废气进入硫酸吸收塔进一步洗涤,硫酸吸收塔塔顶未被洗涤的SiF4和少量的HF等气体去四道水洗和两道碱洗后,达标高处排放。
粗HF过渡槽中的HF自流进入精馏塔,与精馏塔釜上升的热气体及塔顶下来的冷凝液进行传质、传热。精馏塔釜液(含有少量杂质的液体氟化氢)由残酸计量泵打入洗涤塔,或者自流至洗涤循环槽。精馏塔塔顶气(含有HF和少量的SO2、SiF4等)进入脱气塔,低沸点的SO2、SiF4和少量的HF由脱气塔塔顶排出后进入二级冷凝器或硫酸吸收塔。脱气塔塔釜内为无水氟化氢,靠位差溢流至无水氟化氢检验槽,无水氟化氢经检验合格后用泵送至AHF储罐暂存。
主反应方程式:CaF2+H2SO4=CaSO4+2HF↑-20.9kCal
副反应方程式:SiO2+4HF→2H2O+SiF4↑
SiF4+2HF→H2SiF6
CaCO3+H2SO4→CaSO4+CO2↑+H2O
(3)烟道气脱硫工艺
本项目烟道气脱硫采用空塔喷淋,湿法钠碱法脱硫。脱硫装置由环保设备厂家成套供应,其脱硫塔由三层喷淋、两层除雾器及三层反冲洗组成。脱硫装置配备有控制箱,可根据设定时间自动进行反冲洗。脱硫剂采用液碱,定期补充进清液池内,保证清液池PH值大于9。尾气经脱硫塔上方的烟囱排放,烟囱设置检测口,定期取样检测,保证脱硫后SO2排放浓度符合规范要求。
(4)二水石膏加工工艺
本项目工艺污水收集至污水池,含氟工艺污水不需处理,可全部作为回用水去配制二水氟石膏。来自渣仓的氟石膏送至料斗,按一定比例添加熟石灰、明矾、硫酸钠,经一次皮带输送机送至双轴搅拌机,按比例添加回用水,混合搅拌后,经过二次皮带输送机送至车间二水氟石膏堆放区,堆放一定时间后用车载走外卖。
(5)煤气车间工艺流程简述(煤气车间一期设置一套煤气发生炉装置,其产气量已考虑两条无水氟化氢生产线共计年产5万吨无水氟化氢的用气需求,本厂区一期年产2万吨无水氟化氢项目煤气最大消耗量为3490Nm3/h,二期年产3万吨无水氟化氢项目煤气最大消耗量为5234Nm3/h,一期和二期合计煤气需求量为8724 Nm3/h。一期煤气车间已设置Φ3.6m两段式煤气发生炉一台,满负荷运转可产煤气量: 10800Nm³/h,能够满足一期和二期同时生产需要,本期不需新增煤气生产设备。本二期项目利用原厂区一期已建的煤气车间的设备,不再新增煤气生产设备,仅增加本项目相应的耗煤量)
煤由电动葫芦提升至煤仓,再经双滚筒液压加煤机加入炉内,煤受到来自气化段煤气的加热干馏,干馏后半焦状态下的煤炭在气化段与气化剂(空气、蒸气)发生反应,气化段生成的煤气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从两段炉下段煤气出口经旋风除尘器出炉,另一部分向上经中心管与干馏煤气混合从上段煤气出口出炉。下段出口煤气经旋风除尘器除尘,上段出口煤气进入电捕焦油器除焦后,上下段煤气混合送往AHF室外设备区燃烧炉和烘粉燃烧炉。
2、工艺流程方框图
图1 工艺流程方框图
三、评价结论
本报告主要从该项目的物料、生产、储存过程中的危险性分析着手,对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系统分析和评价,得出如下评价结论。
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1)该项目位于江西省会昌氟化工产业园,属于认定的化工园区,厂址选择合理,该项目与周边环境的防火间距符合规范的要求。
(2)该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无车站、码头、机场。无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无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无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3)该项目该项目该项目罐区二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AHF主车间一期氟化氢生产单元和二期氟化氢生产单元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涉及毒性气体。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 37243-2019)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2018),该项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400.7m,个人风险等值线范围内未涉及相应的防护目标,个人风险符合要求,社会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采纳情况和已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
该项目已采纳安全设施设计内容,安全设施水平与国内同类项目基本持平,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经试运行,已安装的安全设施运行可靠,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3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中表现出来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该项目工艺技术成熟可靠,试生产中未发生事故。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合格。试生产表明该项目所采取的安全控制措施安全有效,主要生产装置、设备运行平稳,安全可靠,安全水平较高,能够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4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中发现的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建设项目试生产过程中未发现设计缺陷。对评价和验收过程提出的事故隐患,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经复查合格,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5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后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该项目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及设备选择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现场情况和设计图纸一致,防雷防静电接地按要求安装,并经检测合格,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经现场检查,电气、自控仪表运行正常,DCS系统和SIS系统设计符合要求且运行有效,符合要求,机电设备运行可靠。作业现场配备了相应的劳保用品、应急器材等,符合要求。公用工程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该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了演练。
该项目不涉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要求。
综上所述:江西汇凯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无水氟化氢(二期3万吨/年)项目的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现场安全设施与设计专篇一致;安全管理人员配备4人(公司定员86人,配备比例4.65%)满足安全生产法要求;主要负责人也取得主要负责人证书,同时也按赣州市应急管理要求报化工专业学历提升班,并缴纳学费;另外公司建立健全了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治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等有序开展。该项目试生产以来,工艺设备运行正常,安全设施和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预期结果,可以满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要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具备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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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2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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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影像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