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粗铋真空熔炼炉冶炼项目

发布时间:2022-07-26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粗铋真空熔炼炉冶炼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简介:


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于2007127日注册成立,企业厂址位于江西省德兴市香屯工业园内,是由江西铜业集团公司投资控股,浙江云雾山矿业有限公司、江西耐火材料厂等九家股东共同出资组建的股份制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金1557959560元,注册地址:江西省德兴市香屯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肖小军,经营范围:电铅、铅材、铅应用产品和电金、电银、精铋、铜、锌及其他有色金属综合回收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转让;硫酸、液氧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1223日);废旧金属回收;自营进出口;实验室检测及技术服务。公司有铅冶炼厂和铅锌矿山各一座,现有职工人数1200人,拥有各类专业人员220人,技术力量雄厚。

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了提高贵金属系统的铜、银和铋的直收率,不外售有价残渣,对贵金属铋冶炼工序进行真空冶炼改造。拟在德兴市香屯工业园区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内投资建设粗铋真空熔炼炉冶炼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以满足市场需求。该项目所属行业为C3219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于20211230日通过德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112-361181-07-02-188328

该项目主要对贵金属车间(原有项目总图为熔炼三车间,该项目称“贵金属车间”)的火法还原熔炼-氧化精炼工艺进行技改,在该公司贵金属车间外东南侧预留用地内建设粗铋真空熔炼炉冶炼项目,不新增用地。该项目建设内容为真空炉厂房及配套的配电室;该项目涉及依托的冰铜库、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给排水、供配电、氮气供应系统、消防系统、机修等)、生活办公设施等依托原有项目。

该项目涉及的物料主要为粗铋合金、氮气(压缩的),涉及的产品为除银铋、粗银、粗铜。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涉及的氮气(压缩的)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该项目的生产单元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21]第88号,20216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191日起实施)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安全生产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

受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粗铋真空熔炼炉冶炼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我中心接受委托后,组成项目安全评价组,到建设单位收集有关资料,对拟建现场进行勘察。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分析,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评价方法,对工程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和定性、定量评价,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戴磷

技术负责人:

马程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戴磷

报告审核人:

黎余平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戴磷、占伟、许玉才、谢寒梅、倪宏华

注册安全工程师:

谢寒梅

技术专家:

李家伟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占伟、戴磷、李家伟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2.4.12

主要任务: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粗铋真空熔炼炉冶炼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根据前期准备情况,确定了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粗铋真空熔炼炉冶炼项目安全预评价的评价对象和评价范围。

该项目的评价对象为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粗铋真空熔炼炉冶炼项目可研报告中所指定的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工艺路线等。

评价范围主要包括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粗铋真空熔炼炉冶炼项目的选址、周边环境、涉及的主体工作包括新建的真空炉厂房、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等。

本评价针对评价范围内的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及建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符合性检查,对设备、装置及涉及的存储设施所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辨识,评价其工艺及设备的可靠性,公用、辅助设施的满足程度,并依据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提出对策措施建议。

该项目依托的冰铜库、供配电、供排水、氮气系统、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消防系统、场外运输等均在原有项目中考虑了后期工程需求,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本报告只进行其匹配性分析。职业危害及环境保护等应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评估或分析,不在评价范围内,本报告只进行相应的引用,不对其结果的正确性负责;评价依据主要采用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应的行业标准。

本报告是在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基础上完成的,如提供的资料有虚假内容,并由此导致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及其它后果均由委托方自行承担。如委托方在项目评价组出具报告后,如建设项目周边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变更建设地址的,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方案或者装置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造成系统的安全程度也随之发生变化,本报告将失去有效性。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根据物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类比装置现场调查、了解的资料分析,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的规定,该项目运行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灼烫等,此外还存在中毒和窒息、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车辆伤害及噪声、高温热辐射等危险、有害因素。

1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辨识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和安监总管三〔2013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2、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辨识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通过对该项目可研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3、其他类危险化学品辨识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十部门第5号公告(2015年)辨识,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0号、《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信部[2020]52号进行辨识,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3)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4)对照《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该项目不涉及高毒危险化学品。

5)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6)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该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4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定义和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得出结论如下:该项目各生产储存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5在评价过程中,我们提出了相应建议和措施。

三、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粗铋真空熔炼炉冶炼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条件审查,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从安全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四、现场工作照片:

 image.png

 

提交时间:

2022726

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司粗铋真空熔炼炉冶炼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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