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宁都县石上同达萤石矿有限公司同达萤石矿地下开采扩建工程(一期)

发布时间:2022-09-21

项目名称

宁都县石上同达萤石矿有限公司同达萤石矿地下开采扩建工程(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宁都石上同达萤石矿区中心位于宁都县城北东15°方向直距15km处,行政区划隶属宁都县石上镇管辖。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16°0246″~116°0418″,北纬:26°3432″~26°3610″,省道S217穿过矿区,矿部由内部道路与省道S217相连,昌厦公路宁都-广昌段紧邻矿区西侧通过,交通便利。

宁都县石上同达萤石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615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307419863052,法人代表严新荣,注册资金伍拾万元,企业住所为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石上镇樟莲湖,经营范围:萤石矿开采、销售(凭有效采矿许可证经营)。

宁都县石上同达萤石矿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依法取得赣州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宁都县石上同达萤石矿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3607002009076120029929,有效期至2021年7月24日,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3.0万吨/年,矿区面积1.7733km2,开采深度:由330m至5m标高,矿区范围由11个拐点坐标圈定;2021年5月13日宁都县石上同达萤石矿有限公司二号矿体取得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延期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FM安许证字[2006]M0617号),有效期至2024年6月26日,许可范围:萤石矿3万吨/年,斜井开拓,+158m中段地下开采。

矿山拟将生产规模扩大为50kt/a,扩建工程项目已由宁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8月27日备案,为满足“三同时”需要,宁都县石上同达萤石矿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煤矿设计院对宁都县石上同达萤石矿地下开采扩建工程进行设计。设计生产能力为50kt/a。并于2021年5月21日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下达的《关于宁都县石上同达萤石矿有限公司宁都县石上同达萤石矿地下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赣应急非煤项目设审[2021]37号)。2021年8月18日由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延期换发了《采矿许可证》,矿山名称调整为宁都县石上同达萤石矿有限公司同达萤石矿,有效期为2021年7月24日至2031年3月24日,生产规模调整为 5.00万吨/年,矿区面积调整为1.5829km2,开采深度调整为300~5m标高,采矿许可证界定的范围调整为由9个拐点定圈定。

设计开采对象为V2-1、V2-2矿体。设计开采采矿许可证范围内标高为+158m~+10m之间V2-1矿体和+217m~+90m之间V2-2矿体。平硐+盲斜坡道+斜井开拓,V2-1矿体设有+158m、+130m、+90m、+50m、+10m五个中段进行开采,V2-1矿体设有+217m、+188m、+158m、+130m、+90m五个中段进行开采。设计分两期开采,其中一期工程包含V2-1矿体+158m、+130m中段和V2-2矿体+217m、+188m、+158m、+130m中段开采工程;二期工程包含V2-1矿体+90m、+50m、+10m中段和V2-1矿体+90m中段开采工程。V2-1矿体首采中段+130m中段,+158m中段回风;V2-2矿体首采中段+188m中段,+217m中段回风。采用浅孔留矿法。分区机械通风,设计生产规模5万t/a,总服务年限9.1a,一期基建期1a,二期基建期2a。

目前宁都县石上同达萤石矿采用平硐+盲斜坡道+斜井开拓,共布置PD9(+204m)、PD6(+202m)、PD217(+217m)三个平硐及XJ6(+218m)一个副斜井,PD9内布置了+204~+130m盲斜坡道;井下布置有+217m、+188m、+158m、+130m四个中段。本次一期工程验收评价项目设有V2-1矿体+158m、+130m中段和V2-2矿体+217m、+188m、+158m、+130m中段开采工程。V2-1矿体北翼+130m中段、V2-2矿体北翼+188m、+158m中段布置了标准采场,已经完成开拓、采准切割工程,其中V2-1矿体+130m中段、V2-2矿体+188m为首采采场,V2-1矿体回风中段为+158m中段,利用原有SJ4(+218m)竖井井筒作为总回风巷、V2-2矿体回风中段为+217m中段,利用原有PD217(+217m)平硐作为总回风巷,目前首采中段已进行试生产。V2-2矿体+158m、+130m中段为开拓中段,已按设计要求完成了中段运输巷、沿脉运输巷的施工,运输巷与中段安全出口、通风天井连通。

V2-1矿体利用XJ6(+218m)斜井开拓,XJ6(+218m)斜井底部标高+130m,V2-1矿体+130m中段首采采场矿岩经漏斗放矿至MFC0.55-6型翻斗式矿车运输,井下铺设15kg/m轨道,矿车通过CTY1.5/600型蓄电池电机车牵引至+130m中段井底车场,再单钩串车通过XJ6副斜井绞车提升至地表临时堆矿场;V2-2矿体采用+204~+130m盲斜坡道开拓,V2-2矿体+188m中段首采采场矿岩经漏斗放矿后,由无轨胶轮车中转运输至溜矿井溜至+158m中段装车,再通过+158m中段运输巷无轨胶轮车运至地面。V2-1、V2-2矿体沿脉、穿脉掘进巷矿岩采用4Q-XX-D-JZ型矿用挖掘式装载机装载至矿车或地下自卸车的方式运输。

项目组长

邓飞

技术专家

——

报告编制人

陈浩

报告审核人

邓飞

技术负责人

管自强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邓飞陈浩、林大建许玉才黎余平

现场工作人员

邓飞  陈浩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井下各生产及生产辅助系统,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矿床开采、提升运输系统、井下防治水与排水系统、通风系统、供配电、井下供水和消防系统、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总平面布置、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安全管理、其他十三单元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2.5.28、6.21

报告提交时间

2022.8.8

其它

1、该评价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炸药爆炸,放炮,冒顶片帮,机械伤害,触电,坍塌,提升运输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火灾,起重伤害,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物体打击,淹溺等15类危险因素

2、该评价项目中存在的有害因素包括:粉尘、噪声与振动等2类有害因素和雷击危险,地震危险,不良地质危险,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危险4类自然危险因素

3、该评价项目为萤石矿地下开采矿山,无瓦斯和自燃发火危险,无突水威胁,无地表水倒灌威胁,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工程地质条件属中等类型,不具有严重地压条件。该矿山无瓦斯和自燃发火危险。不使用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药剂进行原矿深度加工,矿山开采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等,本建设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上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本报告第章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得到有效控制。该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宁都县石上同达萤石矿有限公司同达萤石矿地下开采扩建工程(一期),通过矿山基建和试生产,符合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安全设施符合《宁都县石上同达萤石矿有限公司宁都县石上同达萤石矿地下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宁都县石上同达萤石矿有限公司同达萤石矿地下开采扩建工程(一期)符合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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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终稿)宁都县石上同达萤石矿有限公司宁都县石上同达萤石矿地下开采扩建一期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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