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有害因素 1)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品名表》,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甲酸、亚磷酸、次亚磷酸(次磷酸)、磷酸、硼酸、邻苯二甲酸酐、氢氧化钾、甲醇、液氨、碳酸二甲酯、异丙醇、氮气(压缩的)、氢氧化钠等。 2)该项目使用的原材料中不涉及监控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项目γ-丁内酯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项目液氨属于高毒物品;项目甲醇、液氨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通过对该项目可研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甲醇、液氨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4)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通过对该项目可研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定义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40号令)得出结论如下:该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7)该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灼烫、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车辆伤害、毒物、粉尘、高温、噪声与振动。其中,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为主要危险因素,高温、毒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2.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1)江西新富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电容器化学品、5000吨锂离子电解液生产线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属于化工园区。 江西新富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取得新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年产5000吨电容器化学品、5000吨锂离子电解液生产线项目建设备案的通知》备案号:干发改备字【2019】53号。 2)根据《关于公布全省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赣工信石化字[2021]92号,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盐化工业城为化工园区。 3)该项目与周边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周边河流等八类场所的距离符合安全间距的要求。 4)该项目距离最近的企业主要建构筑物间的防火间距符合《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 5)该项目投产后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对其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基本没有影响。在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对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存在影响。 6)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该项目周边生产、经营单位及居民对该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影响。 7)该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不包括地震等破坏力极大的自然灾害)的变化对该项目投产后的正常生产没有影响。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采纳情况和已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 该项目在各专业设计有比较完善的安全设施,采纳了该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有关安全措施建议及要求;在建设过程中采纳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中的安全措施建议及要求,针对性的采取了相应的预防措施,因而该项目安全设施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4.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中表现出来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1)技术、工艺安全可靠性 江西新富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依托原江苏省海门市富凯电子科技有限责任的现有技术,其中普通电解液为配方产品,不涉及化学反应,主要采用乙二醇、癸二酸铵、己二酸铵、对硝基苯甲酸、磷酸二氢铵、硼酸、甘露醇、五硼酸铵等进行混配,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成熟,安全性较好。 电容器化学品按照生产类型可以分为4大类,分别为合成、提纯、混合和经销类,经销类产品在车间中进行简单的分包之后包装外卖,普通电解液工艺流程为根据客户需要,将生产的电容器化学品,配制成电容器电解液。电容器化学品工艺路线成熟,安全性好。 2)装置、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性分析结果 (1)该项目主要装置设备大部分均选用国内知名品牌企业;装置中各设备选型均经比较,节能、安全;关键部位配有安全设施或安全附件,如在受超压保护设备相关处设有安全阀等。 (2)该项目采用DCS控制系统,设置SIS系统,自动化程度较高。对重要的参数如压力、液位、温度流量等引至操作室集中显示、记录、调节、报警。在生产、过程中采取严格的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控制系统对工艺参数、事故报警、安全联锁实现程序控制,均在设备附近设就地开关,以便事故时及时停车。 (4)在可燃、有毒气态物质可能泄漏的地方,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气体泄漏事故,确保装置安全。 (5)处于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动仪表,均按规范要求进行选型设计。 3)其它安全可靠性分析 该项目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设备均为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安装。 该项目公辅工程均能满足项目要求。 5.建设项目试生产中发现的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项目经过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和安装,在试生产过程中,项目的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设计缺陷。对试生产期间发现安全事故隐患项已进行整改。 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情况 经辨识,该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够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7.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进行辨识,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2)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辨识,该项目中属于重点监的危险化学品有甲醇、液氨等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等。装置生产实现自动化控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工艺、设备确定,现场管理严格。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上述工序均有较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按规定配备了应急处置装备和器材。该项目存在的重点监控危险化学品采用的安全控制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满足《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的要求。 2022年3,江西新富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编制《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报告》,并建议液氨汽化器V10401AB增加SIS压力联锁关闭液氨进口阀,建议氨气缓冲罐V10402AB增加SIS压力联锁关闭液氨进口阀。LOPA分析结果:液氨汽化器V10401AB高压力联锁关闭液氨进口阀与氨气缓冲罐V10402AB增加SIS压力联锁关闭液氨进口阀的SIL定级结果为SIL1级,现场采用SIL2级。 8.该项目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1)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符合性:该项目立项审批手续齐全,安全设施设计、建设施工、施工监理均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均已通吉安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有关专家审查,并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并按照规范施工建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施工、监理手续。试生产方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均聘请相关行业专家进行审查。 2)该项目与周边环境的关系符合《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及法规、标准。 3)平面布置及常规防护设施措施的合理性:该项目生产场所、办公场所之间的间距满足安全要求,建筑结构、防火分区、防雷设施、安全出口的设置等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消防道路的净宽度、净高度、转弯半径均满足运输车辆及消防车辆通行。设置的常规防护设施、防止机械伤害、防急性中毒窒息的设施和措施合理。 4)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的安全性:该项目爆炸性危险区域划分合理。消防设施配置满足要求。生产工艺操作和设置的安全设施满足安全需要,生产设施的布置能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及操作方便。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安全可靠。 5)特种设备、强制检测设备设施监督检验情况:该项目起重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均进行了减压检测,并取得了检验报告;安全阀和压力表也进行了校验,校验结论合格; 6)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的配套性:为该项目生产配套的供水、供电、供气满足需要。 7)人员管理及安全培训方面充分性:公司现已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该公司安环部、各车间分别设置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了上岗资格证;公司主要负责人周建林生物化工工艺大专学历,罗晓军应用化工技术大专学历,负责该公司的安全工作,有较为丰富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很强的管理能力,另公司外聘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并委托该注安师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专职安全员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该项目安全管理需求。该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基本健全,制度执行情况较好。该公司已为从业职工交纳了工伤保险。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经过培训,并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具备本岗位的履职能力;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该项目安全管理需求。 8)应急救援有效性:该公司已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施,制定了演练计划并进行了演练,应急救援准备充分有效。 9)项目与设计图纸的一致性:该项目由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出具了《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安全设施设计规模为:年产5000吨电容器化学品、5000吨锂离子电解液生产线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4936吨电容器化学品,年产630吨普通电解液,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取消了64t/a电容器化学品和4370t/a锂离子电解液,建设规模与安全设计变更一致。 该项目在试生产过程中,企业取消了64t/a电容器化学品和4370t/a锂离子电解液的生产,对102乙类车间、103甲类车间二、104液氨钢瓶库及汽化间等设备、设施及工序工艺进行部分调整,对厂区内仓储设施进行了部分调整。针对上述变更,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于2022年3月出具了《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及相关图纸。企业总平面布置与该变更图纸相符,与竣工图纸一致。 10)通过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全过程的分析、评价,我们认为该项目建设依据充分、建设程序合法;厂址总体布局合理,工艺技术先进,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各项安全防护设施配套齐全,并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达到了设计要求,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满足该项目的安全生产需要。 11)该项目设自动监控系统,设有工业电视监控系统和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自动监测测点的布局合理。该项目采用的自动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符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自动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操作人员已取得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证。 12)该项目试生产后所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劳动安全措施符合《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 13)该项目试生产后的技术工艺、装置、设备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工业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等规程、标准。 14)该项目建立有较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各级工作人员均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写完善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 15)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第80号令修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该公司仪表自动化操作证、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均参加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满足生产安全需求。 16)公司总经理周建林生物化工工艺大专学历,公司技术负责人周莉娟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大专学历,公司生产、设备负责人黄荣数控技术专业大专学历(已在学历提升:应用化学,本科),安全负责人罗晓军应用化工技术大专学历,公司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人员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均按照规定经教育、培训均取得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具备与该公司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公司外聘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并委托该注安师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公司从业人员均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上岗前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培训;职业、职能技术培训;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教育,并考试合格后上岗。具有相应安全知识和技能。 17)该项目试生产后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9.结论 江西新富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电容器化学品、5000吨锂离子电解液生产线项目(一期:电容器化学品4936t/a、普通电解液630t/a)安全设施设计及设计变更中设计的安全设施得到落实,企业现场与安全设施设计及设计变更一致;DCS控制系统、SIS独立仪表系统与设计一致,且满足工艺生产的需求;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证,且满足相应的学历、专业要求;企业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积极落实隐患整改并按要求填报隐患排查与治理系统。该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