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江西佰仕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甘油磷酰胆碱(GPC)(含副产510吨含甘油磷酰胆碱乙醇液)、41吨辅酶、50吨呋喃酮、10吨环磷腺苷、1000吨氨基酸技改项目(GPC前段工序:年产500吨R-氯甘油、年产450吨磷酰胆碱生产装置)

发布时间:2022-07-19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江西佰仕得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江西佰仕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甘油磷酰胆碱(GPC)(含副产510吨含甘油磷酰胆碱乙醇液)、41吨辅酶、50吨呋喃酮、10吨环磷腺苷、1000吨氨基酸技改项目(GPC前段工序:年产500R-氯甘油、年产450吨磷酰胆碱生产装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简介:


江西佰仕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111011日,注册资本3680万元,法人代表刘拥军,公司位于江西上高工业园区黄金堆化工集中区(经认定的化工园区),经营范围为萃取剂、选矿药剂、聚氨酯涂料、水性橡胶沥青防水喷涂涂料、水性丙烯酸盐喷膜防水涂料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证经营)。该公司厂区占地面积120亩,现有员工37人,公司目前已经验收投入使用的装置有年产1750吨萃取剂生产装置,于20191216日取得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赣)WH 安许证字[2019]1062号,许可范围:P-204萃取剂(500t/a)、P-507萃取剂(1250t/a)。

根据上高县大力推动化工、陶瓷企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充分利用厂区内的闲置空地,江西佰仕得新材料有限公司将原有“年产15000吨聚脲弹性体防水涂料、7000吨萃取剂、5000吨聚氨酯防水涂料、2000吨脂肪族聚氨酯面层涂料生产线项目”(上发改工备字[2011]18号)未全部建设投产的7000吨萃取剂(其中P-5075000吨)、P-2042000吨),实际建设的生产装置为P-204萃取剂500t/aP-507萃取剂1250t/a)中的5000吨产能置换,建设年产300吨甘油磷酰胆碱(GPC)(含副产510吨含甘油磷酰胆碱乙醇液)、41吨辅酶、50吨呋喃酮、10吨环磷腺苷、1000吨氨基酸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推动产品转型升级。江西佰仕得新材料有限公司目前先进行技改项目产品甘油磷酰胆碱中“年产500R-氯甘油、年产450吨磷酰胆碱生产装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验收。

该项目的生产工艺不是国内首次使用的工艺,对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修改)的要求,该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根据《宜春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风险管控若干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20]32号),该项目生产的最终产品和中间产品不属于《宜春市禁止类、限制类和控制类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禁止类,符合宜春市管控要求。

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有:盐酸、液碱、环氧氯丙烷、二氯甲烷、乙醇、丙酮、多聚磷酸、氮气(压缩的)、氯化氢(尾气)。该项目涉及的环氧氯丙烷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各单元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安监总局令第41号)的相关规定,该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乙醇溶剂、二氯甲烷回收,因此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江西佰仕得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21]第88号,20216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191日起实施)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79号令修改)、《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赣应急字[2021]100号的要求,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称:赣安中心)对其《江西佰仕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甘油磷酰胆碱(GPC)(含副产510吨含甘油磷酰胆碱乙醇液)、41吨辅酶、50吨呋喃酮、10吨环磷腺苷、1000吨氨基酸技改项目(GPC前段工序:年产500R-氯甘油、年产450吨磷酰胆碱生产装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受江西佰仕得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组织了项目评价小组,对工程的立项批准文件,设计、施工及企业提供的安全技术及管理、安全检验、检测等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对现场进行了核查,按照《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戴磷

技术负责人:

马程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戴磷

报告审核人:

占伟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檀廷斌、许玉才、曾华玉、黎余平、谢寒梅

注册安全工程师:

谢寒梅

技术专家:

李家伟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戴磷、檀廷斌、李家伟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2.6.4

主要任务:江西佰仕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甘油磷酰胆碱(GPC)(含副产510吨含甘油磷酰胆碱乙醇液)、41吨辅酶、50吨呋喃酮、10吨环磷腺苷、1000吨氨基酸技改项目(GPC前段工序:年产500R-氯甘油、年产450吨磷酰胆碱生产装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该项目的评价对象为江西佰仕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甘油磷酰胆碱(GPC)(含副产510吨含甘油磷酰胆碱乙醇液)、41吨辅酶、50吨呋喃酮、10吨环磷腺苷、1000吨氨基酸技改项目中GPC前段工序的年产500R-氯甘油、年产450吨磷酰胆碱生产装置。

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试生产情况,与业主协商,确定本评价的范围包括:

1)生产设施:203甲类车间(厂房利旧,布置产品GPCR-氯甘油制备,原车间内的6台反应釜改造利旧,新增部分设施);205甲类车间(厂房利旧,布置PC合成设备,设备全部新增)。

2)储存设施:304甲类仓库(原乙类仓库改造而成,已建,利用原有)、305丙类仓库二(原戊类车间改造而成,已建,利用原有)、303丙类仓库一(原丙类的303危废仓库改造而成,已建,利用原有)、309酸碱罐区(利用原有)、302危废仓库(利用原有)、303丙类仓库一(利用原有)。

3)配套的公用工程:402配电间(利旧,将1250kVA变压器更换为1800kVA变压器)、206丙类车间(原项目在车间东侧布置废水处理设备,该项目利用西侧6m改建成低压配电间)、404冷冻间(新建)、104控制室(新建)、403空压制氮冷冻间(利用原有,新增1PMVFQ15 螺杆空气压缩机、新增1台型号为CBN-30制氮主机)。

4)其他:厂内运输装卸设施设备及安全管理等。

该公司在役年产1750吨萃取剂生产装置(P-204萃取剂500t/aP-507萃取剂1250t/a)已经过验收的202生产车间、206丙类车间、308储罐区、301甲醇钠仓库、303丙类仓库一、102办公楼、307化验室、401机修车间、501锅炉房、601循环消防水池、602消防泵房、603循环消防水池、604污水处理池、605事故应急池为前期项目涉及的,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该项目依托的给排水、供热、供氮、污水处理、循环水、事故应急池、消防水池及消防泵等不在此次评价范围内,仅评价其满足性和匹配性;该公司涉及的厂外机动车辆运输、职业危害及环境保护验收等均不在此次评价范围内,本报告仅进行相关介绍,但对改造施工过程管理提出要求。消防、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检验检测、防雷检测等相关文件,本报告只负责引用相关数据,不对其文件的数据的正确性负责;评价依据主要采用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应的行业标准。

本评价针对评价范围内的建筑、设备、装置所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根据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检查安全设施的配置及相关检测检验情况,审核评价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人员培训、设备管理、操作规程中、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等保障措施,对整个工程安全设施及安全措施进行符合性评价。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就该生产装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而言,该生产装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等,此外还存在容器爆炸、灼烫、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起重伤害、淹溺、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容器爆炸。

1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辨识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和安监总管三〔2013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2、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辨识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通过对该项目可研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涉及的环氧氯丙烷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3、其他类危险化学品辨识

本评价的特殊化学品辨识是基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要求,主要对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重点监管化学品、高毒物品、特别管控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的辨识。

依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及所附监控化学品目录,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666号令修改,2018703号令修改)附表,该项目涉及的盐酸、丙酮属于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原国家安监总局等十部委2015年第5号公告)辨识,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依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7、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2020年版,该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4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定义和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得出结论如下:该项目各生产储存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5在评价过程中,我们提出了相应建议和措施。

三、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在充分考虑该公司潜在的火灾、爆炸等危险性,综合考虑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江西佰仕得新材料有限公司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项进行了整改。该公司年产300吨甘油磷酰胆碱(GPC)(含副产510吨含甘油磷酰胆碱乙醇液)、41吨辅酶、50吨呋喃酮、10吨环磷腺苷、1000吨氨基酸技改项目(年产500R-氯甘油、年产450吨磷酰胆碱生产装置)的主体布置与《设计专篇》中的设计图纸一致,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工艺,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设置了PLC控制系统。该公司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该生产装置、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具备安全生产验收申请条件。

四、现场工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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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2719

江西佰仕得新材料有限公司送审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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