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23-01-09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简介:


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是由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在江西省九江市注册的一家独资企业,注册地址位于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砂湾大道88号,主要从事精细化工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公司已建有1000t/a电解质装置、5000t/a溶剂精制装置、6000t/a电解液配置装置、5000t/a丙二胺装置、10000t/a氨基酸表面活性剂装置、2000t/a卡波树脂(即水溶性聚合物树脂)装置、3000t/a水溶性聚合物树脂项目的生产线; 2000t/a聚合物材料、15000t/a表面活性剂、10000t/a中间体及5000t/a酯基季铵盐装置部分、3000 t/a季铵盐装置;2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300t/a四氟硼酸锂项目、1700t/a六氟磷酸锂项目)、300t/a新型锂离子电池电解质生产装置、5000t/a阳离子淀粉生产装置及6000t/a液体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29000t/a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等日用化工材料生产装置、30000t/a磷酸铁生产装置等日化基础材料生产线。是国内锂离子电池电解质,电解液,及日化材料的主要生产企业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王海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曾华玉、王冠、占伟、倪宏华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王波、王冠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2.5.24-2023.1.9;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

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一期)(以下简称该项目)。

建设地址: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

建设性质:新建。

本期建设内容及规模:150000t/a电解液母液、60000t/a液体六氟磷酸锂

2.2-1 该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方案(吨/年)

1

电解液母液

150000

产品,外售

2

碳酸甲乙酯(EMC)液体锂盐

45000

液体锂盐,自用或外售

3

碳酸二甲酯(DMC)液体锂盐

15000

 

 

 主要建构筑物

序号

子项号

   

占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火险

类别

建筑

层数

耐火

等级

备注

1

501

液盐装置

5289.6

9422.6

甲类

/

/


1.1

501A

液盐生产单元

2236.6

5411.5

甲类

3

二级


1.2

501C

液盐生产单元室外设备

721.4

/

甲类

/

/


2

502

液盐装置冷冻站、配电间、去离子水站

566

1718.2

丁类

3

二级


3

503

全厂配电间、空压站、泵房

333.4

1000.2

丙类

3

二级


4

504

溶剂罐区

4346.9

/

甲类

/

/


5

505

溶剂装卸站

493.8

493.8

甲类

1

二级


6

510

门卫一

58.3

58.3

丁类

1

二级


7

511

门卫地磅房一

58.3

58.3

丁类

1

二级


8

512

门卫地磅房二

58.3

58.3

丁类

1

二级


9

519

电解液配置装置

2129

3780

甲类

/

二级


9.1

519A

电解液配置生产单元

982.7

982.7

甲类

1

二级


9.2

519B

电解液配置生产单元中间储罐

1378.5

/

甲类

/

/


10

523

控制楼

198.8

397.6

2

二级


11

524

消防水罐

170

/

/

/

/

840m3*2

12

525

初期雨水池及事故池

620

/

/

/

/

2800m3

13


外管

4260

/

/

/

/


 

评价结论:

1. 工程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有害因素

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修订),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氢氧化钾、氟化锂、碳酸二甲酯、碳酸二乙酯、五氟化磷、氮气、液体锂盐、电解液母液、氢氧化锂等。该项目产品液体锂盐中溶剂含量为68%、电解液母液中含有较多的有机溶剂,根据该公司提供的鉴定报告,液体锂盐、电解液母液均属于危险化学品;碳酸甲乙酯、三(三甲基硅烷)磷酸酯虽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其闪点分别为23℃、13℃,建设单位应将其作为危险化学品进行危险化学品。

2)该项目不涉及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该项目涉及的六氟磷酸锂、氟化钙、氟化锂、五氟化磷、双氟磺酰亚胺锂、氟代碳酸乙烯酯、二氟双草酸磷酸锂、二氟磷酸锂、二氟草酸硼酸锂等为高毒物品。

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4)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该项目氟化锂与五氟化磷反应工艺属于重点监管的氟化工艺;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定义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得出结论如下:该项目504溶剂罐区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液盐生产装置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

6)该项目504溶剂罐区的固有危险程度等级为Ⅰ级,液盐生产单元的固有危险程度等级为Ⅱ级,电解液配置单元的固有危险程度等级为Ⅲ级;该项目总的固有危险程度等级为Ⅰ级。

7)该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灼烫腐蚀、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车辆伤害、毒物、低温、高温、噪声与振动、粉尘等。其中,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为主要危险因素,毒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2.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1)该项目位于湖口县金沙湾工业园,属于江西省第一批化工园区(江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于2019年12月27日取得了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2019-360429-26-03-032946。

2)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订),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一期)不属于淘汰和限制类;

3)该项目与周边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周边河流、企业等距离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4)该项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无相应的防护目标。

2)该项目投产后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对其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影响不大。在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对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可能存在一定的影响。

3)该项目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对该项目投产后的正常生产没有影响。

4)该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不包括地震等破坏力极大的自然灾害)的变化对该项目投产后的正常生产没有影响。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采纳情况和已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

该项目采用的安全设施根据自然危害因素、交通运输以及生产中的危险、危害因素等进行分类,每类的防范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泄压设施、紧急处理设施、防止火灾蔓延设施、灭火设施、紧急个人处置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等。

1)该项目在可能发生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的部位设有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同时配备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便于巡检时使用,现场设置声光报警设施并将信号引入控制室GDS系统。

2)该项目的各装置采用集散式控制系统(DCS),在中控室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监视和自动控制。主要的和重要的参数远传到中控室,由DCS系统显示和控制。对于一般的参数,采用就地显示或控制。装置的联锁系统由独立于集散控制系统(DCS)的安全仪表系统(SIS)来完成。

3)液盐生产单元采用半敞开式布置,以利通风,减少了有毒物质聚集;电解液配置单元布设置空调通风。主要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均为二级,建构筑物周围设置环形道路,并和厂区内主干道相通,满足消防和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厂区主要道路上净空不低于5m。道路宽度为不小于6m,道路转弯半径不小于12m。

4)该项目使用的各类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已装设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进行校验并检测合格。

5)该项目设置消防系统,给水形式为环状管网。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大于120m,消火栓布置间距小于等于60m。在罐区设固定式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6)该项目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并在配电室、装置区、储罐区等部位设置移动式灭火器。该项目湖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消防验收,综合判定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7)大型塔器和框架等设备设施在高于2m的平台上均设有安全护栏;钢斜梯梯两侧设置高约1m的扶手;上述常规安全防护设施全部采用焊接连接,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1部分:钢直梯》、《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2部分:钢斜梯》、《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等规范的要求。

8)该项目使用的机械传动设备的传动部位装设有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规范要求。

9)该项目使用的带电设备均进行保护接地,工艺生产装置及其管线均设置了防雷防静电接地,并经检测合格。

10)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岗位配备防毒面具等安全防护用品;在接触具有腐蚀性物料的岗位设事故冲洗装置。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采纳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的安全措施建议及要求,针对性的采取了相应的预防措施。

4.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中表现出来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1)技术、工艺安全可靠性

该项目装置选用的均是成熟、先进的工艺,在工艺选择上保证了该项目较高的本质安全程度,设备少、流程短也降低了事故发生的几率,同时采用了DCS控制系统、SIS系统对生产进行监控,对工艺参数、事故报警、安全联锁、紧急停车实现了程序控制、远程操作,对生产调度协调一致,保证了该项目安全、稳定的运行。

工艺装置的控制采取了先进的分散式控制系统DCS和安全仪表系统SIS,对装置生产过程集中检测、显示、连锁、控制、报警和紧急停车。设置安全泄放系统,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可能泄漏的场所,根据规范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施。

针对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爆炸危险性,设计从本质安全的角度,从工艺及过程安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安全设施的设置和采纳;在此基础上,从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和降低事故后果严重程度的角度,在冗余设置、故障报警、紧急停车、安全隔离、耐火保护、消防措施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以将装置的火灾、爆炸危险性降至现阶段可以接受的程度。

该项目使用的技术、工艺符合石油化工工厂的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2)装置、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性分析结果

该项目针对各种介质的腐蚀特点和不同的工艺操作条件,相应设备的材质。

装置中各设备均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设计、制作、安装;关键部位配有安全设施或安全附件,如在受超压保护设备相关处设有安全阀等。

爆炸区域的电机、仪表等均选用防爆型,考虑部分物料的腐蚀性,部分选用防腐蚀型。

设置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保护接地、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设施经检测合格。

在试生产过程中装置、设备及安全设施安全可靠,未发生因装置设备原因而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表现出来一定的安全可靠性。

3)其它安全可靠性分析

该项目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均为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安装,已办理特种设备登记证。

该项目配套的公辅工程均能满足项目要求。

该项目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的电气设备及照明设施均为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电缆安装使用槽盒或穿钢管敷设,符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等的要求。

4.建设项目试生产中发现的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项目经过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和安装,在试生产过程中,项目的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设计缺陷。对试生产期间发现的事故隐患项已进行整改。

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情况

该项目504溶剂罐区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液盐生产装置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采用DCS控制系统和SIS系统,配备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具备紧急停车功能,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该公司建立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写明了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该公司明确了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及责任机构,明确了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并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该公司依法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设置了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设备、防毒面具等应急器材和设备;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照要求进行了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了建档。

6.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的安全管理情况

依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规定,该项目涉及氟化工艺;该项目采用DCS系统对液盐合成釜的温度、压力、五氟化磷进料流量等参数进行远传指示、报警、调节、联锁,同时设置一套SIS系统。

7.该项目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1)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符合性:该项目立项审批手续齐全,安全设施设计、建设施工、施工监理均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已通过九江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有关专家审查、备案,并按照规范施工建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施工、监理手续。试生产方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均聘请相关行业专家进行审查;

2)该项目与周边环境的关系符合《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标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及法规标准的要求。

3)平面布置及常规防护设施措施的合理性:该项目建构筑物之间的间距满足安全要求,建筑结构、防火分区、防雷设施、安全出口的设置等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消防道路的净宽度、净高度、转弯半径均满足运输车辆及消防车辆通行。

4)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的安全性:该项目爆炸性危险区域划分合理。消防设施配置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等的要求。生产工艺操作和设置的安全设施满足安全需要,生产设施的布置能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及操作方便。

5)特种设备、强制检测设备设施监督检验情况:该项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均进行了检测并取得特种设备登记证;安全阀和压力表也进行了校验,校验结论合格;

6)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的配套性:为该项目生产配套的供水、供电、空压、氮气等满足需要。

7)人员管理及安全培训方面充分性:公司现已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了上岗资格证,部分安全管理人员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该项目安全管理需求。该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健全,制度执行情况较好。该公司已为从业职工交纳了工伤保险并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8)应急救援有效性:该公司已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施,制定了演练计划并进行了演练,应急救援准备充分有效。

9)通过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全过程的分析、评价,我们认为该项目建设程序合法;厂址总体布局合理,工艺技术先进,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各项安全防护设施配套齐全,并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达到了设计要求,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满足该项目的安全生产需要。

10)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均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并按照规定取得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非化工专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具备与该公司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该公司设置重大危险源责任人,重大危险源责任人具备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安全知识、管理能力及应急救援处理能力。该工厂从业人员上岗前经过公司、厂、班组三级培训;职业、职能技术培训;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教育,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具有相应安全知识和技能。

17)该项目试生产后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8.结论

综上所述: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一期)安全设施验收项目中安全设施设计及设计变更中设计的安全设施得到落实,企业现场与安全设施设计及设计变更一致;DCS系统、SIS系统与设计一致,且满足工艺生产的需求;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及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等满足《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历、专业要求;企业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积极落实隐患整改并按要求填报隐患排查与治理系统。该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提交时间:

2023.1.9

现场影像资料

image.png

九江天赐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安全验收(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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