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沪泰玄武岩石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2-08-25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泰和县沪泰玄武岩石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简 介: | |
泰和县沪泰玄武岩石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成立,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国云,企业注册地为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马市镇良口村。该公司采石场是一开采多年的露天矿山;矿区位于泰和县县城 200°方向直线距离 15 公里处。矿区地理坐标:东经 114°45′41″-114°45′49″,北纬 26°42′44″-26°42′52″。该矿山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玄武岩,设计开采规模30.00万吨/年,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矿区西侧有 5 公里简易砂石公路通往马市镇,105 国道从马市镇经过,交通较为利。 2021年2月,矿山委托湖南联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泰和县沪泰玄武岩石业有限公司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并于2021年1月31日通过吉安市丰安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的专家评审,2021年3月23日,由吉安市应急管理局下达了《泰和县沪泰玄武岩石业有限公司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吉市非煤项目审字[2021]12号)。矿山在建设过程中,由于林地的征用问题,导致的运输公路的位置与《安全设施设计》不相符,故与2021年6月委托湖南联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泰和县沪泰玄武岩石业有限公司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说明》。 设计采用山坡型露天开采方式,采用深孔爆破作业,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机械铲装,汽车运输。根据设计基建工程安排,采场基建台阶位置设置+165m、+150m、+136m标高处。基建工程量主要包括安全平台、作业平台的形成,开拓运输公路及防排水等工程。矿山于2021年6月底基本完成了矿山的基建工程量,采场形成了+165m、+150m、+136m平台及生产辅助系统的建设工程。2021年7月,矿山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照设计要求及《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进行基建工程验收。经过验收现有的生产及生产辅助系统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目前矿山已基本完成了开拓、运输等生产和辅助生产系统安全设施的建设工程,达到了矿山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的基本条件。 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泰和县沪泰玄武岩石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其扩建项目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我公司评价专家组于2022年7月2日,7月19日对该矿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矿山设计资料、安全技术与管理资料和矿山现状资料,针对矿山生产运行过程中安全设施实际情况和管理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对其安全设施建设情况作出客观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验收评价报告,作为该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李永辉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永辉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李永辉、林大建、许玉才、黎余平、邓飞、陈浩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永辉 |
技术专家: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李永辉、陈浩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2022年8月30日; 主要任务: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评价报告: | |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安全验收评价对象:泰和县沪泰玄武岩石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范围:根据湖南联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泰和县沪泰玄武岩石业有限公司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泰和县沪泰玄武岩石业有限公司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说明》所包含的安全设施,即为泰和县沪泰玄武岩石业有限公司设计范围内基建工程+165m、+150m、+136m平台的生产系统、辅助系统所包含的基本安全设施、专用安全设施以及企业安全管理。 本评价报告不包括矿山破碎站、外部运输、环境保护、职业卫生,以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 二、评价结论 该矿山成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建设项目遵循《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其“三同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露天采场、排水系统、开拓运输系统、供配电系统、总平面布置与《安全设施设计》内容相符。该矿山无《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中否决项,不符合项3.9%,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规定的“不符合”项少于检查项总数5%的要求。 结论:泰和县沪泰玄武岩石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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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年8月25日 |
现场影像资料 |
10.(终稿)泰和县沪泰玄武岩石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